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的婚姻,就這樣了。”李紅在離婚協議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
1992年的7月,李紅結束了自己14年的婚姻,想來也是可笑,自己和丈夫結婚14年,還抵不過丈夫剛認識幾個月的那個女人。但是,又怎樣呢,既然心不在自己這裏,留着也沒什麼意思。
回想種種,不免暗自神傷。
李紅出生的家庭,氛圍很好,她的父親是一名教師,母親則是個醫生 ,但是,李紅卻對戲劇特別的喜歡。在1970年,李紅擁有了一份“鐵飯碗”的好工作——在紡織廠上班,但是,這對李紅來説,並不是一件多麼開心的事情。在她心裏,還是想要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於是,只要有空閒時間,她都會努力的學習戲曲,但也沒白學。趕巧着,有一回劇組來選臨時的演員,李紅便報名參加了,後來,她也憑藉着自己的優秀表現如願進了劇組。演出之後,心中的夢想種子彷彿被澆灌出了嫩芽一般,在李紅的心中悄悄生長。
1974年,李紅便打算今日上海戲劇學院學習,也是在這一年,李紅認識了他。
當時,受時代的影響,李紅在報名接受初選的時候被刷掉了,這下誰受得住,積攢了那麼久的夢想,就這樣斷了,還不是因為自己的原因,想想就是氣憤的。李紅找到了相關的負責人,但是最終還是與自己的夢想失之交臂。而當時的負責人,就是他。
他被這個女孩子吸引住了。這個女孩子,不僅長得很漂亮,而且,談吐也優雅大方,雖説很生氣,但是卻很有素養。輾轉多日,他最終還是向李紅展開了追求——會趁着一起放假的時候去找她,會跟她講很多的話,探討很多的書籍,在她生病後,細心呵護......
他的一舉一動,最終還是感化了李紅,還有李紅的父母,在1979年,他們便在一篇祝願聲中,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在那之後,不管是柴米油鹽,還是風花雪月,每一刻,李紅都覺得自己很幸福,這個男人很愛她,他們有自己的孩子,雖説生活平淡,但是,卻很滿足,也很幸福。
時間就這麼過去了14年,一直到1997年的7月,他將一份離婚協議寄到了她的手中。其實在這之前,李紅已察覺到了某些不一樣的地方,甚還在抽屜中翻到了他和別的女人的通信。
原來,他在不久前就認識了別的女人,那個女人叫馬蘭。比他小了16歲,在當時是個著名的演員。在1997年10月份的時候,他便和馬蘭結婚了。曾經將一切温柔都給了自己的那個男人,最後還是拋棄了自己,和別的女人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在那之後,便各自相安。李紅在知道這件事情開始,就一直很淡然,既然無緣,那便不強求。
她的丈夫,便是餘秋雨。在這件事情之後,社會上很多人説他是個“偽君子”,但是,是非過錯,孰是孰非,誰又能説得清。我們終究只是局外人,對於當事人而言,早就是如夢如幻一場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