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 | 鄭爽回應被查!大批明星註銷工作室?央媒痛批
近日網上反映演藝人員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税等問題。
據報道,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啓動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29日上午,微博“鄭爽微博事務部”發佈最新消息稱,“税務部門已經在核實我的合約、個人税務、一切有關經濟合同,我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結果會公佈於眾,感謝大家關注”。
28日下午,企業信息查詢平台天眼查在微博發佈消息稱,近期接連有明星關聯公司註銷,涉及註銷的名人包括魏大勳、鄧超、唐嫣、文章等。
新華網:重蹈覆轍,貴圈怎麼了
1. 偶像不僅要五官正,更需要三觀正,違法亂紀也配做榜樣?
2. 有前車之鑑,仍重蹈覆轍,貴圈怎麼了?
3. 好傢伙,1.6億!一個敢要,一個敢給,該挨板子的時候也手拉手嗎?
“日均薪酬208萬元”,網友不僅關注畸高片酬,更關心來路是否正當。監管部門就此依法調查,既能還原真相,又能呵護法律尊嚴。“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試法勢必“涼涼”。簽訂“陰陽合同”,於規所禁;偷税逃税,於法不容。整飭行業亂象,迴歸法治軌道,影視業才能良性發展。
人民法院報評: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
近年來,天價片酬亂象破壞了影視圈生態,行業協會發布意見進行引導規範,主管部門不斷升級“限薪令”。在《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劇網絡劇創作生產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全部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Q
但為何違規行為還是會屢禁不止?
法律人士翁小平接受採訪時表示:問題可能還在於涉事藝人心存可以“瞞天過海”以及事後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僥倖心理。因此,對於此類行為,除了加強日常的合同監管、税務監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以外,更重要的還在於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而且還要從快從速,從廣電系統到税務系統形成聯動機制。
翁小平説,法律的尊嚴不容侵犯,不良藝人為規避“限薪令”而搞的 “陰陽合同”等行為涉嫌偷税漏税,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要在全社會真正形成對演藝圈天價片酬整治的共識以及對國家法令的敬畏之心。”翁小平説。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鄒兵建告訴記者,演藝人員籤通過籤“陰陽合同”的方式獲得天價片酬,不僅違反了廣電總局出台的限薪令,而且還逃避了應繳納的税款,危害税收徵管,是一種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
“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演藝人員一旦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會對社會產生極大的負面示範效應,”鄒兵建説,“在治理‘陰陽合同’時,有關部門不僅要在事後注重對個案的處理,而且還應在事前強化對‘陰陽合同’重災區的行業領域的監管,從制度上減少乃至杜絕‘陰陽合同’發生的可能性。
網友:想起默默無聞的英雄們
來源:湖南交通頻道、新華網、央視新聞、央視財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