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1974年10月15日甲寅,甲戌,己丑, 林是己土命,生於秋天戌月,命硬,五行喜用金水,今年丁酉年,天干火生土旺,命局本身醜戌相刑,歲命酉戌相害,犯小人破財是正常的,還好醜酉半合,可化解一部分,明年狗年也要注意,我一直喜歡林志穎的,只做命格客觀分析。
近日林志穎因為一張粉絲的P圖而引發了一場風波,而林志穎稀裏糊塗的把這張照片發到自己的微博裏去了,可能是感覺有意思才發的吧!
這張70年代前的照片其中一個人被P成了林志穎,而當被告知侵權的時候林志穎也及時的發表了道歉申明,真是心疼小志,又一次的道歉,知錯就改,也是正能量的傳遞。
小編覺得他沒錯呀,我也經常從網絡上用別人的圖,如果告我都被告幾百回了,不知者無罪,所有都只因為他是名人而已……願都安好
這事都過去多久了?還有一些居心叵測的人抓着不放。真是欺軟怕硬,我指的是小志脾氣好。這是第二次道歉了,希望這事不要再被當笑柄不停説。林爸爸你會越來越好的,善良的人會有好報。
但對此事並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原作者維權,有一部分網友認為事情沒那麼嚴重,只是轉發就被判了34萬讓人覺得非常震驚。還有一些網友認為原作者維權根本就是訛詐,本就不是林志穎PS的,這也太冤枉了吧!
小志真的是一個有擔當的男人,對此,不少網友還是表示贊成的,表示雖然是無心之失,但是錯了,也要承擔責任,對這樣事情進行了正式的道歉,對原作者表示歉意,也希望大家可以共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真的很心疼小志
作為一名演藝人員,更需謹言慎行,並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誠望大家以此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知錯就改,善莫大焉。
看來以後粉絲們P圖也要小心點了哦!!不小心就侵權了。
一説到kimi這個英文名字,大家第一印象想到的是什麼?
看到”kimi彈生日快樂歌“這個消息,大家心裏一下個咯噔一下,是不是消失了一年多的他又回來了,然後用一首生日歌向大家打招呼”嗨,我是喬任梁,kimi,我回來了,你們想我了嗎?“
只是等到點開之後,看到這個消息的來源是”夢想家林志穎“,然後心裏彷彿一下子就少了一點什麼。林志穎的兒子叫小小志,英文名字kimi,今天是他八歲生日,他彈了一首生日歌。
此kimi非彼kimi,既然是過生日,大家還是送上了真摯的祝福。不過還是有不理智的粉絲,他們由希望到失望再到憤怒,開口大罵林志穎蹭了喬任梁的熱度。
能夠讓他們失去理智的原因,只因為在今天也是喬任梁的生日。同名沒有誰會説什麼,但是在一個特殊的時間裏,特意的時間段,特意去提起一個敏感詞,難免會讓一些人失去理智。
今天上午九點喬任梁追思會舉行,本來所有人都沉浸在悲傷當中,就算不能相信還是不得不相信。可是林志穎發佈的這個生日歌,再加上”kimi“這個英文名字,瞬間登頂熱搜榜,這就不得不讓人質疑了。
儘管如此,小編還是相信林志穎是無意的,他純粹就是為了給自己的兒子慶祝生日。不管怎麼樣,小編倒是覺得kimi彈的這首生日歌挺好聽,就當做小kimi送給已經離開的大kimi的生日禮物。
(2017-10-15)
這個判決的里程碑意義在於,很多人原來覺得攝影作品誰都能拍,誰都能隨意用,特別是在傳播速度如此快的網絡時代,這種想法普遍存在。案件的判決也向社會做一個警示,不依法取得授權使用,就是侵權,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013年,藝人林志穎將一張攝影師朱慶福的作品,“P”過之後發在了自己的官方微博中。此舉引來了一場侵權官司——朱慶福將林志穎和新浪微博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10餘萬元。儘管林志穎事後在微博道歉,但官司並未就此了結。
9月8日,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認定林志穎的行為已經構成侵權,一審判決其賠償朱慶福各項損失共計34.5萬元,同時要求林志穎持續72小時發佈聲明向朱慶福道歉。
林志穎微博發照片,把自己“P”進了攝影師朱慶福的作品中。
?攝影師朱慶福《中華男兒》原作。
攝影師朱慶福提起了維權訴訟
朱慶福稱,《中華男兒》是他於1992年拍攝完成涉案作品,該作品展現我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反映了中華民族的氣節與民族精神。該作品獲得第十八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金獎等多個獎項,具有較高知名度及廣泛且良好的社會影響力。
林志穎的微博配圖是篡改自己的作品,並將原片中左起第三名戰士的頭像換成其自己的頭像並進行裁剪,同時配上誤導性文字。該條微博被大量轉發、評論和點贊。
朱慶福認為林志穎的行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修改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將林志穎和新浪微博運營的公司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等110餘萬元。
林志穎微博道歉並稱尊重知識產權
2017年8月25日,該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原被告均委託代理人出庭應訴。
對於朱慶福的起訴,林志穎答辯稱,他在收到朱慶福的起訴狀後,第一時間斷開鏈接,並於2017年2月16日在微博上主動發佈致歉聲明。
代理人表示,林志穎在涉案微博中使用的配圖,在林志穎發佈涉案微博時已經廣泛流傳,並非林志穎修改,也並非林志穎原發,林志穎只是認為,圖片很有意思於是將其轉載到微博中。
林志穎轉發的微博評論中,沒有使朱慶福評價降低的評論內容;朱慶福也未提交證據,以證明經濟損失和聲譽受到損害,林志穎認為朱慶福要求的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金額均過高。
微夢公司答辯稱,微夢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商,沒有事前審查的法律義務,微夢公司事後履行了合理注意義務,接到起訴狀後及時採取了措施,履行了事後監管義務,並未造成損害的擴大,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法院判決林志穎構成侵權 9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為,朱慶福系涉案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他人未經朱慶福許可不得擅自使用涉案作品。
林志穎在其個人微博中發佈了涉案微博配圖,經比對,涉案微博配圖較涉案作品在圖片四周進行了裁剪,並將涉案作品中間面朝鏡頭的主要人物形象的面部更改為林志穎個人面部形象。
法院認定,林志穎的如下行為構成侵權:
1.未經許可,將涉案作品置於向公眾開放的微博平台向不特定微博用户傳播,進而向其他第三方媒體進一步擴散開來;
2.在發佈涉案微博配圖時未為朱慶福署名,其應當意識到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構成侵權。
法院判決顯示,林志穎的前述行為已經構成對朱慶福涉案作品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朱慶福關於要求林志穎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林志穎因侵犯朱慶福對涉案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應向朱慶福賠禮道歉,賠禮道歉的內容和方式應當與其具體侵權行為的內容和方式相適應。
微夢公司作為新浪微博的經營者,是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提供商。本案訴訟前,朱慶福並未向微夢公司發出過通知函。微夢公司在收到本案起訴狀後,經查證涉案微博已經刪除,已履行適當法律義務,沒有過錯。因此,法院對朱慶福起訴新浪微博的訴請不予支持。
最後,法院判決林志穎在其名為“夢想家林志穎”的新浪微博首頁置頂位置連續72小時發表聲明,向朱慶福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朱慶福經濟損失30萬元、合理開支律師費4萬元和公證費5千元,合計34.5萬元。
攝影著作權有哪些權利?
在該案中,法院認為,林志穎未經許可將涉案作品置於向公眾開放的微博平台向不特定微博用户傳播,其在發佈涉案微博配圖時未為朱慶福署名,其應當意識到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構成侵權。林志穎的前述行為已經構成對朱慶福涉案作品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犯。
法院認定林志穎的行為侵犯朱慶福的攝影作品四項權利,從法律角度而言,攝影著作權有哪些權利?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攝影著作權包含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大方面。
其中,人身權包括:1、發表權,即決定攝影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2、署名權,即表明攝影作者身份,在攝影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決定公開身份的可以署本名或其他為公眾所知的名字,決定不公開身份的可以署化名或不署名;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攝影作品的權利;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攝影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財產權包括:1、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錄像、翻拍等方式將攝影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複製件的權利;3、展覽權,即公開陳列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複製件的權利;4、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攝影作品的權利;5、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和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攝影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侵犯攝影著作權,應承擔哪些民事責任?
“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會員、福建嘉禾嘉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黃舟雄説。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攝影著作權侵權案件,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住所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向侵權行為地和侵權行為結果地法院起訴。黃舟雄曾辦理過多個攝影著作權案件,自己也是攝影愛好者,多個作品在國際大賽上獲獎。
黃舟雄表示,作為攝影著作權人一旦發現自己的攝影作品被侵權,除了要準備好證明自己是攝影著作權人的證據,如已公開發表、展覽的照片、負片、正片、獲獎證書等,更要及時收集被侵權的證據,尤其對網絡傳播的侵權行為,如微信、微博、網頁,最好的方式是到公證處做證據保全公證。
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總幹事林濤接受相關記者採訪時認為,這個判決的里程碑意義在於,很多人原來覺得攝影作品誰都能拍,誰都能隨意用,特別是在傳播速度如此快的網絡時代,這種想法普遍存在。案件的判決也向社會做一個警示,不依法取得授權使用,就是侵權,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這也將喚起攝影著作權人的依法維權的意識,扼制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泛濫。
(2017-09-15)
林志穎帶着兩個小兒子在陽台澆花,一個很認真,另一個咋拿起來喝了?
這一天兩個小寶寶在澆花,一個像模像樣的,很認真的樣子,另一個你在幹嘛呢?是要偷喝嗎?
“給花花喝水,不是給自己喝喔。”陳若儀説。
原來其中一個小傢伙很不配合,在澆水的路上,自己偷偷喝起來,太可愛了
“以前爸比帶着你溜滑梯,現在看你帶着弟弟們溜滑梯,看着心好暖!”林志穎心裏應該很欣慰吧。
寶寶的皮膚表面經常有排出的皮脂、汗液、皮屑等和空氣中的灰塵所污染,而且其表面還有大量細菌寄存。新生兒皮膚的防禦功能不夠完善,且富含血管,受到輕微的外力就可引起損傷,或護理不當會引起皮膚糜爛、褶爛或引起繼發細菌感染,嚴重的感染甚至會引起敗血症。所以新生兒的皮膚護理非常重要。 洗澡能清潔皮膚、維護皮膚的健康;温水澡能溶解皮脂、鬆弛皮膚、擴張皮膚毛細血管,促進代謝產物的排出。因此,新生兒應該經常洗澡。
健康的寶寶出生24小時以後就可以每天進行擦拭和洗澡,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增減次數,夏季應酌情增加洗澡次數。對於體重過輕(一般2千克以下),身體狀況較差、氣候寒冷或無條件每天洗澡的寶寶,至少應進行擦洗清潔。 可使用以金盞花、洋甘菊等植物成分的洗護用品。另外,需要使用質地柔軟的毛巾拭乾水分,切忌用力擦,損傷寶寶稚嫩肌膚。
(2017-10-15)
娛樂圈裏幸福的人多了去了。比如黃磊,鄧超,田亮等人,從未有過家庭破裂傳聞,同樣是兒女雙全,同樣是娛樂圈最能撈錢。可談到林志穎,不得不説的就是真的就是兩個層次的了!簡直就是娛樂圈裏的一股清流啊!
已經40多歲,卻還像個20多歲的大男孩!妻子是圈外人,該為其生了三個寶寶!kimi因為《爸爸去哪兒》被大家熟知!
kimi好可愛
另外兩個就是雙胞胎兄弟了!但很奇怪的是雙胞胎兄弟剛剛生下來,就長了兩副不同的面孔!今日,林志穎曬了雙胞胎的近照,兩個寶寶似乎更容易分辨了!林志穎昨天在微博曬了下,他的雙胞胎兒子!
太可愛了
穿藍色衣服的是弟弟,感覺弟弟的脾氣要大過於哥哥,而且更淘氣一些!掐着哥哥的臉就親!哥哥一點反抗之力都沒有。像兩個小女孩似的,都説穿黑衣的長的更像媽媽一些。穿藍色衣服的長的像林志穎多一些!他們家三少爺在一起,是不是你也想要個兒子了?
kimi好有愛
温馨的畫面
林家四兄弟
以後林志穎要説,我帶三個弟弟出去玩了!林家四帥哥,一個比一個帥啊!三個寶寶中,你覺得那個以後會更像林志穎呢?
(2017-10-14)
iPhoneX
的發售,可以算得上是
IT
數碼界、甚至是科技界的一件大事,當前無數果粉正翹首以待。但有一件事件不怎麼科學,發佈會開完了,馬上都要開售了,娛樂圈最
hightech
、科技界最帥的不老男神——林志穎先生竟然沒有曬出
iPhone X
的照片,甚至連
iPhone 8
也沒有,這不科學啊。
回顧一下過去幾年,不想熬夜看蘋果直播的偽果粉們都是在林志穎的微博裏看最新
iPhone
的發佈會的,甚至比蘋果公司的發佈會要提前幾周、甚至兩三個月。如
——
2010
年:林志穎率先在個人媒體上不經意地
“
泄露
”
了一張
iPadmini
的照片,後來被蘋果發佈會證實是真機,關鍵是當時業界一點都不知道蘋果要出
mini
版本的
ipad
,經此一役,林志穎奠定了“蘋果爆料王
”
的地位;
2011
年:
iPad2
,這個稍晚於發佈會泄露的,但早於發售日,林帥跟富士康的關係真是非同一般啊;
2012
年:
iPhone 5
,早於蘋果發佈會
5
天公佈真機照片,準確透露了新機變得更長、採用鋁合金材質、
4
英寸屏幕等信息,引起果粉一片歡呼;
2013
年:
iPhone 5c
,在發佈會之前提前用上了多彩
5c
2014
年:
iPhone 6
,無所不能的林志穎在發佈會的三個月前曝出
iPhone 6
,並透露出新機的一些設計細節。但這個後來被網友舉證證實其爆出的不是真機,而是模型;
2015
年:這一年讓果粉們失望了,林志穎沒能在
iPhone 6s
發佈前成功爆料,但在發售後的第一時間曬出全新玫瑰金配色的
iPhone 6s
。難道在蘋果專賣店前扎帳篷排隊的果粉中有他一個?
2016
年:
iPhone 7 Plus
,又一次提前於發佈會之前的一個月用上雙鏡頭設計的
iPhone 7 Plus
!
2017
年:
……
iPhone 8
已經開售有一段時間了,林志穎的微博沒有絲毫動靜,難道他也在靜待
iPhone X
?但是
iPhone X
馬上都要開售了,還沒有動靜?這不科學啊。
其實,在
iPhone
新機發布前,蘋果公司已經通過富士康等組裝廠商製造好幾十上百萬台新機的現貨,憑林志穎在台灣的影響力以及跟各大供應商、特別是跟富士康的關係,能提前拿到真機難度不大,當然,事實上每年第一個拿到蘋果真機的肯定是河南鄭州的富士康工人,哈哈。
今年林志穎遲遲不公佈
iPhone X
真機照片,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
iPhone X
實在是醜,林帥哥不忍爆料?(哈哈);二是蘋果公司加強了保密措施,現在蘋果已經把所有的寶都壓在的
iPhoneX
上,想把懸念保持到最後,引發購買熱潮;三是前不久傳出蘋果打算在越南設廠等消息,富士康方面是不是感到某種壓力,不敢輕舉妄動。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U205514479”:辣雞蘋果滾出中國
網友“U180903686”:林志穎算個求啊!搞得蘋果公司是他開的一樣,別吹牛逼
(2017-10-16)
提到林志穎,擁有“凍齡顏值”的他可以説是不少80、90後的男神了。所以當初媒體曝光林志穎和陳若儀的婚訊後,很多網友紛紛吐槽表示:陳若儀無論是在娛樂圈中的名氣還是在外在顏值上都配不上林志穎。
不過,這一對即使不是網友心目中郎才女貌的一對,但是目前從倆人現狀來看他們的確很幸福。如今林志穎和陳若儀已經結婚9年,他們也有了三個帥氣的兒子。
話説,自從陳若儀為林志穎生下兩個雙胞胎兒子之後,林志穎似乎更加顧家了。雙胞胎兒子中哥哥Jenson脾氣很好,弟弟Kyson很聰明,面對如此呆萌可愛的雙胞胎,林志穎就曾公開發表微博表示“都捨不得出門了”。
不可否認,自從有了雙胞胎兒子之後,陳若儀更是坐穩了“林太太”的位置。記得陳若儀自從嫁給林志穎後脖子上一直戴着一條標有“我是林太太”字樣的項鍊,不知道在他們這段婚姻中是不是一直沒有找到安全感的原因。
但現在看來,不管戴不戴這條項鍊,她都是眾網友心目中不能代替的林太太了,祝福這一家5口越來越幸福。
你喜歡林志穎這一家五口?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加了個油努力着”:三個孩子都像極了林志穎
網友“U197954466”:如今很多人重男輕女,作為老婆一生下男孩大多數在家的位做的更穩更有説話權,母憑子貴不是虛語。
網友“U190942152”:命好
網友“U24432275”:對兒子好,又不一定對老婆好。
網友“U147431800”:為什麼她們沒有一拍照片呢了,從來沒有秀恩愛呢?難道他們感情很平淡,可憐的若儀,他老公不是真的愛她。
網友“U191454359”:沒林心如氣質好
網友“鍾離玲”:林志穎好男人啊
(2017-10-06)
今天突然發現我之前的幾篇有着些許閲讀量的文章,被一些人抄了過去,甚至是,照搬?我在生氣的同時還有些想笑,我的文章都可以被抄?我是該感謝那些朋友對我的肯定,還是該挨個兒點個舉報呢?
這讓我想起了不知道是哪位先人曾經留下“天下文章一大抄”這一名言,又諷刺、又調侃。中學時寫作文,老師反覆強調這一句話,並讓我們閲讀各種滿分作文。他告訴我,哪怕你再有文采、能寫出讓所有人喜歡的文章,在考場上也不要搞創作,好的句子“抄”上幾個,好的論點“抄”上幾個,你的作文就能拿到不低的分數,還能節省更多的時間去思考試卷上更多的問題。
高中時老師總讓我們學會去“抄”、學會去用,但我們總喜歡去展現自己的風采。大學時,老師言辭反對我們“抄”論點,給我們大量的時間去寫一篇論文,但我們卻更喜歡了抄襲。
畢業後我接觸到了“偽原創”,這種操作又能節省時間,又能騙過許多東西,是一種高效率的工作,但總讓我不那麼舒服。
我們總喜歡放下一些東西,文章是一種、靈感是一種,在忙碌的生活中,我們開始喜歡用最便捷的方式。抄襲顯得越來越自然,抄的水平也越來越高,你抄我、我抄你,有時候一篇文章能被抄出上百種觀點,而最可憐的,還是觀眾。
眼前看到的文章,究竟是一個明確的觀點,還是幾經修改後面目全非的呢?各位看官,且看、且笑,別認真吧!
(2017-10-14)
您現在收看的是我們頻道為您帶來的娛樂資訊,請右手點擊右上關注,訂閲收看我們的爆料。
林志穎在微博曬出愛子的近照,配文:“看着kimi小心翼翼的抱着Butter睡午覺,相信Butter也感受到黑米哥哥對它的愛,很安穩的睡在他懷裏,看着好温馨。”
林志穎微博曬愛子近照網友調侃:四個林志穎
從帶着兒子Kimi參加真人秀節目後,這個可愛的小傢伙就受到了很多網友的喜愛,Kimi還有兩個可愛的弟弟,有網友就調侃表示,長大後,媽媽每天對着家裏的四個林志穎。
林志穎微博曬愛子近照網友調侃:四個林志穎
林志穎微博曬愛子近照網友調侃:四個林志穎
林志穎微博曬愛子近照網友調侃:四個林志穎
林志穎微博曬愛子近照網友調侃:四個林志穎
看來,林志穎才是“人家贏家”呀,有子如此可愛,還有賢妻在家裏,自己事業上又很是成功,還可以繼續自己的喜愛的賽車樂趣,讓人羨慕。
(圖片來自網絡,本文責任編輯:王文秋)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U108406219”:KIKm睫毛超長
網友“深谷幽靜”:真好,讓人羨慕而不嫉妒的人生
(2017-10-03)
藝人林志穎因為將網上流傳的修圖照放上微博,遭原作攝影師控告侵權。北京海淀法院一審判定構成侵權,被判賠原告人民幣34.5萬元。
綜合澎湃新聞、中新社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13年8月25日,當天林志穎為慶祝微博粉絲達到2100萬,在他的新浪微博上發佈一則圖文。
配圖是用大陸攝影師朱慶福的作品修改,將原圖中一名偵查兵的頭像換成林志穎自己的照片,並搭配文字“2100萬粉絲禮物提前來咯!光頭造型我還是可以的。”這則貼文被大量轉發。
4年後,這則貼文卻吃上官司。
朱慶福稱,他1992年拍攝完成的這幅攝影作品“中華男兒”展現的是偵察兵的面貌,但林志穎的行為使該作品表達的創作思想遭到嚴重曲解,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朱福慶提告林志穎和新浪微博相關公司北京微夢創科網路技術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等110餘萬元。
林志穎表示,在收到朱慶福的起訴狀後,第一時間已中止網路連結,並於今年2月16日在微博上主動發佈致歉聲明,但他認為,原告索賠金額過高。
林志穎今年2月在微博上道歉時曾説,當時是覺得修圖後很有趣就和大家分享,沒有意識到是改動別人的作品,這是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他願承認錯誤。
(201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