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不僅是一種職業更是巨大責任

藝人不僅是一種職業更是巨大責任

7月19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也公開發聲,稱演藝人員如若觸犯法律自有法律嚴懲,在不觸碰法律底線的基礎上,如若違背公序良俗並造成惡劣影響,行業自律懲戒也絕不會手軟。該協會也稱,無論法律制裁,還是自律懲戒,都需要依據事實,不能僅憑網絡“爆料”。

紛擾之際,我們更應拉長觀察的視角,對藝人這一職業有更深刻的思考。作為有巨大社會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藝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可能被公眾仿效,在道德品質上被寄予更高要求。可以説,藝人不僅僅是一種職業,還擔負着諸多社會責任,理應成為公共道德的有力維護者和社會價值的積極引領者。

但近年來,個別藝人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不但不追求更高的標準,反而屢屢刷新下限,甚至不知恥者,無所不為,嫖娼、酒駕、打人、吸毒等違法悖德行為不一而足,敗壞了社會風氣,也給一些價值觀尚未成熟的青少年造成了惡劣示範。

對公然違法者依法處罰自是題中應有之義,除此之外,更要對失德劣跡者進行針對性的制度約束,尤其要通過行業自律倒逼藝人提高道德修養,推動其為社會貢獻更多正能量。

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對違反從業規範的演藝人員已經有明確懲戒措施,如進行批評教育,取消參與行業各類相關評比、表彰、獎勵、資助等資格,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協同其他行業組織實施跨行業聯合懲戒等。這是行業自律方面一個積極的探索,我們就是要通過強制性、威懾性的措施明是非、揚美德、潤人心。

做藝先做人,做人德為先。這句話到什麼時候都不過時。藝人們應始終以此為從業的基本準則,讓自己成為一個具有真善美內核的倡導者、踐行者和示範者。

來源:央視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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