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峯一夜脱粉30萬 母校撤下其海報

李易峯一夜脱粉30萬 母校撤下其海報

  9月11日,平安北京微信公眾號發佈警情通報:近期,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將演員李某某(男,35歲)查獲,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據央視新聞報道,經記者與相關部門核實,演員李某某系李易峯。

  此前,10日晚,李易峯工作室、李易峯本人微博賬號還曾發佈聲明,稱“網絡上有關李易峯先生個人生活的言論均嚴重不實,系別有用心者惡意捏造並散播的謠言。”但不久後聲明被刪除。

  曾出演電影《老炮兒》

  李易峯1987年5月4日出生於四川省成都市,2007年參加選秀娛樂節目《加油!好男兒》出道。2014年與楊冪搭檔出演古裝劇《古劍奇譚》,該劇網絡播放量突破50億次。一夜之間,李易峯的粉絲暴漲。之後,他又憑藉《盜墓筆記》《青雲志》《隱秘而偉大》等多部電視劇,被冠上“頂流小生”的稱號。2016年,其還出演電影《老炮兒》,獲得第33屆大眾電影百花獎最佳男配角獎。躋身一線明星之後,李易峯拿下十多個品牌代言,在2017年的福布斯中國名人排行榜,李易峯以年入1.7億排名第四。

  2016年5月27日凌晨2:50,李易峯駕駛蘭博基尼轎車在北京朝陽區與橋墩相撞,事發後未報警離開。在其回國後,主動到公安機關説明情況。經查,李易峯存在交通事故後逃逸、駕駛未懸掛號牌機動車兩項違法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分別處以罰款1800元、記12分;罰款200元、記12分。

  華鼎獎:取消李易峯“最佳男主角”等稱號

  9月11日晚間,華鼎獎組委會宣佈,取消演員李易峯第22屆華鼎獎“中國百強電視劇最佳男主角”和“全國觀眾最喜愛的影視明星”稱號。

  2017年5月,李易峯在蘇州參加第22屆華鼎獎時,曾簽署《中國演藝名人社會責任自律宣言》。

  華鼎獎於2020年12月制定了《華鼎獎榮譽稱號管理辦法》,其中明文規定,華鼎獎榮譽稱號獲得者,如有以下言行,將會被華鼎獎集團撤銷其榮譽稱號並予以公告:1.涉“台獨”、“港獨”、“疆獨”、“藏獨”等危害國家安全;2.因為其他犯罪、違法被依法判處刑罰、行政拘留;3.違背華鼎獎《中國演藝名人社會責任自律宣言》規定,或其他嚴重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4.繼續享有華鼎獎榮譽稱號將會嚴重損害華鼎獎榮譽的言行。

  在《華鼎獎榮譽稱號管理辦法》出台不久,華鼎獎便依據其中規定取消了演員鄭爽“第19屆華鼎獎中國近現代題材電視劇最佳女演員”、“第13屆華鼎獎全國觀眾最喜愛十佳電視明星”稱號。

  代言品牌已均無合作關係

  據悉,原本李易峯有多個商務代言,包括honma高爾夫、panerai、Prada、remymartin、京都念慈菴、康巴赫、舒適達、王力安防、鴨鴨羽絨、真果粒、六福珠寶、巴黎歐萊雅、獵聘,目前都已官宣“終止與李易峯的所有合作關係”。

  目前,QQ音樂、網易雲音樂、芒果TV,都已下架李易峯作品。而按照此前劣跡藝人產生的影響來推斷,2022年李易峯主演的兩部待播電影《操場》、《動物世界2》也將受到影響。

  據瞭解,李易峯的母校——四川電影電視學院也撤下了李易峯優秀校友的宣傳海報和相關的內容。李易峯“塌房”,最難以接受的恐怕就是他的粉絲了。數據顯示,李易峯一夜之間掉粉30萬,且粉絲數還在持續遞減,而在評論中,這些脱粉的網友也寫下了對李易峯的失望。 據《瀟湘晨報》等

  評論

  中國視協:崇德尚藝是文藝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近日,演員李某某被北京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引起社會輿論熱議,在全社會引發惡劣的社會影響。

  文藝承擔着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職責,時代為我國文藝繁榮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廣闊舞台。文藝要塑造人心,文藝工作者首先要塑造自己。德不優者不能懷遠,才不大者不能博見。知名演員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會被社會各界關注,一舉一動都會對社會產生影響,更應模範遵守法律法規,更應珍惜自己的社會形象,更應遵循言為士則、行為世範,把為人、做事、從藝統一起來。不管曾取得過什麼樣的成就,不管曾獲得過什麼樣的榮譽,要是不潔身自好,要是觸犯了法律法規,所謂功名都會煙消雲散,所謂前途都會毀於一旦。

  在此,我們鄭重呼籲廣大電視藝術工作者把崇德尚藝作為一生的功課,自覺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自覺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努力成為真善美的傳播者、先進文化的踐行者、時代風尚的引領者、社會形象的塑造者。 中新

  只有真真正正的正能量

  才會有長長久久的流量

  近年來,明星觸犯法律的事件屢屢發生,萬人追捧的頂流偶像一朝跌落“神壇”,亂象令人側目。昔有吳亦凡“直言不諱”表清白,“我自己進監獄!”今有李易峯“真情實感”小作文如是道:李易峯三個字“是活在自己的影視作品中,是活在作為青年人對這個時代的社會責任中,是活在一個公眾人物對自己言行舉目的擔當中”。如此熟悉又打臉的戲碼,不僅擊碎了公眾的好感與期待,也再次污染了環境與風氣。事實證明,無論多麼“言之鑿鑿”的表白,多麼“信誓旦旦”的聲明,多麼“感人至深”的洗白,在事實真相面前,在法律和道德面前,都顯得蒼白且可笑。

  不管什麼圈、不論什麼星,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加強自我約束。放浪形骸,放鬆修為,不知輕重,偶像離“塌房”就不遠了。“聚光燈”效應為公眾人物帶來非同尋常的光環,相應地,其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言行有度,表裏如一。嫖娼不僅失德而且違法。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遵守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本應該是公眾人物的基本修為。從藝先從德法,學藝先學做人,如果明知故犯、以身試法,這個圈子又豈能再有其立足之地?這個“聚光燈”當然也不會無視其污點與陰影。

  遵守法律紅線和道德底線,本應該是公眾人物率先捍衞的。須知,演藝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公眾人物都不能試圖僭越法律;社會輿論不是沒有記憶,不管身處哪個圈子,光環有多閃,名氣有多大,一旦行為涉嫌違法,法律不會放縱,公眾不會輕饒。

  有個別網友認為明星去嫖娼,是滿足個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負責任的“明智”之舉,這種錯誤的價值觀令人大跌眼鏡。李易峯事件就是一個警示,放縱自己的慾望,不潔身自好,難免自食其果。不管是所謂的“光談戀愛不結婚”,還是以戀愛為名行其他不軌之事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三觀不正,對自己、他人、社會缺乏責任感,災殃遲早會來臨。只有台上台下、人前人後都是真真正正的正能量,才會有長長久久的流量。不管是哪個圈的哪個“頂流”,都請牢記警察叔叔的正告:遠離嫖娼別心動更別行動!舉一反三,人生之路該怎麼走,人生軌跡該怎麼畫,都須三思而後行。 據《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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