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2021年10月14日,“蔡徐坤被前經紀公司起訴案”有了新進展,11月10日將迎來此案的第二次開庭,很有可能是最後一次開庭。在此之前,雙方已經有過1次開庭、2次證據交換。
蔡徐坤被起訴的原因:前經紀公司依海文化認為蔡徐坤沒有與公司結束合同,就以個人身份參加《偶像練習生》,嚴重違反了雙方的演藝經紀合同,給公司造成了不良的後果,而公司為蔡徐坤投入了鉅額的資金進行包裝宣傳。
非著名娛評人吳清功指出:為此,依海文化請求法院判決蔡徐坤支付解約賠償金3000萬,違約金1500萬,共計4500萬元。蔡徐坤方則表示:公司在蔡徐坤的身上只花了110萬元,而主張違約金卻高達4500萬,遠遠高於原告方的損失。
同時蔡徐坤方認為:自簽約以來,蔡徐坤從未收到過來自依海文化的收入,依海文化也沒有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對其進行宣傳提升。依海文化管理混亂,投資人變更頻繁,根本沒有能力為蔡徐坤的發展提供長期且有效的支持。
我覺得依海文化確實有點“獅子大開口”了,什麼也沒做,就想要4500萬,蔡徐坤的錢是大風颳過來的嗎?這也是他辛辛苦苦賺回來的錢。蔡徐坤早就向公司提出解約,公司一開始也沒這麼大的反應,看到蔡徐坤因為《偶像練習生》爆紅之後,就開始打官司了。
依海文化表示:蔡徐坤在公司期間的吃穿住行,日常的妝發、服裝、餐飲,在上海住的高級公寓甚至牀上用品,都是公司提供的。蔡徐坤多次往返中韓的機票費、簽證費,以及各地進行通告的機票費、簽證費等均由公司承擔。
先不説這些服務有沒有,即使有,這些錢加起來,最多也就是110萬,蔡徐坤最多就給依海文化220萬,多一倍,已經是仁至義盡了。蔡徐坤能有如今的成就,全靠他自己,和依海文化沒有關係,蔡徐坤如今有了一首大熱歌曲《情人》。
《情人》獲得了很多榮譽,而且傳唱度很高。頂級流量的歌曲,一般銷售數據都很好,但大部分都是粉絲在購買,所以傳唱度不高。而蔡徐坤的《情人》不一樣,甚至很多明星都在翻唱這首歌:有超過10個的綜藝和接近100個明星提及過《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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