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國各個朝代歷史上越獄與反越獄的封建鬥爭
導讀:話説只要有監獄,監獄裏有犯人,就會有越獄發生。自古皆如此。越獄這事兒與監獄管理制度、牢房的堅固、刑罰的嚴重程度等似乎關係不是很大。不管是古代的木製牢房、鐵製刑具,還是今天嚴密的電子監控、門禁,似乎都無法完全阻止越獄的發生。因為人的本性是嚮往自由,這與監獄圈禁懲戒的職能完全相反。如果再加上犯人蒙冤入獄,獄卒的嚴刑拷打、索要賄賂,或是犯人與獄卒勾結串通,便會進一步加重越獄的可能。犯人總會有越獄的衝動,而監獄方面需要時刻警惕並嚴加防範。這不僅僅是智慧的較量,更是一場越獄與反越獄的持續鬥爭。
先説反越獄。在反越獄方面,政府通常會從三個方面着手。一是法律制度的威懾與預防;二是監獄硬件的設計防護;三是酷刑的折磨。在唐朝,《唐律疏議》規定:“諸劫囚者,流三千里,傷人及劫死囚者,絞;殺人者,皆斬”。也就是説,《水滸傳》中人們熟悉的劫法場或劫牢反獄等場景,雖是英雄好漢所為,但在朝廷看來,全部罪當處斬。犯人越獄逃跑,輕者流放兩千裏,重者同樣處斬。對獄卒更是有嚴刑重典。輕者限獄卒“百日內追捕”回逃犯抵罪。若是“故縱者”則“不給捕限”,直接治罪。不僅如此,法律還對刑具的使用與責任處罰做了詳細規定。為了防治犯人逃脱、自殺或串通,甚至在犯人入獄時,就要進行嚴格的搜身檢查,絕對比今天的飛機安檢還嚴。法律畢竟是一紙空文,敢犯法的人早已不拿法律當回事。反越獄,最重要的是監獄設施的設計與預防。女真建立的金朝時期,監獄純粹就是一個個深坑,或是一個犯人一個坑,或是多個犯人一個大坑,地面上只需用木棍封死即可。這樣設計的好處是便於監管,地面一覽無餘,只需看好地面即可。誰越獄冒頭就打,猶如現在的打地鼠遊戲。到了元朝,不想把犯人當地鼠,而是直接當蛤蟆。因為坑牢更深,犯人只能坐井觀天。
與少數民族的坑牢不同,漢族政權更喜歡高築牆,監獄的四面高牆都不是實心的,高牆內充滿了流沙。一旦有人挖牆,流沙就會源源不斷流出,便很容易獄卒發現。不僅如此,還有特別匠心獨具的設計。如明朝曾關押京城名妓蘇三的監獄,裏邊曲折百轉,一些門的設計別有用意,兩扇門中一扇朝左開,一扇朝右開,就是為了給犯人逃跑製造困難。同時,監獄周圍還佈滿鐵絲網,重要的是各關鍵地方都有鈴鐺,犯人想越獄,只能與獄卒一起玩“掩耳盜鈴”的遊戲。近代天津的小西觀監獄同樣是在設計上別具一格,不僅有高大的雙圍牆,而且只有一個出入口,裏邊的結構如同迷宮一般。曾有兩個犯人試圖越獄逃跑,獄警大肆搜捕,結果發現,兩個犯人被卡在了一堵牆的出水口裏。有一些近代的監獄在設計上深受日本影響,如各排監牢設計成“米”字型,這樣一來,看守的獄警只要站在“米”字的中間,就能看到八個方向的監牢情況,這才是名副其實的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還有更絕的,那就是將監獄與世隔絕。例如今天山東煙台的長島縣,過去叫“沙門島”,四面環海,是專門關押犯人的地方。不僅在《水滸傳》中有相關記載,而且此地還誕生了著名的“八仙過海”傳説。傳説中的“八仙”就是八個越獄的逃犯。在清朝,朝廷則更喜歡將犯人流放邊疆地區,尤其是那些“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的地區,想越獄逃跑,沒有GPS定位是很難的。可能統治者覺得這還不夠讓人放心,於是又想出了很多損招,其中最殘忍的當屬剁腳、割鼻。把腳砍斷,將犯人徹底變成殘廢,完全杜絕了越獄的擔憂。當然,這也只能是針對個別犯人,因為畢竟太過殘暴,另外犯人還要做工。為了不影響犯人做工,又能很好防止越獄,於是便想到了“刺面”的辦法,就是在犯人臉上刺字或刺圖案。如《水滸傳》中的宋江、林沖、武松等人,臉上都被刺字。有記號在臉上,即使犯人越獄跑了,也很容易被發現並舉報官府。
縱然封建統治者們有多種反越獄的防範措施,但越獄仍無法避免。法律雖然嚴苛,但現實中會大打折扣。另外在人治的社會,獄卒是監獄的關鍵,這個羣體很容易被買通。在《水滸傳》中,宋江、武松、林沖等人都曾被關進監獄,但三人並沒有受多大的罪,只因有戴宗、施恩、柴進等人在暗中賄賂獄卒。這為三人最後逃跑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像武松,居然能在戴着刑具的情況下,將幾名打手殺死,並連夜趕回找監獄長張都監等人算賬,一口氣連殺15人。如果武松在監獄內備受折磨,恐怕武藝早已稀鬆,無力反抗。武松這種是變通的越獄方式,還有一種便是強制劫法場或是劫牢反獄,這在《水滸傳》中也很常見。如李逵等英雄好漢為了在江州營救宋江,便使用暴力手段,殺敵無數,強行將宋江、戴宗救出。為了營救盧俊義,這幫人又在大名府再次實施劫法場。
暴力劫法場需要非凡的膽量,一般人不足以為之。而有人則採取了忍辱負重、循序漸進的方式,如越王勾踐。勾踐作為一國之君,被吳國打敗後,在吳國寄人籬下,成了專門養馬的弼馬温。用現代話講,就是軟禁加精神折磨。對於吳國的羞辱,勾踐深埋於心。三年後,吳國最終才將勾踐放回,這才有勾踐卧薪嚐膽的勵志故事。勾踐沒有逃跑,選擇苟活,確實“夠賤”。但最終成就霸業。與勾踐忍辱負重相似的則是司馬遷。司馬遷因言獲罪,被關入大牢。當時,司馬遷只有兩種選擇,或是被斬,或是宮刑。司馬遷為了中華民族與子孫後代能夠看到詳細的史著,毅然放棄男人的尊嚴,眼含熱淚寫下恢弘鉅著《史記》。時過境遷後,司馬遷最終得以出獄。
要説真正通過犯人自己努力並越獄成功的案件,當屬“八仙過海”最為著名。這雖是傳説,但源於真實歷史事件。據《登州府志》記載,在宋慶曆二年(1042年),在今天山東蓬萊長島縣,設立海上監獄,有300水兵看守。由於犯人的口糧全部來自當地80户土著的供應,便時常引發糧食危機。為此,監獄首領會擇機將犯人仍入大海殺害。在如此惡劣的情況下,7男1女共八個犯人經過密謀,從監獄逃離,跳海逃生。幸運的是,他們遊過10公里後上岸活了下來。從此,百姓口口相傳,便有了“八仙過海”的傳説。説起來,如此絕境逃生,集體越獄成功實屬罕見,冠以“八仙”真不是浪得虛名。
越獄代代傳,年年有,似乎不被抓到是好手。監獄代表的是一種專制手段,而越獄雖有嚮往自由的味道,但終究是逃脱法律制裁的表現。如果重刑罪犯越獄,則會對社會造成嚴重的二次傷害。如何在懲戒教育犯人的同時又能夠做到人道主義,並避免犯人越獄。或許就像人類色會無法避免犯罪一樣,越獄與反越獄的鬥爭也不會有最終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