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沒懂網紅、個人品牌和新消費品牌,就別盲目搞直播了!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娛樂

本文來源:混沌大學
網紅、直播、新的消費品牌,現在這三個詞非常時髦,很多人覺得自己如果不去湊個熱鬧,不加入其中,自己就被時代淘汰了,或者失去了很多東西,沒有篤定感。
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這些詞背後的邏輯是什麼,同時,大家也思考一下,自己要不要做網紅,或者適合做哪個模塊。
分享嘉賓|飛博共創創始人兼CEO 伊光旭
真正的
網紅
當你躺在家裏刷手機的那一刻,你就進入了虛擬網絡世界,這個世界與現實世界一樣,有小區住宅、商場、廣場等。比如,我們用的微信、QQ等社交工具都是我們在互聯網上的住宅,大家每天都會在這個軟件裏邊聊天或者做其他的事情,公共賬號就像小區裏的廣告。
在這虛擬世界中,你從小區向右走到廣場,廣場上跳廣場舞的地方叫作抖音,很多年輕人追星看社會話題的地方叫作微博……這些都是廣場。在廣場上,你聽到有人在喊商場裏有商家在做活動,你就去了商場,就是我們熟悉的淘寶、天貓、唯品會……除此之外,我們還有工作的地方,比如釘釘、ZOOM、騰訊會議……
下班之後,我們去嗨,如果想聽歌就去網易雲音樂、QQ音樂、鬥魚等地方。如果想認識一些美好的陌生人,就去陌陌。平時的衣食住行,有美團、餓了麼、滴滴、攜程……如果要給人生充電,虛擬世界裏有混沌、得到、樊登等。總之,你會發現現實世界有的東西,虛擬世界裏幾乎都有。
那麼這些和網紅有什麼關係呢?它們都發生在這個虛擬世界裏。
網紅大概率出現在廣場上,幾百個人圍着一個人,被圍着的這個人,有的在跳舞,有的在唱歌,還有的在舞大刀。
這些網紅大多都具備這幾個條件:有注意力、有才華、有顏值。有這些條件才容易吸引人圍觀,圍的人越多,粉絲就越多,如果口才越好,銷售概率也會越高,然後把流量引向商城中。
正如上圖,住宅、廣場、商場,這三個地方形成了一個循環,大家經常關注的網紅,在微博、抖音、快手、B站上幾乎都是這樣。
但大家對網紅可能會有些錯誤的概念。
大家通常理解的網紅,屬於最下邊的那一級,有顏值的小哥哥、小姐姐,這些人屬於“素人”,沒有太多粉絲,僅限於周邊的親朋好友。這些人有顏值,在廣場上有一定的回頭率,就是大家給他的注意力,有時就是一個播放量,有時可能是轉發,好一點就是給個關注,大部分有顏值的人都能做到這些。
但再好看的人也有看膩的一天,所以就有了另外一羣人,這羣人可能沒有很高的顏值,但有唱歌、跳舞、專業領域解説等技能,這些人屬於“達人”。“達人”比“素人”要累一點,但比“素人”粉絲多,有一定的話語權。
網紅是有很多人關注,至少有一百萬粉絲,他們一般都才華與顏值兼具 。
為什麼至少要有一百萬粉絲呢?
如果想在虛擬世界廣場做出一些成就,就要有多的粉絲,一百萬粉絲只是入門,只有這樣才有一定價值,否則就僅僅是在做分享,我們看到B站中有很多幾千粉絲的達人,能活得很好,他的樂趣僅僅是分享內容過程中的樂趣,而不是賺了多少錢的樂趣。
小紅書上有很多幾百上千粉絲的達人,很多品牌會從中批量找幾百個不同類型的人合作,這種做法確實不錯,但對於網紅公司來講,就顯得比較小。網紅公司找這些人看重的是他們唱歌是不是夠獨特,聲音有沒有辨識度,是不是能把一首慢歌唱得更快、快歌唱得更慢,舞能不能不一樣,腿能不能更長,這都是區別於普通人的達人要有的基本素質。
所以,我們看到抖音剛剛起來時都是以素人為主,很多好看的小哥哥、小姐姐,這是基礎人羣,他們可以大量被關注。但是現在這種純漂亮的人很難增加用户和粉絲了,可能增加幾萬是可以的,後面很難增加。有顏值的人看膩了,後來出現了第二種,會跳舞的,也會唱歌的,可能並沒有好看的顏值,但很有特色,有辨識度。這個階段抖音上很多內容向站外遷移,比如QQ音樂和網易雲音樂的排行榜被大量的抖音BGM佔領,這些都是那些有意思的達人翻唱出來的。
這些人的技能被更廣泛的受眾認可後,很多內容變為爆款,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他。如果這些人再有其他的重量級事件發生,就會成為明星網紅,粉絲會更多。
其實,商場中也有網紅,可以把外邊的網紅叫到商場中做活動、做促銷,也可以直接找櫃枱的櫃姐。如果櫃姐口才很好,她能夠解決產品方面的問題,能夠打很大的折扣,也會有很多人圍着她,比如淘寶中的導購,李佳琦、薇婭等,他們是商場中的網紅。商場的商業價值高於廣場,它可以直接產生交易。當然,廣場的價值也很高,因為廣場需要給商場帶流量、信任度。兩個都很有價值,就看你在哪個平台上更能發揮價值。
當你變成一個網紅,或者説是一個達人有一定才華,發現了自己的原力,像我們的理念世界一樣,發現了自己在這個社會上存在的價值,找到那種篤定感之後,會越來越明白自己要什麼,能夠為世界創造什麼,這時你可以變成一個品牌,我把這個品牌稱為“人格品牌之路”。
人格品牌在網絡上紅起來(至少有100萬粉絲)後,叫作網紅,在此基礎上,如果該網紅能在另外一種或多種媒介受到大眾喜愛並廣泛傳播,他就有機會成為明星,例如papi醬、汪蘇瀧、許嵩等。
比如説周杰倫是音樂明星,其實我們稱他為明星是有誤的,他一開始是一個音樂達人,他的才華被大家看到並認可後,就成為了音樂媒介中的CD紅(當時在CD中很厲害的網紅叫CD紅),後來音樂在電視上播放,就變成了電視紅。他其實就是先從達人到網紅,最後經過不同媒介的傳播,成為了明星。
如果你是又紅又有才華的達人,就可以挑幾個適合你的平台,如果你不想面對鏡頭,只要筆桿子功夫好,就可以去公眾號中創作,可以獲得很多用户;如果你的視頻表達能力很強,或者拿手機自拍能力很強,可以選擇在抖音快手平台上發展。
發展到一定程度後,這些個人品牌可以通過一些大品牌活動來做品牌升級。比如説微博上已經有一百萬粉絲,可以去參加一個LV發佈會,這比那些純粹只有粉絲的人好很多,這樣在廣告面前、品牌主面前就可以加分。如果你是一個能夠視頻表達的人,你可以上綜藝節目,或者參演網劇,很多網絡上紅起來的人都會這樣做,往明星方向發展。比如“hold住姐”是在綜藝節目上紅起來的,後來參演了《小時代》,變成了電影紅。所以説,當網紅有了一定程度的粉絲後,就要參加這些形式的升級,策劃你的話題,有了商業價值後,就能獲得更多的收益。
明星,我把它稱之為“演藝明星”,因為明星與網紅不一樣。網紅要的是親近感、親和力,他們恨不得穿件睡衣在卧室裏直播。而明星卻恰恰相反,他扮演了你需要的那種人格,所以你會發現明星具有神秘感、距離感、儀式感。明星做直播時,為什麼效果不太好呢?就是因為他把本來需要距離產生美的東西變成了一種很親近的形式,大部分明星很難適應這種形式。
當然,也有適應的手段。我們研究過很多明星,比如,薛之謙過氣的那幾年在寫微博,他是一個段子手,網友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的微博轉到熱搜上,後來很多綜藝節目邀請他參加,他又火了起來。這時就變成了過氣藝人再充氣,明星從網紅再到明星。
如果利用好網絡媒介,只要在其中混的好,寫段子、拍視頻,一樣可以回到一線明星的水平,比如説姚晨,歐陽娜娜都是通過互聯網重新做起來的。
所以説,媒介形式真的很重要。所有的明星、網紅都是在一個媒介上打透的,我們正常人只能理解到明星這個層次,不知道他們是怎麼發生、生長的,如此就會誤解這個概念,認為的明星就是明星,網紅就是網紅。如果你不瞭解這些生產流程和生產條件,你可能無法很好的運用這些資源。
舉個例子,比如説電影紅,主要的活躍場景是在院線大熒幕;有的是在電視劇中,比如楊冪演電視劇很好,在衞視上播出,當然,衞視還能推出綜藝節目,比如跑男中的陳赫。
網絡綜藝、網劇也能出明星,網絡的影響力大了之後,電視劇能夠創造距離感、神秘感、儀式感,《慶餘年》這部網劇就是很好的例子。
音樂也能出明星,比如網絡歌手許嵩、花粥等。
這些都是人格,當大家都記住你時,就形成了品牌。那麼怎麼讓大家記住你呢?你是那種清新可愛的花瓶,還是一個影帝,大家都會給你貼標籤,這些標籤就形成了品牌。
現在大家都在想在虛擬世界中的廣場、商場裏面做出一個品牌,無論是個人品牌還是產品品牌,是有共通之處的。
這張圖是他們之間的連接,網絡明星最後可以變成一個明星,各大明星也可以通過網絡的建立變得更好。
產品明星指的是快消品中的新國貨,比較典型的代表有江小白、元氣森林等。
想要成為明星是離不開媒介的,我們來看一下傳統的產品明星,比如説安踏,請孔令輝做代言人,拍PVC廣告,在央視五套投放,央視就是媒介,而且這個媒介是國家媒體,有儀式感,有權威,這樣的廣告才有加成效應。有的品牌是通過各大衞視出來的,這些廣告的加成效應也不錯,比如六個核桃通過最強大腦的冠名。
媒介和內容是相輔相成的,一個產品如果能夠抓住媒介屬性,做媒介深耕,就可以抓住這個媒介人羣,就能夠變的更好,就能夠跳出來。
這些傳統產品類的明星是怎麼跳出來的,有的是投分眾廣告出來的,有的是既投央視,又投分眾,這中間可以組合,大家不能太割裂的看。這種類型的明星現在很難起來,它需要很多錢,所以,這種產品可以作為網絡起來之後的加分項。
這是現在的媒介,微博、抖音、天貓、微信,這些媒介形式加上不同的內容,變成了產品明星,最後你可以投分眾或者加綜藝節目冠名,就可以變成一個品牌。
新消費品牌
我們每個人都活在互聯網上,大家出門是右拐還是左拐,需要摸索出來一個路徑。比如,一位女孩説今天想買一款美妝產品,但不知道買什麼品牌的,以前的人可能更多的是去百度搜索,現在更多的是去小紅書上搜索。
現在如果要做一個新的產品,做一個新的品牌,應該活在這些消費者的路徑中,這個路徑就是網絡生活路徑,如果把品牌寄生在裏面,和他們在一塊,就會看到很多機會。
這是我們正常用户的網絡行為決策路徑。用户看到這款產品覺得很喜歡,記住它,然後去搜索,如果想要和它發生關係的話,就會去購買。這時網紅資源非常重要,做一些商業文案產品,找一些網紅或者達人來傳播,具體找什麼樣的網紅,需要根據你的產品來定。
直播風口追不追
很多人都在考慮直播這個風口要不要追,據我從業多年的經驗來看,基本處於風口時,就沒什麼可追了,已經成為了一個全民機會,就像無人便利店,很多人一窩蜂上,最後剩下的很少,直播也是一樣。
現在的直播裏面的主流平台還是淘寶、天貓,我問過其中做的很好的機構,得知前十名中,前兩家薇婭和李佳琦的營收非常多,從第三名到第十名也還好,一年的利潤僅有幾千萬。
大家可以想一下,幾萬家公司競爭後,前十名已經很厲害了,利潤也才達到這樣的水平,如果企業現在進去做直播的話,你要想清楚自己拿什麼和人家拼,看清楚自己最擅長的是什麼,你是一家做產品的公司,不要被直播衝昏頭腦,每天都在想孵化公司,要紮紮實實地發掘產品。
如果需要網紅,我建議大家去找好的直播機構,裏邊的網紅是專業的,從中挑選與你的產品、用户匹配的達人和網紅,就可以解決問題。不要為了追這個風口把老闆推出來做直播,這對你不一定有利,老闆在直播中只是增加信任度、用來打折的工具,大促銷可以這樣做,不能經常做,但是大部分品牌不可能是靠促銷活着的,還得每天正常地售賣商品。
直播是獲得流量的一種手段,不一定成為未來商業線上售賣的主流,主流還是看一下短視頻或者圖片就購買的那種最有效率的購買方式。因為看直播一個小時可能只買兩件商品,佔一個小時的時間,很不划算了。所以建議大家面對風口時要先找到自己的價值,而不是追這個風口,因為當你看到風口時已經比較遲了。
當然,現在開一個新號做自媒體還是有價值的,比如一個老的平台用自己比較篤定的能力,找到在這個平台為用户服務的價值,也是可以的。
總而言之,網紅、直播、新的消費品牌,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神秘,我們只需弄清楚它們之間的聯繫,它們背後的邏輯,就可以很好地運用它們,從而獲得更多的價值。所以,想要做直播的朋友,一定要弄清楚這些,看自己適不適合做網紅,如果適合,是適合哪一模塊,只有這樣你才能不進入誤區,才能更好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