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午,鄭爽在社交平台寫道:“我還在錄節目空閒看到這些,我沒時間,你們團隊現在是有多閒。”
同時還配了兩張圖,第一張應該是鄭爽和公司工作人員的對話,其中工作人員轉發了張寒青發的一段話:“剛才寄出了我們的律師函,2天之內請鄭小姐刪除誹謗微博並發表對我公司的正式公開道歉。既然你們敢睜眼説瞎話的誣陷我,那我就賭上我公司全體的名譽來跟你們的誣陷抗爭到底,讓法律來作證到底誰在説瞎話,誰在信口雌黃黑白顛倒,你們有什麼證據都可以訴諸法律,我也會向全社會公開訴訟細節,別覺得老實人好欺負!”另外一張,則是對話中的律師函。
先來簡單回顧一下鄭爽收到這封律師函的原因。事件起因要回到6月2日深夜,鄭爽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和一家合作方早就想結束關係,並在最後寫下“入山不怕傷人虎,只怕人情兩面刀”這句話。
接着在那之後,接連曝出來多條鄭爽的負面消息,比如她在閒魚出售過期商品,以及將節目組裏的玩具拿出來兜售等事件。
6月13日晚,鄭爽發了一條長文,前面解釋了出售玩具的事情,後半部分話鋒一轉,那句“已經被我拉黑的某某朋友,想借我的一組黑圖把自己捧紅的前商務團隊”顯然暗示自己這一波負面是這家公司搞出來的。
接着鄭爽毫不留情面的亮出了“北京少年企畫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並曝光了分成20%的數字,並認為這個比例是“榨取”。
這條指出公司名字的內容徹底惹怒了少年企畫,而這家公司的老闆正是對話中的張寒青。有趣的是,以鄭爽經紀人自居的張寒青在上個月5月12日的時候還替鄭爽出頭,手撕節目方,認為物料在醜化鄭爽。
通過鄭爽曬出的對話和律師函,可以總結出三點。
首先,總結這次風波,鄭爽有幾件事做錯了。
第一,作為藝人,鄭爽不應該這樣輕易的樹敵,其實她和少年企畫的合作很簡單,她不屬於對方培養起來的藝人,沒有苛刻的合約,能合作就合作,不能合作和平分手就好,何必要在社交平台公開撕的這麼難看?從鄭爽近期的幾條黑料來看,都出現在6月2日她的那條內容之後,不排除是有人在背後下手,但鄭爽有苦説不出,因為她沒有證據。如果不擺上枱面,而是私下解約會好得多。
第二,她6月2日暗戳戳的提到合作方,沒有指名道姓,少年企畫也沒有率先和她撕破臉,雙方頂多算是暗鬥。但到了6月13日,鄭爽又按奈不住了,那句用黑圖捧紅自己的結論怎麼能隨便下?身為公眾人物,不能給人落下話柄啊!另外,公開撕合作方,把對方公司名字寫出來頂多算是任性,還不是大問題,但把雙方分成比例都寫出來確實不合適,畢竟這屬於商業機密,公開首先就有違職業操守,這等於把少年企畫往死路上逼,因此對方才發律師函反擊。
第三,鄭爽不應該把律師函的照片公開發出來,這種行為又落人口實了,這等於侵犯隱私,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從這三點能夠看出,鄭爽還是沒有一個能給她提供正確建議的團隊,她一直在孤軍奮戰,而每走錯一步,都會讓自己陷於被動。
其次,這次鄭爽很可能真的理虧了。雙方合作細節,只有雙方知道,鄭爽先發制人,在社交平台狠懟少年企畫,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張寒青並沒有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公開回應,但通過發給鄭爽工作人員的那段話,能感覺到張寒青很有底氣,並且勝券在握,所以才直指鄭爽方面“睜眼説瞎話”,而最後那句“我也會向全社會公開訴訟細節”則表明了和鄭爽死磕到底的決心,他很清楚這封律師函不會讓鄭爽服軟,他在兩天內等不到對方的道歉,所以做好了對簿公堂的打算。
最後一點,少年企畫有備而來,這次鄭爽危險了。這封律師函給出了幾個重要信息,首先是這家律所很快就抓住重點,知道哪些點是對自己有利的,所以點出了“造謠”和“榨取”兩個詞,同時還對鄭爽的內容取證,在用詞上鄭爽不夠嚴謹,打官司的話對方肯定會在這方面放大。
另外,少年企畫委託的是安理律師事務所,這次和他們合作的律師是高新新。通過查詢會發現,這位年輕的律師不簡單,她擅長打影視娛樂官司,代表的客户有唐人影視,唐人當初和高雲翔、范冰冰的糾紛就由她操刀。另外還有自由酷鯨、喜天文化、童樂影視、哇唧唧哇等客户,都是大公司,她在律師圈內的能力和地位並不輸給王寶強打贏離婚官司的張起淮。少年企畫這個小案子,高新新既然接了,肯定是十拿九穩。
其實對於鄭爽來説,官司的輸贏、要不要賠錢並不重要,但她怕的就是被對方惹上一身腥,如果最終輸了官司,真的要讓她在社交平台發聲明道歉,對形象和名譽的傷害要遠比輸官司賠錢更嚴重。所以説,鄭爽現在真的應該找一個有能力、靠得住的團隊來幫她出謀劃策,最好能在打官司之前私下和解,這才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