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演出中侮辱高校女生,這家脱口秀公司被罰了!
近日,陝西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官網公示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
2022年5月4日,陝西唐蒜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情形,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依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違法行為給予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208.44元;2、罰款人民幣7萬元整。
據中國青年報此前消息,5月初,陝西唐蒜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旗下脱口秀演員在演出中侮辱西安某高校女生,引發爭議。
5月6日下午,涉事的脱口秀演員楊樂發視頻致歉:確有口無遮攔,願意接受處理。
隨後,楊樂所屬公司的官微@唐蒜鋪子 發佈道歉信稱:“脱口秀演員擁有一個舞台可以表達自己的觀點,但不能依靠這個舞台和平台去發表‘以偏概全’‘個人偏見’等不當觀點,不能舉着手中的話語權去傷害別人。”
5月6日,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曾表示相關部門已經獲悉該事件,並已經介入調查,對網傳相關內容進行核實。
據瞭解,《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為“營業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包括“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而該條例的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為:
“營業性演出有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情形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演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營業性演出許可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月5日,揚子晚報發文稱,時隔近三個月,唐蒜脱口秀演出言語不當之事至此落下帷幕。希望這次演出事故對於唐蒜團隊而言是一次警示,也讓其他脱口秀團體醒醒神,即便是脱口秀,也不可冒犯公序良俗。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陳垠杉)綜合: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官網、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沈昭)、中青報此前報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