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業掌門人假釋出獄,曾被評為“模範囚犯”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當地時間13日上午獲假釋出獄。
當地時間13日上午,三星第三代掌門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獲假釋出獄,時隔207天重獲自由。他表示,“很抱歉令國民擔心,認真聽取了大家對我的擔憂、責難和期待。我會努力的。”期間深深鞠了一躬。
李在鎔今年1月18日因在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中被認定賄賂罪名成立,被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而被當庭逮捕,在獄中服刑207天后獲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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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韓國法務部宣佈,在綜合考慮全球經濟、國家信用風險等各項條件後,決定假釋李在鎔。報道稱,截至7月底,李在鎔已經服完60%的刑期,還被監獄評為“模範囚犯”。
李在鎔在獲得假釋後依然要接受韓國法務部的保護觀察,如果遷移住所或在境內外旅行超過1個月時,需要提前向保護觀察官報告。
此外,根據《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李在鎔在正式服刑結束當天起5年內不得就業,因此李在鎔出獄後依然很難完全迴歸三星經營第一線。
目前,李在鎔仍有多起案件正在審判過程中,包括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的非法併購案、非法注射麻醉藥物案等,依然存在再次入獄的可能性。
綜合:央視新聞、海外網
來源: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