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不配?説她沒資格的人,真可笑
《青春有你3》中,擔任PD的李宇春針對“偶像”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認為,偶像不是職業,而是你在天賦、技能或魅力等地方有過人之處,被認可後成為一部分人的“偶像”。
圍繞李宇春的觀點,網友各自站隊。支持者表示李宇春説得對,所謂偶像,應該先做好自己,以自己的光和熱去引領、照亮他人。
而反對者則覺得李宇春混淆了偶像和愛豆的概念,過於假大空,甚至叱問“請問你自己合格了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看下李宇春的履歷。
2004年,湖南衞視以“超級女聲”為題,製作了一檔女性歌唱類娛樂選秀節目,並大獲成功。
旗開得勝後,“超級女聲2005”啓動。當時還是四川音樂學院大三學生的李宇春,從海選一直殺進總決賽,過關斬將、一路披靡,最終贏得了當年的總冠軍。
誠然,在當年的參賽選手中,李宇春樣貌不是最佳、唱功不是最好,但就像媒體所説“她唱歌的時候,全場安靜,彷彿身上有光。”
這,就是舞台魅力。
那時沒有智能手機,沒有“數據女工”,僅僅只是短信投票。在人均最多14票的規定下,李宇春以352萬+的票數獲勝。
時隔15年,巴塞君依然記得身邊人那句“李宇春不是冠軍,還有誰能是?”
有人説李宇春是“第一代流量”。
這個説法也許不準確,但李宇春當年的火爆程度確實令人歎為觀止。
每到一處,粉絲如潮;演出活動,場場爆滿。那時,網絡、報刊、雜誌上,處處都有她的身影,甚至還上了2005年郵票,真正的“現象級藝人”。
俗話説“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
作為名利場,娛樂圈競爭之激烈人所共知。今天還是人氣明星,明天或許就過了氣,被後浪拍死在沙灘上的前浪比比皆是。不是每一個“娛樂圈新貴”,都能擺脱流星的命運。
而李宇春,是個例外。
支撐她從新星到巨星,連紅15年而不衰的,包括但不限於專輯銷量、個人演唱會品牌、原創能力、國內外各類獎項、社會榮譽等。
作為歌手,李宇春首支單曲《冬天快樂》,創下了付費下載1秒鐘超200份訂單,20天盈利60萬元的記錄。《下個路口見》、《給女孩》、《無價之姐》、《再不瘋狂我們就老了》等歌曲,傳唱度、影響力都有目共睹。
電影作品雖然不多,但合作導演、演員都是徐克、王家衞、梁朝偉、周潤發這樣的“巨咖”級,還憑藉《十月圍城》中“方紅”一角獲得過多個重量級電影獎項提名。
時尚圈內,李宇春同樣是“寵兒”,“時尚老頑童”高緹耶、“老佛爺”卡爾.拉格斐等時尚界領軍者,都對她青睞有加。
此外,還有公益大使、體育形象大使、文化宣傳大使……等等,如果將這些都詳細列出,可能整篇文都會成為她的“成績單”。
但李宇春最大的魅力,其實並不在這些成績中。早在她剛剛走紅時,《時代週刊》的報道中就説過“實際上,李宇春現象早已超越了她的歌聲”、“她代表了獨特的個性”。
當年,留着爆炸刺蝟頭的李宇春,成了“中性”審美的代表。她在成為明星的同時,也遭受了無數的言語暴力攻擊,還被P圖惡搞、嘲笑譏諷。單只是“春哥”這個稱呼中,就滿是濃濃的惡意。
而承受着這些的李宇春,從來沒有被“流言”擊倒。
VCR《態度》中,爆裂飛濺的玻璃碎片,劃傷了李宇春的臉頰。她背對着沸騰的人羣,堅定不移地前行。
這一幕,正是李宇春傳遞給大眾的內心聲音。
正因為承受過流言蜚語的困擾,李宇春在《青春有你3》中的那段話,才會讓人覺得温暖。她對現場的選手説,周圍有很多想要去影響你的聲音,所以最重要的,是你心裏對答案要有一種篤定。
這何嘗不是她自己的心聲。
除卻“堅韌”之外,清醒、保持自我都是李宇春身上的可貴之處。
李宇春對自己的定位是歌手,所以從出道到現在,音樂既是首選,也是底線。為此,剛走紅時,她拒絕過公司過多的商演活動。之後,又將自己的演唱會做成了品牌、做出了特色。
她從不管“玉米”叫粉絲,而是稱為歌迷。
李宇春曾因外形飽受非議,但在整容成風的娛樂圈,她卻從來沒有借用過這些手段,始終保留着最真實的自己。而很多時候,對自我的認可,可以轉化成外在的強大力量。
所以,即使唱功存在爭議,但舞台上的李宇春卻可以掌控全場、光芒四射。
喜歡李宇春的人,或許從來沒喜歡過她的歌、她的戲,但卻可以被她身上的正向能量感染,被她的光和熱温暖。
這樣的李宇春,真的不配輸出“偶像觀”嗎?
即便“愛豆”真的只是一種職業,那麼做好愛豆本職,得到別人認可,繼而被視為偶像,有什麼問題?反而是“當偶像”之説,從開始就將自己擺到了被仰視、崇拜的位置,這才真的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