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48歲的鄧文迪與21歲的小男模戀情曝光,大家再一次譁然了。除了鄧文迪主動曬出與小男模的合照,慶祝新年之外,最新的消息是,鄧文迪身着比基尼,並帶上與前夫默多克生的兩個女兒15歲的Grace和13歲的Chloe,與男友、匈牙利男模Bertold Zahoran一起到聖巴特島度假。
鄧文迪與Bertold看起來,並沒有明顯的違合感,不得不説,48歲的鄧文迪保養得真好。
於是乎,鄧文迪的“人生贏家”之路,激勵了無數老中青女性們的心靈。好勵志啊。年輕的時候,靠與老年男人結婚上位,攀上榮耀之路,有錢有名;然後離婚,再靠着權與勢,睡“小鮮肉”……金錢、名利、肉體享受,一個都不能缺,多好!
乍看之下,很能激勵人呢:大女人小女人們,只要你們好好作,你們的男朋友還在讀幼兒園呢。鄧文迪的微博下面一片山呼“人生贏家”:撩漢只服鄧文迪!只要你出“撩漢秘笈”,我們一定買!
等等。幾年前鄧文迪離婚的時候,不一個個諷刺挖苦譏笑來着嗎?不是早看出來她會被人拋棄了嗎?不是説她現在面相兇狠、野心都寫在臉上,所以不可能有好姻緣嗎?
變臉真快啊。
王菲吃虧就吃虧在,她後來除了兩段婚姻外,來來回回都是跟謝霆鋒一人戀愛;所以不斷各種被罵老牛吃嫩草,人盡可夫、不顧孩子、兩個孩子三個爹云云。要是她也跟鄧文迪或蕭亞軒一樣,多換幾個年輕的男朋友,是不是不僅不會再有人罵她,還會誇她為“人生贏家”?
不管是鄧文迪,還是王菲,她們的感情方式都挺好的:人家就是愛誰誰,根本不需要看大眾的臉色,管你説我“道德淪喪”也好,説我“用錢買愛”也好,我高興。但那種把“找個小男友”或者能把“小男友”換來換去,就是“人生贏家”的論調,顯然就是一種勢利眼,非常無趣。
她們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卓而不羣,是因為她們有自己的能力和獨特性,而不是男人。
現在的鄧文迪,是歐美時尚圈各大ball場、時尚大賞的策劃人、聯席主席,就算沒有了默多克的光環加持,她仍然是somebody;在時尚圈,她不僅有人脈,而且還有一定的話事權,經她過眼的小男模們千千萬。
王菲在華語樂壇的成就,就不必提了。就算是前幾天她不那麼令人滿意的告別演唱會,聲勢和魅力,引發的轟動效應,碾壓一眾歌手毫無壓力。
鄧文迪的閲歷,王菲的成就,也是平凡女人拍馬追得上的麼?人家48歲時候的身材和容貌,你18歲的時候都未必能有。就算她們不那麼有錢了,仍然是有性吸引力的;一個穿着比基尼秀大長腿毫無壓力,一個站在台上唱走調了台下仍然滿山遍野在表白“太美了”“太帥了”。
能被這樣的女人愛上,或者迷戀,是小男孩的光榮,而不是相反。我懷疑,謝霆鋒現在應該比王菲更有錢吧。
這可不是腦滿腸肥、滿臉油光的中年婦女,只靠拍出一疊鈔票,就把沒見過世面的小男生拍暈的。
如果説,當初鄧文迪被人提及,只是因為她能搭上新聞集團老闆默多克、她的所有價值只能通過男人來體現,這還能説得過去,畢竟是默多克極大地提升了她;但到了今天,她已經有自己的位置了,評判她的價值還得通過她身邊成就遠遠不如的男人、年輕貌美的男模來證實;這種價值觀就太雙重標準了。
簡而言之,女人的價值,不管你工作怎麼樣,你身邊的男人比你強大,能體現你的價值;你身邊的男人比你年輕,能體現你的價值;惟獨你自己,體現不了你的價值。
看到很多人説想要學鄧文迪,爭取五十歲了還能美美地泡小男人;比如説,“我要是能這樣,還是挺好的;但要是我兒子這樣,我非掐死他不可。”這種立志,其實跟四五十歲的男人永遠只愛十八歲的女孩一樣,沒啥區別。這不過是迅速學會了男權社會的那一套,把異性當作裝飾物,越是年輕標價越高。
——當然,也知道這是在物化男性,所以不許自己的兒子這樣。
這沒有什麼對錯之分。楊振寧和翁帆,你憑什麼説人家錯?但男人們,只想學楊振寧娶幼妻,卻沒人想學習楊振寧的科學成就,沒人能像人家一樣成為頂級科學家,你説你拿什麼配得上你的“夢想”?
鄧文迪的戀愛,之所以讓人一片震驚,無非是能做到這樣的女性並不多。女性被壓抑得太久了,想要平等,難免會想模仿男性的性自由走過的路。但從長久來説,好的感情,是雙方能夠情感契合,既不是靠男人的有錢來證明自己,也不是靠男人足夠年輕來證明自己。
鄧文迪在戀愛中怎麼想,不好揣測,但那些想學習鄧文迪找小男友,認為前半生靠身體換地位、後半生靠地位換身體的女人,觀念裏還真認為,等以後有錢了,咱也學習她們,把男人變成商品!
這種觀念的轉變,未必是一種進步,只是一種男性價值觀的山寨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