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悦己者容”這句話,相信列位看官都知道。這句話在《史記.刺客列傳》和《戰國策.趙策》中都有提及,究竟哪一個才是出處其實還真説不清楚。史記是由太史公司馬遷所作,戰國策由劉向編撰,有些人便以劉向生活的時代要比司馬遷晚個幾十年來作為判斷的依據,認為史記成書早於戰國策,所以出處應為史記。但戰國策中的篇幅,成文於戰國時期是很有可能的,西漢末年的劉向只是起了蒐集整理的作用,從這方面來看,戰國策只是集結成書的時間晚,而文章篇幅的形成與流傳似乎又比史記早。
言歸正傳,士為知己者死説的是三家分晉之時,豫讓為主復仇刺殺趙襄子多次未果,而自殘身死的故事。這個豫讓,原也是個三姓家奴,在頭兩位上司麾下籍籍無名,跳槽到最後一位主人智伯那裏時,備受器重,智伯待他以國士之禮,那麼他也打定主意以國士風範報答智伯。奈何趙襄子聯合魏、韓兩家共同滅了智伯,平分了智伯的封地,為後來的三家分晉鋪平了道路。立志報答知己、為智伯復仇的豫讓,三番兩次行刺趙襄子不成,情願毀容、啞嗓再次直接行刺,也不願假意投靠趁機暗算,蒼天專負有心人,還是沒刺着。趙襄子已經放過豫讓好幾次,一方面是感其忠義,一方面是拉攏人心,但是耐心也被豫讓耗盡了。豫讓終於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臨死提了個請求,“這輩子我刺不着你的人,就讓我刺一刺你的衣裳,不然死不瞑目啊”,趙襄子慨然允諾,於是豫讓對着趙襄子脱下來的袍子發泄了一通,然後悲憤自殺。
其實不單單是豫讓的故事,整篇刺客列傳幾乎説的是同一件事:士為知己者死。
開篇魯國的曹沫挾持齊桓公,迫使桓公歸還所侵佔的魯國土地,這事略有牽強,因為曹沫本身是戰將,與刺客不可同日而語,所以就不細説了。
接下來專諸刺王僚的事情,在我另一篇《伍子胥他的嗜血小分隊》中詳細介紹過,大致就是專諸為了伍子胥和公子光,在魚腹中藏了把匕首幹掉了吳王僚,自己也被王僚衞士當場刺死。而公子光風風光光成為了吳王闔閭,和伍子胥君臣兩個人伐楚侵越好不熱鬧。倒黴孩子專諸就這麼轉瞬即逝地在歷史舞台上謝幕。
豫讓之後又過了幾十年,出了另一個悲情刺客聶政。韓國(此韓國為戰國七雄中的韓國,大韓民國粉特別是韓劇粉自行退開)一位在逃高官嚴仲子為了躲避政敵迫害跑到齊國,聽説有個殺狗的屠夫聶政有兩把刷子,特意屈尊結交,又是給聶媽媽祝壽,又是送錢,但是起初被聶政拒絕了,因為聶政家有老母和未出嫁的姐姐,所以還不可以在外面瞎混。等姐姐嫁了人,聶媽媽一過世,聶政就去找知己嚴仲子,“你這麼看得起我這個殺狗的,説吧,你要我砍誰?你説砍誰我就砍誰!”嚴仲子大喜過望,“小聶哥,我就知道你有義氣。我想K的人是韓國的相國、韓君的叔叔俠累,他把我坑慘了,哥,你要替我主持公道!”於是聶政就獨自一個人,光明正大地從韓國相府前門進去,當着眾多衞士的面刺殺俠累,砍死幾十個衞士,後來不敵,挖眼剖腹自殺身亡。因為死相慘烈、面目全非,聶政被暴屍於市很久也沒人知道他的身份,神奇的心靈感應出現了,聶政他姐姐來了,一看就説是她弟弟,然後撫屍大哭。路上行人都勸她“大姐,他是個恐怖分子,曉得伐,亂認親戚小心吃官司。”聶姐姐説“我曉得。我兄弟因為要照顧老母和我才做着一份不喜歡的殺狗的工作,其實他真正的愛好是殺人。等老母過世,我出了嫁,弟弟才能放心來場説走就走的刺殺旅行,也是因為保護我不受牽連,才毀容讓別人認不出來。他這麼為我着想,我決不能使他默默無聞地死去,我要讓世人知道他為嚴仲子所做的壯舉!”言罷居然哭死了。如果當時有新聞媒體社交網絡的話,八成就會有頭條用加黑大號粗體的標題“刺殺總理俠累的恐怖分子身份揭曉,其家屬宣稱嚴仲子應對此事負責!”
刺客列傳末尾説的是廣為人知的荊軻刺秦包括高漸離刺秦。影視作品説的太多,我就不羅嗦了。但是我要向列位看官提個問題,士到底該不該為知己者死?你們也曉得,如今女都已經不為悦己者容了,難道不是嗎?哪個正常的直男會喜歡現在那些臉整得面目全非、下巴比錐子還尖,明明身體跟柴火棒一樣,卻有G罩杯的網紅?那麼士呢,還應該為知己者而死嗎?
我的個人淺見是,士還是應該為知己者而死的,要不然怎麼稱得起士呢?但這個知己就有待商榷了。真正的知己,是不會要求士去為他死的,兩個人心意相通,象高山流水的俞伯牙和鍾子期;或者至少,知己也同樣願意為士去死,就像笑傲江湖裏的劉正風和曲洋,要死大家一塊死。那種帝王將相的所謂“知遇之恩”其實就是用金錢、名譽、地位買你的命,你死就死了,我還快活着呢,了不起讓史官把你大大地吹捧一通,鼓勵更多的人來為我送死。
在另一種特殊的情況下,士為知己者死,是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的,這裏的知己指的是國家和民族。在關乎國家民族存亡的時刻,每一位為國為民付出生命的人,無論高門貴胄還是販夫走卒,都可稱之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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