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娛:香港狗仔興衰錄 偷拍追車翻垃圾

  2006年,成龍與梁家輝等藝人到政府請願,希望政府儘快立法懲治狗仔隊的惡意偷拍行為。

  在香港街頭一棟很普通的住宅樓門口正對的路上,停了一排汽車。這些車子周圍站着男男女女,他們臉上露出疲憊的模樣,身上挎着的相機是他們最大的標識。

  突然人羣一陣騷動,這羣人眼睛放光,迅速拿起相機,直奔住宅樓的停車場出口。一台黑色SUV開了出來,有的人甚至不顧安全,直接往車頭位置撲去。咔咔咔一陣閃光燈閃過,車子沒有絲毫停下來的意思。這羣人連忙折返迴路邊的車上,連安全帶都沒來得及系,車已經一溜煙地跟着SUV而去。

  就在前一天午夜12點,剛回到公司交班的陳得力已經精疲力盡,跟攝影莫堅兩人把車交還公司後,還要坐近1小時的車才能回到位於香港另一邊的家。香港地少人多,雜誌社都開在離市區很遠的地方。

  正想回家好好休息的陳得力這時收到了一個電話。電話這邊的他跳了起來:“什麼?明天還X要跟?我已經跟了好幾天了!毛都沒見着!”

  電話那邊説:“明天換個地方等,一定有料。”在這之前,陳得力和莫堅已經等了3天。

  陳得力和莫堅是香港一間老牌雜誌社的記者。跟一般跑會的記者不同,陳得力和莫堅屬於“娛樂突發組”,也就是外界所説的“狗仔隊”。

  這次陳得力和莫堅接到消息,老牌玉女和多年同居才子男友要結婚了。有意思的是,玉女和才子多年感情已如老夫老妻,一直沒有結婚生子的打算。正當外界以為兩人如神仙眷侶就這麼過上一輩子的時候,才子卻被拍到在酒吧吻大學女生的新聞。在大家以為神仙眷侶也抵不過中年危機要分手時,兩人又在一星期內宣佈結婚。於是陳得力、莫堅以及其他的狗仔隊們,都聚集在這對新婚夫婦的住所外面,看他們這個峯迴路轉的結婚儀式到底有多特別。

part1狗仔曾輕鬆月入萬元港幣 無奈感嘆:我也想拍梁振英啊!

  2006年,香港市民在香港中區舉行活動,譴責《壹本便利》雜誌偷拍並出版出版香港女歌手鍾欣桐的更衣照片。

  陳得力和莫堅都已經在突發組做了十幾年。談起入行經過,學攝影出身的陳得力有些無奈,“那時港聞已經招滿了,我也想拍梁振英啊!”陳得力也想成為去拍的發佈會的記者,可惜沒有位置便踏入了娛樂新聞。“以前不會很多人做狗仔的,聽到你説你在做狗仔,整個聲音都會變。”對比行內記者,狗仔的薪水更高些,“因為基本上獨家都是靠我們出的”。莫堅覺得狗仔的工作有種使命感,能夠見到明星真實的一面,“明星們都人前人後兩個樣。”

  香港媒體的狗仔隊配置一般都是一個司機一個攝影,“文字一般會兼做司機,挖料,攝影在旁邊拍照。”關鍵時刻,拿着DV衝出去直接對着對方拍,連帶問問題。也有的雜誌會專門安排人在網上搜索目標人物的行蹤。時間安排上,有的雜誌三班倒,有的是兩個人從頭跟到尾。陳得力告訴網易娛樂,10年前沒有輪班,發現“料”便從頭跟到尾,“除非狗仔中途放假不然不會輕易換人”。這樣的安排可以熟悉整體進展,但比起其他三班倒的雜誌,他們要疲憊得多。

  上世界90年代,是香港娛樂圈組繁盛的時期,也是狗仔隊最鼎盛的時期。狗仔吳令坤回憶:90年代入行之初人手需求很大,起薪是8千~1萬港幣,如果跳槽的話就是1.8萬~2萬的起薪。當年的萬元工資在香港算得上中等收入了。“只要是有1-2年相關經驗,都不需要有什麼豐功偉績,就可以跳槽”。

  “當時《明報》也要辦狗仔隊啊!其實狗仔隊源頭並不在香港,是從外國傳來,在香港也是先從《蘋果日報》開始,因為當時他們旗下雜誌出了狗仔隊之後,銷情有大增,令到大部分媒體都要有狗仔隊了。”

  不過以前工資高,卻也很辛苦。當年的拍攝器材比較笨重,攜帶起來非常不方便。有位狗仔回憶拍攝李嘉欣結婚,為了趕到許晉亨的海邊別墅,一早爬起來坐一小時車過去,要走過沙灘爬到對面山頭才能拍,光是器材就有四五個大箱。“走到山腳看到那幾百級樓梯我已經不行了,坐在下面喘了半個鍾都沒緩過來。”

  莫堅回憶,老牌小生Z的家在賽馬場的一邊,有次為了拍他在家脱假髮的照片,狗仔們爬到對面山上,用超長鏡頭裝到DV上才能拍到房間裏,直線距離能超過一公里。“那個器材超級無敵重,要2、3個人才能搞得定。而且用這套器材拍,不僅要用腳架,還要兩個人在旁邊扶着鏡頭才能拍到,不然抖到沒法看”。之所以遠程拍攝,是因為香港法律不允許在私人地方偷拍,只能在街上或者開闊的地方拍。

  以前香港流行室內無線電話,吳令坤説:“那時還沒手機,室內無線電話其實跟對講機頻道差不多,有個東西叫workit talkit,有一個範圍去搜索無線電,有人説話會突然停下來,跟收音機差不多。一般無聊的時候才會做。有一天我等車的時候很無聊,就玩這個,聽着聽着有個聲音很熟悉,咦,是電視台有名的S花旦!”

  S花旦那時在跟C小生戀愛,吳令坤回憶:兩個人講電話那叫一個刺激,S小姐親暱地稱對方是“小猴子”,説了很多情侶之間的親密對話。“尺度大得我當時都O嘴。説着,S花旦説要出去看樓。我其實當時在等另一個人,她家在後面轉個彎就到。於是我轉個彎在她家樓下等了一下,真的看見她下來,有個售樓先生走出來陪她去看樓,你説這段是不是真的?因為我們怕給人告還把錄音放上網了。”

  同樣被放上網的還有L小姐的罵人電話,狗仔們説就是用這種方法錄下來的。“我們以前做突發新聞的時候就是用這種方法去偷聽警方的無線電,才能在第一時間到達新聞現場。不過現在大家都用手機,很少機會能偷聽電話了。”

  隨着科技發達,狗仔們的器材也在“與時俱進”。除了遠距離偷拍,他們也會用上針孔鏡頭,“03年電子產品開始發達,之前的都是很大一台機,03年DV跟飯盒大小,就可以偷偷拍。也有的攝像機做得很隱蔽,前陣子有個高官喝酒開車切雙白線就是狗仔用鑰匙扣模樣的攝像機來拍的”。至於最近流行的航拍,狗仔們遺憾地説:“不行啊,香港法律不給用這個。”

part2狗仔沒底線?我們只是拍事實

  狗仔曾追車拍王菲,回憶天后不害怕不緊張反而在笑的反應,感嘆她和謝霆鋒很配。

  香港的一些媒體,有個專門記錄藝人住址和車牌的本子,定期更新。對於不知道的住所的藝人,陳得力也有辦法。有次只知道目標人物住在某範圍一間獨立屋,但是不確認是那一家,陳得力每一家都開了門口的信箱看名字,最終還是找到了。也有線人給狗仔爆料,“這個世界有貪心的人就會有線人,一般都是給錢。”

  對狗仔來説,等待是工作的常態。陳得力説:“以前每天都要做足十二個小時,經常做通宵,要不是就零晨三點收工,早上六點又要起牀了。當值的時候又不敢走開,廁所也不敢上,忍尿忍得很辛苦,因為每當去廁所的時候,總是目標人物出再現的時候,好像是夾定了。真是氣死人!”

  莫堅曾經等過36個小時。當時公司收到爆料,著名監製和歌手M小姐在戀愛。監製出席完活動去接人,莫堅看到M小姐上車便開車跟了過去。兩人看完電影后回家,“當時是很細節的,會寫激戰3小時,像以前熊黛林和郭富城就會寫‘攻城3小時’這種。”為了這條新聞,莫堅從前一晚一直等到第二天下午1點多,還沒出來。“之後他們又去買菜煮飯,我就足足等了36個小時”。

  “最後還是要靠運氣。有時候真的等36個小時不回家,最後只有十分鐘給你拍”莫堅説。工作時間雖長,但莫堅覺得這份工作很開心,“有的料收回來你是不相信的,比如黎明和樂基兒,開始我也不相信,以為只是一次兩次約個炮,但是一做你發現原來是真的,那一刻真的特別興奮!”

  狗仔們一般單獨行動,像玉女和男友結婚這種“全世界都知道”的新聞才會聚集在一起等。這也是難得的“和諧”的時候,更多時候各家媒體都是“你死我活”的狀態:“一定是鬥生死的了,畢竟大家都希望做到獨家猛料。”而且正常情況,各個雜誌社或者報社都會有自己的目標人物。如果在樓下等藝人的時候遇到同行需要各位注意。陳得力説:“就算那棟樓只有一個李嘉欣在住也不會説,會先試探一下對方是不是真的知道我們手中的料,互相套一下看看。如果是大家都知道的料就會一起跟。如果是真的很冷門的人,就還是會説跟拍的對象是誰。因為像張柏芝這種所有人都經常會跟的就肯定知道啦,但比如Mandy Lied這麼冷門的,對方肯定也是收到風才會來的。”

  追車也是狗仔們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只是明星們警惕性越來越高,甚至會反拍狗仔。電視台Y花旦開車會刻意開慢,就是看有沒有人在跟她,有時候開到‘迴旋處(英式馬路設計特色)’都繞三個圈,跟着她繞的就是狗仔隊了。“還有次試過跟G小花旦,跟了幾天,她居然把我們的車拍下來,連車牌拍清了再po上網。”陳得力説。

  天王郭富城是最讓狗仔覺得難跟的人,陳得力説:“因為他開車實在太快,就算從山上面聽到他車的引擎聲,要不是山腳是紅燈要停車的話,根本沒可能追得上。即使我衝燈,也只能夠聽到聲音而已,見不到車燈。有一次機場出來,開到220km ,這已經是我開的車的極限,真的快爆缸了!追到差不多到香港島才追得上。”

  吳令坤回憶:“當年追謝霆鋒,他比較好勝,希望有人跟他玩玩,還會駕車出來跟我們説要斗車,然後我們就會跟出去的了。”提到謝霆鋒狗仔自然想到了當年去內地追王菲,“王菲懷二胎的時候在北京,那次我們前後都跟了兩個月,因為她平常很少出來,又很多出口,好容易見到她出來,她也是一直在躲,上車了也沒拍到照片,就只能追車。當時大家都在想如果她回到家還沒拍到就白跟了。於是在公路上就展開了追逐戰。當時大家在馬路上飆車,跟王菲的車開到同樣速度,大概時速100公里,左右兩台車,把她的車夾在中間,三台車並排高速行駛的狀態下,然後我們打開車窗,攝影師整個人爬出窗外,把鏡頭頂住她的車窗然後對着裏面狂拍。其實真的挺危險的。當時也挺大膽的。王菲的司機不斷地加速去躲避我們,但是也不敢胡亂轉彎。因為當時情況真的很危險,王菲的司機也知道如果他轉彎就可能會出人命,所以他也只敢加速。我們拍出來王菲還在車裏笑,她也不怕,真是跟謝霆鋒天生一對!”

  狗仔介紹,以前也會在內地跟拍明星,但是現在沒有那麼多預算了。“跳水皇后那時還是普通運動員,還沒跟富三代一起,只是當時剛剛開始受關注,上面就下命令讓我們跟。當時在上海,皇后出席完一個商業活動之後回家,當時她還是個村姑,沒什麼錢,直接走路回家啊!走了4、5公里,差不多從尖沙嘴走到大角嘴!真是走X死我。”

  “最慘一次也是王菲,那時她跟李亞鵬結婚,有一家出她在普吉的照片,但我們收到的消息居然説在北京,害的我們立即飛普吉,去了當地與行家溝通後才有了資料。我負責在機場守候,到了第四天我還被機場特警抓去問話,説我每天拿着相機在那邊坐十幾個小時很可疑。語言又不通,最後帶我去衝曬店看了我相機記憶卡里沒什麼特別的才放我走,真被他嚇壞,如果他們以為我是恐怖襲擊怎麼辦?終於到第八天才見到王菲與李亞鵬現身機場。”吳令坤説。

  除此之外,狗仔還有一招“翻垃圾”。狗仔通常會在藝人離開酒店到保潔還沒收拾房間的空擋進入房間,“通常那個時候房間門都會開着的,或者在阿姨開門之前給點小費阿姨喝茶。或者扮工作人員,説明星有東西遺漏在房間我幫他拿,然後打發阿姨先去打掃別的房間。有找到某藝人的避孕套,那我們也會在外面蹲守,如果24小時內都沒別的明星進去過,那就是招妓了唄!不過現在不會翻垃圾了,他們都知道我們會翻垃圾,所以就會把垃圾丟到其他地方”。

  但翻垃圾這個行為在狗仔業界內其實也算爭議很大,莫堅説:“這算是我們行業內的污點。那一家雜誌已經倒閉了,他們就是要去做一些別人不會做的事情。其實很多東西都是他們憑空想像出來的,看圖作文”。

  外界覺得做狗仔沒有底線,陳得力覺得:在明星的眼中,我們絕對是很討厭、死纏爛打的。我認為這只是一份工作,把事實拍下來,也不會作假。

  曾經位女明星搭上了個有婦富商,莫堅等人拍到男富商在酒店,之後又拍到女女星名去跟富商回合。等了十幾天,到最後一天狗仔現身硬拍他們的反應之後,男富商就與情婦分手了。但是男富商的老婆知道真相後,在家上吊自殺了。“當時好像是我們害死她的,心裏真的很不舒服。但如果責備自己就沒辦法繼續做下去了。肯定會有不開心,但是其實最大的責任方還是在那個老公,他不去偷吃就沒有這個事情。”

  吳令坤曾收到去拍藝人遺容的任務,“肯定不會拍給他啊!掀棺材嗎?我真的過不了自己那關。會找一些藉口推掉。”


part3狗仔:每次見到陳冠希都是一副臭臉 很多明星都吸毒

  陳冠希向來對狗仔不客氣,除了擺臭臉還曾反拍狗仔,並將照片掛在社交媒體上。

  晚上8點多,山上風大,狗仔們紛紛從車尾箱翻出羽絨服穿上。一羣人開始打電話叫外賣,路邊的停車場裏,能叫的無非不是M記就是K記。狗仔紛紛感嘆玉女和才子已經很給面子,至少會象徵性出來給大家拍個照,回去也有個交代。“老實説,狗仔隊的確是一個不受歡迎的行業,但其實老一輩的藝人見到我們還是會臉帶笑容,只是有個別藝人特別愛罵,還會反拍我們放上網。”狗仔們相視一笑:“陳冠希!”“每一次見到他都是臭臉,又把我們當透明的撞開我們。其次就是Z影后,拍完她獨家了,她居然會跑出換家服再叫其他報館和雜誌再來拍過,變成沒有獨家了。”莫堅説。

  陳得力也十分認同莫堅的説法。“Z影后最討厭狗仔,那時她跟C男星一起的時候看到我們,C直接整盆幹炒牛河飛過來。我那個攝影很厲害啊!整個牛河在空中都照拍,保持冷靜。”

  狗仔整天拍攝明星們的另一面,但其自身的權益其實沒什麼保障。H名媛老公去Wave Party,“去Wave Party肯定不僅僅是喝酒,肯定會吸點啥。”看到狗仔隊就跑上來摔相機,照片不能用了,狗仔只能報警。“但是也沒什麼意義的,因為警察也不會動他們家。這個世界就是這麼黑暗。那個家族的人就算你報他們吸毒也會被告,告得底朝天,不過那時這位藝人還沒跟H名媛結婚,還在拍拖。以前很多星吸毒的,而且都在外面,現在都躲家裏吸。”陳得力説。

  狗仔曾被藝人設局,藝人一直開車引狗仔跟,但其實早已經打電話約好人,把狗仔引到一個死衚衕就下車走人。這個時候如果狗仔下車就會被旁邊衝出一羣人打。經驗老道的莫堅稱,到這種地方就別下車,“給打完回去跟公司説也就只能休假養傷,報警也沒用的。”莫堅説。

  莫堅曾經跟拍過一個娛樂巨星的私竇(私人場所),這位巨星外號叫“老先生”。當時跟銅鑼灣和灣仔黑社會很熟,每個月循例逢週三都有party。有次拍到他們有個藝人在那裏出入,過了一陣莫堅去拍住在附近的另一個TVB的星,地方很近。“之前我們是躲在酒店門口的樹後面。過了一會酒店保安已經出來把樹弄倒了。”那天一共報了三次警,第一次説莫堅等人是可疑人物,第二次懷疑他們持有類似手槍的物體。“警察開着衝鋒車過來,下車就摸着槍走過來問我們是什麼人。我們就第一時間説我們是記者,警察照例搜車啊搜身啊,過了一會又有幾台車來,我們也報警,警察也知道我們是幹嘛的就走了一下程序就走了。”

  到了晚上,有三台車過來把莫堅等人的車用“品”字型方式包圍起來,裏面全是酒店保安,下車來恐嚇莫堅等人。“跟我們説半年內不要在這裏出現。在這期間我就發現有兩個小巴載着一羣年輕人過來了,我認出那個車是那個私竇的車,本來是用來接‘囡囡’的,那時車上的年輕人應該都是灣仔黑社會。我就給公司打電話啦,公司的高層就讓我們在‘安全的情況下繼續留在現場’,我當然不會那麼傻,這些人肯定是來打我們的,肯定第一時間走啦。最慘的就是打完之後沒仇報的嘛!”

  也會有藝人會採取“迂迴戰術”。“當年李泳豪和楊思琦,為了逃避記者,躲在房間三日三夜,最後找了一個報紙去救他們。兩個敵對的報紙,找另一間會往好的方向寫的。”當年鄭伊健和梁詠琪被雜誌拍到戀愛,鄭伊健索性第二天直接出來公開他們的關係,這樣週刊就沒獨家了。“畢竟週刊一週才出一次,之後再寫什麼都沒用了。他們出道這麼久了,也會有相熟的記者,找他們問問就知道是哪家拍的了。所以基本上沒什麼秘密。自己公開的就能控制媒體怎麼寫啦!有的還會跟記者合夥來拆彈,其實也是互相利用”。陳得力説。

  “也有一些藝人跟我們很好,公司內部會進白名單不用拍的。有的公司會説可以照跟,跟完領導會交代往好的方向去寫。比如彎腰撿硬幣,你可以寫這個人‘勤儉節約5元硬幣也撿’,也可以寫‘大美女為撿硬幣跌波’,反正角度不一樣,出來的效果也會不同。有的藝人工作態度明明很差,因為跟公司高層關係好,也會硬寫她很友善的”。更甚者,也有雜誌是有“潛規則”,“旗下藝人我們也不會搞,找死麼?”

  有位女明星,老公是武打明星。“這個女星後來去當了律師,跟自己的上司偷吃(偷腥),我們拍到了。然後我們雜誌出刊之前會在報紙上出預告,其實就是一個封面照片。但是這個女星看見了這份報紙,一個電話打來雜誌社,整個封面報道都抽起來了。因為這個女人跟我們老闆關係很好,最終還是被截胡了。那次是我們正好撞到了。後來又拍到她一次,也是想出,但是最終也是出不了。不過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這個上司墮樓死了。因為她太明目張膽,後來也有其他雜誌拍到那個武打明星從她和上司偷歡的那個樓裏面很失落地走出來,最終那個人墮樓的時候那個老公就在屋裏面。”

  一些天王天后可以使用的招數會多很多。吳令坤曾試過拍天王級的藝人,私下都知道他有兒子,因為他平常會做人,從來沒有人會去揭秘。“有一次我看到他跟兒子和二奶一起出來,那我肯定會去拍,這個藝人其實也很老奸巨猾,他發現了,先安排家人走後門離開,然後面對着我的鏡頭一路走過來,跟我打招呼,很有禮貌地問我們是哪一家。我也無所謂就直説。不過等我回到公司交照片的時候就給高層罵我為什麼要拍。”

  “黎明也是很難跟,因為位置太明顯,而且他知道你跟的時候會給不同公司打電話勸退我們,樂基兒和他戀愛也是拍了好久才拍到。也試過已經拍完寫好故事做好版面,在印刷的時候大哥一個電話打給高層,也只能馬上停機,最後出了一期三點式女郎做封面。”莫堅説。

part4紙媒沒落 狗仔出路在哪

  葉玉卿曾私下和《壹週刊》合作拍了一組很有名的封面,狗仔:“難聽一點就是這個社會笑貧不笑娼,最重要是先出名。”

  L天王當年跟太太拍拖被拍到,天王發現後找到雜誌高層談條件,最後答應幫對方三件事來補償,換照片不曝光。吳令坤説,“交換條件比較常用,畢竟我們也不想搞死藝人,沒有他們,我們哪來的新聞?當交個朋友,長期有得跟不是更好嗎?”

  不過一些小明星就沒資格做這個事情了。“有的時候是我們剛好拍到他們一些不好的行為,比如抽煙,他又看見你拍他,那他就過來説不如我去買本雜誌,或者買個麪包來跟你交換,讓你別出抽煙那個照片。現在有的藝人看到我們在拍,也會主動過來跟我們搭訕,看看能不能拍好一點。其實十年前都已經有商量好的偷拍了。”對一些明星而言,寧願有負面新聞也比沒有新聞要好。“當年葉玉卿幫《壹週刊》拍了一輯很有名的封面,不也就因此紅了?難聽一點就是這個社會笑貧不笑娼,最重要是先出名。”

  有些藝人想紅,就會跟雜誌商量好,做一些事情讓狗仔去拍,效果就跟偷拍的一樣。這種形式已經很久遠了,且互利互惠。但在狗仔看來是沒有新聞價值的,只是回去交貨而已。“像買內衣這種肯定是約好的啦!有什麼理由一個藝人買內衣不去試衣間要在外面給你拍到?肯定百分之一百是假的啦!沙灘脱內衣這種,嫩模H小姐經常做了。”陳得力説。

  在狗仔看來,國外的偷拍基本都是實現説話的。“怎麼可能有媒體會出錢在巴厘島派人啊?就算在機場拍到都是前後腳分開上機,一個一小時前已經入閘,另一個踩着點來,狗仔怎麼知道他們去哪?是不是一起的?不可能看到一個明星坐飛機你也掏錢跟着去啊!”不過某大牌男性G先生就很厲害啊,看起來最討厭別人炒作,但很奇怪每次就只有某雜誌能拍到他。莫堅説:“也有人爆料其他人的新聞,來換取撤自己的新聞。有的藝人之間本身也不和,正好又知道一些內幕,就借我們的手去殺人唄”。

  談起合作的新聞,狗仔們都覺得沒什麼意思:“明星和狗仔合夥,變成做娛樂狗仔拍到最新最快就好了。但其實真正的狗仔應該是記錄者,在背後看着事情自然發生,很少會去直接跟明星對峙。”

  “以前明星的戒心很低,每天出去跟能出6-7個新聞,現在一天可能都沒有一個。一個是藝人都學聰明瞭,他們要出門都會給樓下保安打電話問問有沒有狗仔隊。”狗仔只能等他們“拍拖”的時候有人爆料,但是無奈的是現在很多明星都不在香港“拍拖”,而是去歐洲之類的地方。狗仔也只能等遊客照片。“我們又不可能去歐洲跟他們,成本那麼高。”吳令坤説。

  “另一個,很多明星都北上掘金了,不會留在香港。”陳得力感嘆。對狗仔來説現在工作時間短了,但成就感少了。“以前拍到張柏芝跟陳小春戀愛,獨家大料成功感大很多,現在怎麼拍都是蔡思貝秀腿。”

  “因為報紙也加入戰團。以前報紙不會像雜誌一樣去挖料,只需要跟着雜誌爆的新聞去跟進就好。比如我們等了36個小時,報紙正好經過拍了兩張第二天出了一個豆腐塊,我們真的當場想辭職。本來是封面新聞,最多就只能出二條三條了。莫堅説。

  以前Y小姐和Z先生剛剛在一起同居,莫堅等人跟了300多個小時,“都是在靠意志撐着,而且你自己跟的新聞,肯定不想最後多一個名字在上面啊!我們也想讓人記住。像王菲和謝霆鋒拍拖,署名你一個人,多威風!所有人都知道是你拍的。現在不想出名字,隨便寫個娛樂組就好,蔡思貝秀腿這種出什麼名字。現在要是讓我拍到王菲和陳冠希戀愛,我肯定要寫我自己的名字的!”

  “以前不可能偷拍得到的地方才會‘硬嚼’(直接衝上去拍),現在很多新入行的人不懂,不會花時間,反正就8小時上班時長,差不多就要收工的了。”吳令坤説:“其實做狗仔真的很好玩,多姿多彩,很有挑戰性,見多識廣。但是紙媒到夕陽了,加上現在資訊發達,每個人都有手機,又有即時新聞,什麼都要快,不能夠像以前集齊一套照片再組織故事報導,現在素質慢慢下降,狗仔都跑光了,不像我入行時環境那麼好。

  莫堅則認為八卦雜誌不是沒落,是“做壞規矩”。“娛樂新聞很多人都會還是會看,但是很多雜誌就會做不下去,最後可能會變成跟TVB一樣一台獨大。做不回以前14萬書那種銷量”。

  另外,成本高,薪水低也是狗仔們出走的原因。“現在報社起薪點1萬1-2,在麥當勞打工好了。”吳令坤説,“現在經濟不好,做狗仔成本太高。人工、車子、器材、油費都是開支,需求量也減少。幾萬元薪水做這種事情,我們是沒有激情的。很多人離開。但是不做這個可以做什麼。我倒想做經紀人,不過有沒有明星願意請呢?”

  (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本文系網易娛樂原創欄目《深水娛》出品,雙週一期,隔週四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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