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她18歲嫁曾志偉,3年後放棄5千萬家產也要離婚,是什麼改變了她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娛樂

曾志偉大家都不陌生,在香港影視圈中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但本人在現實生活中卻並沒有太高的評價,品格方面很不好,是一位身份與人品對不上號的明星了。

曾志偉人品不好的地方體現在哪裏,不少網友表示,像是藍潔瑛事件,又像是2018年聖誕節前夕帶着自己已故好友的老婆出遊,最讓人難以接受的,就是平日在節目之中,他肆無忌憚的一些揩油行為,最終導致曾志偉這位人物的形象在網民心中大打折扣。

曾志偉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而今天我們要説的,正是曾志偉這第一段的婚姻。當時她的妻子王美華只有18歲,年輕的王美華還沒有洗脱少女的氣質,乾淨漂亮沒有雜質。當初的王美華是一個歌手,年輕漂亮有着大好的發展前景,但是她選擇了在自己生命最美好的年紀嫁給了曾志偉。結婚後,王美華自願放棄了自己的事業,給曾志偉生下了一雙兒女,專心在家裏相夫教子。

但是這段婚姻卻沒有一個好的結果,從結婚的第一天開始,他們二人的感情就開始了逐漸的小坡路。在他們離婚之後,有很多媒體對他們的離婚原因做出了猜測,大部分的通稿之中説的都是,王美華移情別戀,與曾志偉提出離婚。後來在節目之中,面對記者的提問,王美華回憶起了自己和曾志偉之間的婚姻。王美華説到,當年的她嫁給曾志偉還沒有兩天,還是新婚的狀態,家裏的喜氣都沒有散掉,曾志偉就開始投身入工作與應酬之中,拍戲之餘都是和朋友們出去花天酒地,三天兩頭不回家。

對此王美華有着很大的意見,可是曾志偉不聽她的勸説。她被孩子束縛在家中,牽掛太多,一邊想照顧好自己的家,一邊想挽回老公的心,她對此感到心力憔悴,對於王美華來説,這一段婚姻,只有婚禮當天是幸福的。一個男人想要風流自由,一個女人想要一個温暖的家,二人無法達成一致,最終走到了婚姻的盡頭。

王美華主動和曾志偉提出了離婚,但是王美華想要離婚,曾志偉卻不同意。因此,為了離婚,王美華就必須要做做出一些妥協,比如説放棄兩個子女的撫養權以及共計5000萬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這樣的現實,相信很多人會因此放棄離婚,畢竟淨身出户等同於變得一無所有。最終王美華“淨身出户”,真的是非常瀟灑了,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