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熱播劇《安家》
相信很多人都看過
劇中羅晉飾演的徐姑姑為買房子,
和妻子張乘乘假離婚。
然而當徐姑姑
還沉浸要買新房的喜悦中時,
卻發現妻子和公司新來的店員
在一起了。
(圖源:網絡)
類似的劇情
其實在現實中也頻頻上演
日前,記者從南通如東法院
瞭解到一起離奇的案件,
當地一對夫妻説好假離婚,
一年後復婚,
可辦理離婚手續僅僅三個月後,
妻子就另嫁他人了。
前夫不服,向法院提請了訴訟。
2013年,
男子劉某與女子曹某
經人介紹相識,後登記結婚。
婚後兩人生了個孩子,
生活其樂融融。
劉某説,2019年,
曹某及其母親何某突然提到,
算命先生説曹某家中來年有一劫,
只要曹某離婚就可以化解。
為此,
曹某和母親勸説劉某假離婚,
一年後再復婚。
雖然覺得妻子和岳母有點迷信,
但劉某禁不住勸説,還是答應了。
後來,兩人去民政局
簽署了曹某準備好的離婚協議,
並辦理了離婚手續。
回家後,
兩人如往常一般生活。
半個月後,
曹某突然收拾行李
説是要回孃家住。
兩個月後,
曹某與李某領了結婚證。
劉某震驚之餘得知,
曹某在跟自己離婚前便與李某有往來。
氣憤的劉某當即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撤銷其與曹某簽訂的離婚協議,
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並要求曹某賠償其精神損失費5萬元。
審理中,曹某拒不承認
劉某所述的“假離婚”事件,
聲稱二人是因感情不和離的婚,
且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協議都很公平。
對此,劉某並無證據提交。
後經法院調解,
劉某與曹某達成一致意見,
兩人共有的位於南通市的
一套房屋歸劉某所有,
劉某給付曹某
應分割款人民幣25萬元。
劉某給付分割款後,
曹某配合辦理房地產變更手續,
所需税費由劉某承擔。
婚生子隨曹某生活,
劉某每月給付撫養費800元,
到其獨立生活為止。
法官表示,為了買房、逃避債務等種種事由,有些人選擇“假離婚”。實際上,並不存在“假離婚”的説法。
只要辦理了離婚手續就算離婚,即便籤訂了“假離婚協議”,均無法對已辦理的離婚效力產生影響。
若是為了逃避債務,大可不必“假離婚”——
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離婚了,雙方仍要共同承擔償還責任;
如果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不離婚,債權人也無權要求債務人的配偶承擔債務。
至於出於其他目的辦理“假離婚”的夫妻,則要小心雞飛蛋打、人財兩失。
假戲成真,人財兩空......
綜合:江蘇新聞、新聞坊
來源:濟南經濟廣播fm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