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青靄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
在一個新劇的片場慶功宴上,女星李一桐被身邊的男演員一頭按到了蛋糕上。
@吳亞衡Woo
然後,頂着滿頭的蛋糕,她還是很配合地拍了照,
照片上的她,依然笑得很開心。
現場的氣氛,想必也是一片歡笑祥和。
然而,這件事被傳到網上之後,
網友卻普遍表示:
無法接受。
原因很簡單:
這種所謂的“玩笑”極具冒犯性。
就像有網友説的:
你怎麼知道,當事人“是不是真正的快樂?”
確實,她本人沒説什麼,還“開心”地拍了照,
但不妨試想:假如她當場表示不快,或者介意的話,那會不會被身邊人指責為:“不識大體”、“玻璃心”、“開不起玩笑”?
@螢火蟲瓜甜
還有人分析了這一行為的危險性:
不光有些蛋糕裏會放有牙籤、配飾等硬物,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此外,也有吸進奶油而被嗆到,甚至窒息的危險。
這還沒完。
後來,那個當時把她按下去的人——同劇組的男演員吳亞衡,本人親自回覆了這件事:
“我按的,所以呢?”
言語之間,好像沒有一絲為自己的行為感到不妥的意思。
所以,此言一出,網友們的憤怒情緒被徹底引爆了——
其實按理説,這確實是他們朋友之間的私事,外人很難弄得清當時的詳細情況。
對於有些義憤填膺的網友跑到當事男星的微博下圍追堵截、甚至以粗鄙的語言進行人身攻擊,這種行為社長也絕不贊同。
但這件事的反響之所以這麼強烈,
完全是因為它戳中了我們生活中的一個痛點:
“以玩笑之名,行欺凌之實”
的事,我們見過了太多。
很多人還記得2016年,
柳巖
在包貝爾的婚禮上當伴娘時所遭遇的事。
當時在婚禮上,韓庚、杜海濤、王祖藍等幾人組成了伴郎團;伴娘則有柳巖、賈玲等人。
或許是為了“烘托喜慶的氣氛”,
在現場的“
鬧伴娘
”環節中,幾個伴郎抬着柳巖,要把她扔到一旁的游泳池裏。
要知道,柳巖當時穿的是低胸裙,要是真被扔水裏,肯定會極不雅觀。
所幸,同為伴娘的
賈玲
及時站了出來——
先是把其中一個伴郎推開,然後一屁股坐在了柳巖和游泳池之間,以開玩笑的語氣對眾人喊道:“這事很簡單,紅包就能解決”。
而柳巖則在她後面緊緊地抱住她。
現場的錄像被曝光到網上之後,網友紛紛站出來指責伴郎團的成員們,
但荒謬的是,之後站出來道歉的,卻是柳巖本人。
在她發佈的一則道歉視頻中,她哽咽地説到:
“······我是第一次當伴娘,我並不知道具體的一些情況,所以在要扔伴娘的環節,當下我的確是受到了一些驚嚇,所以開始尖叫。但是我也知道大家都是好朋友,也不會真的把我怎麼樣,而且賈玲也是及時出手來解圍,整個氣氛並不是説有多委屈或者多尷尬,或者有多傷害,因為都是彼此認識近10年的好朋友。”
而之後,幾位伴郎也先後發佈微博表示道歉,但要麼顧左右而言他,要麼具有事實上的錯誤。總之,誠意欠奉。
這一幕堪稱魔幻:
加害者一臉不在乎:我們在開玩笑。
受害者卻站出來道歉:是我不識大體。
不僅如此,魔幻還在繼續:
包括當時在網絡上風頭正盛的王思聰在內,很多人都説:柳巖的道歉是“炒作”。
她無奈以發誓的方法對此進行了回應:
“如果我有借別人的婚禮炒作,我不得好死。”
綜藝節目《舉杯呵呵喝》
雖然網上的輿論,幾乎也是一邊倒地支持柳巖。
但這改變不了:
在婚禮事件之後的幾年裏,柳巖在娛樂圈的資源急轉直下的事實。
難道,所謂的“人情”,真的比公平正義更重要?
難道,在受到冒犯後只有保持沉默,甚至要假裝陪笑,才算是得體的應對方式?
有人説:
所謂的“鬧婚”,就是要把婚禮變成大型耍流氓現場。
好像藉着這個由頭,只要説一句“朋友之間鬧着玩嘛”,然後就能為所欲為了。
像這種陋習,在部分民間地區更加猖獗,
並且,不分男女——
[圖片11]
很好奇:像這種事,真的會有人樂在其中嗎?
而且,如果真的是小打小鬧倒還罷了,
但這種無下限的風俗習慣,還非常容易催生犯罪——
2013年山東泰安的一場婚禮上,16歲的小麗應朋友之邀來當伴娘。
但沒想到,在婚禮上的所謂“鬧伴娘”環節裏,她被七八名男子脱光了衣服,實施了猥褻。
事後,她的精神幾近崩潰,幾度想要自殺。父母待在身邊一步也不敢離開,才終於勸住了她。
最終,幾名涉事者均被判處了一到三年的刑期。
侵犯就是侵犯,沒有任何理由。
小到一句話,大到犯罪,都是如此。
當然,並不是説不能開玩笑——
在關係真的很近的朋友之間,適度的“玩笑”甚至“冒犯”,有時反而是深厚友情的體現。
但這裏面有一個度的問題:
是否雙方心裏都能夠接受。
認識時間長的朋友,互相都知道對方心裏的那根線,所以開起玩笑可以放心大膽;
但在很多時候,明明雙方的關係沒有到那個份上,被開玩笑的人心裏是抗拒的,但礙於情面或是其他現實原因,也就只能跟着賠笑,假裝開心。
因為他心裏知道:一旦不從,就很容易被冠以“開不起玩笑”、“小心眼”等污名,就有被孤立的風險。
但,這就是一種變相的霸凌。
切記:
在一場“玩笑”中,
如果被開玩笑的那個人不覺得好笑,那就不是玩笑。
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快樂是邪惡的,
對此,我們有説不的權力。
希望我們在開玩笑之前,都能先替別人多考慮一點;
也希望每個人在面對惡意的玩笑時,都有勇氣説出:
“這一點也不好笑。”
不必擔心因此被指責,
畢竟,那些不尊重你的人,本身也算不上什麼“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