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盧揚 實習記者 楊菲)7月14日晚,王祖藍工作室在微博發佈聲明稱,北京互聯網法院就某衞視侵權的判決,引發了網友和營銷號散佈不實言論,詆譭王祖藍存在“侵犯版權”行為,配圖使用網絡素材造成“張冠李戴”現象。
聲明顯示,藝人王祖藍先生於2016年受邀參加了一檔綜藝節目(下稱“該節目”),該節目錄制全程王祖藍先生身着黑白條紋針織衫,並未以“葫蘆娃”的形象進行cosplay表演,有關微博賬號轉發的配圖也並非王祖藍先生本人在該節目中產生的演出內容,因網絡配圖引發的相關糾紛與爭議與我工作室及王祖藍先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