趙麗穎訴母嬰產品公司侵權獲賠30萬元
三言財經 7月14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日,趙麗穎與廣州一丫優品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趙麗穎訴稱,被告在其公眾號文中使用多幅原告肖像對其運營的“一丫優品”品牌及系列產品進行商業宣傳,並附有“一丫優品形象代言人”等文字以及原告的簽名體文字;被告參加孕嬰童展會期間使用原告肖像及姓名製作燈箱廣告並陳列多款侵權產品;被告的涉案網店亦存在大量擅自使用原告肖像及姓名的情形。被告上述以虛假代言的形式使用原告肖像及姓名的宣傳推廣行為,涉嫌侵犯原告肖像權及姓名權。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以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原告的肖像及姓名,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最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並銷燬庫存侵權產品;向趙麗穎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