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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近一年,刁志超和林希婷夫妻終為愛犬討回了公道。近日,佛山南海區法院對一宗寵物死亡賠償案作出一審判決:夫妻二人獲得賠償1.1萬元。其中包括3000元的精神賠償。這是佛山首例因寵物死亡而引發的精神索賠案。
案源小狗死亡因主人沒説“再見”?
Mickey,中文名米奇,是刁志超9年前送給妻子林希婷的一隻約克夏犬,當時3個月大。夫妻二人對米奇的感情深厚,“我們還給米奇找了妻子,它們給我們帶來了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林希婷回憶。
2012年10月16日,因丈夫生病在香港住院,林希婷將5只寵物狗寄養在桂城某寵物店,然後回香港看望丈夫。5天后,林希婷接到寵物店的電話,稱米奇死了,且無法給出合理理由。為此,夫妻二人到各相關機構為米奇討公道。一年過去了,均無果。一審期間,由於寵物店無法提供米奇全程監控視頻,這讓米奇的死因成了謎,原、被告雙方也各執一詞。店方先後給過幾種説法。店方稱,米奇已接近8歲,屬於老年期,且有哮喘病,有可能是自然老死或病死的,也有可能是“思念成疾”致死。“我離開的時候,是故意叫店員抱開米奇的。店員就説我沒和米奇説拜拜,所以會這樣。”林希婷反駁,此前一直都為米奇做過健康檢查,身體沒有問題。並提出要求賠償喪葬費等各項損失1.2萬元,以及精神損失費1萬元。
法院米奇可認定為伴侶型寵物
一審法院認為,由於目前尚無對飼養犬隻的價值進行評估及確認的機構,且兩原告也未能提供購買及飼養期間產生合理費用的有關票據,法院結合米奇的品種、年齡、飼養期限以及原、被告各自提供的有關約克夏犬價格的證明,酌定米奇死亡的直接損失為8000元,被告應予賠償。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法院認為,兩原告從米奇幼時便開始飼養,朝夕相伴七年多,並將其視為重要家庭成員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其已成為原告的伴侶型寵物,超越了一般動物與主人之間的關係界限。米奇死亡後,原告為其舉辦了火化儀式,對此雖不值得提倡,但也顯示了兩原告對其感情深厚;而林希婷還因米奇死亡而情緒無法平靜,需要心理諮詢。基於兩原告與米奇之間的特殊感情,米奇的死亡確實給兩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法院最終酌定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約克夏犬
產於英國東北部約克郡。身體嬌小,被毛柔滑如絲,由頭頸、軀幹傾瀉而下。頭部經常用絲帶裝飾,性格活潑、聰明、温順、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