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馮小剛對賭失敗,賠償華誼2.35億,但他卻並不是輸家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娛樂

近日,據媒體報道,馮小剛簽署的對賭協議到達了最後時間,因為他並沒有完成他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收益,於是這次對賭,他再次失敗,還要進行賠償2.35個億的金額,這樣的消息在爆料之後,便引發了各界觀眾的討論,雖然大家的爭論非常激烈,可是網友們的態度卻比較統一,那就是認為他並不適合這樣的對賭協議。

我們都知道這並不是他第一次簽署這樣的條約失敗了,這也是為什麼大家會認為他並不擅長這類協議的主要原因,可實際上在電影界中,他應該可以被稱為是元老級別的人物,甚至拍出了好萊塢級別的電影,而在《老炮兒》中,他也親自參加演戲,讓大家感受到了一個會演戲的導演究竟是怎樣的。

所以説在演藝圈中似乎很難找到能夠與他匹敵的導演,但是我們都知道,現在觀眾似乎更喜歡觀看一些製作成本並不是很大,但是卻能夠在影片中感受到真情實感,以及演員真實的表演的電影,但作為娛樂圈中最高級別的大導演,他似乎只會拍攝一些製作精良,但是卻並不符合觀眾胃口的電影,這也是為什麼他的電影票房成績都並不是很好的原因。

尤其是在2016年的時候他憑藉自己的《我不是潘金蓮》,成功地拿下了當時金馬獎中的最佳導演獎,但是和其他優秀導演的作品相比,他的票房成績卻只有可憐的七千萬美元而已,這與我們大家所認知的優秀作品中出現了很大的出入。也許有人會説,這是因為現在物價啊差距很大,所以導致這和現在的電影票房有很大區別的原因。

但這樣的説法未免有些太過牽強,畢竟在電影票價方面這幾年中並沒有太大的改變。可是不管如何,為了能夠讓自己的票房變得好看一些,其實在拍電影的時候,他已經進了自己的最大的努力,甚至為了能夠籌到更多的資金,將自己的公司變賣,就是為了能夠得到其他資本公司的加持,這也是最開始他與華誼兄弟所簽署對賭協議的起因。

對賭協議其實在娛樂圈中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資本公司買下藝人所持股的公司,與對方簽下合約,要求對方必須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賺夠足夠的資金,來為自己的公司帶來收益。這其實也是公司看中了藝人的潛力,而能夠簽署對賭協議,實際上也可以證明資本公司實際上認為馮小剛是一個非常有潛能的人,在簽署協議之前,其實他的電影已經停產好幾年,因為沒有足夠的資金,所以無法拍攝,在收購之後才開始強行提高自己的產量。

而在2018年的時候,他的第一次對堵便以失敗而告終,那一次,他需要賠償公司六千七百萬元,加上這次要賠償的資金,甚至已經高達了2.35億元。雖然大家都認為他並不適合投資,可實際上華誼兄弟在收購他的公司時便已經付出了10.5個億的資金,哪怕他真的因為對賭協議而償還了這麼多錢,但依然有八個億的資金都在他的手中,所以雖然大家認為他是輸家,可實際上他才是真正的大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