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真實的名臣寇準:生活奢靡 典型花花公子

  導語:《宋史寇準傳》中有這樣一段描述——“(寇)準少年富貴,性豪侈,喜劇飲,每宴賓客,多闔扉脱驂。家未嘗爇油燈,雖庖匽所在,必然炬燭。”而作為寇準後輩的司馬光在給他兒子的教導中也這樣談到寇準——“近世寇萊公(寇準封萊國公)豪侈冠一時,然以功業大,人莫之非,子孫習其家風,今多窮困。”

  一説到北宋名臣寇準,許多人的腦海裏馬上就會浮現出一個身穿補丁衣、腰懸醋葫蘆、清廉簡樸到了極點的寇老西兒形象。劉蘭芳的長篇評書《楊家將》中寇準是這樣出場的:“頭戴的紗帽翅,可能年頭太多了,又舊又破,有一個翅用什麼東西綁着,往下耷拉着。”而寇老西兒招待京城來的欽差的方式竟然是“把草帽摘下來,撕下一圈,用手搓巴搓巴放到壺裏、沏上水”,還起了個名字叫“圈茶”。

  可是,歷史上寇準的真實形象又是什麼樣子的呢?《宋史寇準傳》中有這樣一段描述——“(寇)準少年富貴,性豪侈,喜劇飲,每宴賓客,多闔扉脱驂。家未嘗爇油燈,雖庖匽所在,必然炬燭。”而作為寇準後輩的司馬光在給他兒子的教導中也這樣談到寇準——“近世寇萊公(寇準封萊國公)豪侈冠一時,然以功業大,人莫之非,子孫習其家風,今多窮困。”

  寇準這個花花公子為什麼會被人們口口相傳成了寇老西兒呢?這就要從老百姓的心理來分析了。

  千百年來,人們總是理想化地把忠誠清廉與簡樸貧困聯繫在一起,自覺不自覺地建立了一個忠臣必然清、清官必然窮的等式,好像不做苦行僧就不是清官似的。

  從歷史上來看,寇準毫無疑問是個名臣、是個忠臣。特別是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遼國南下攻宋,兵鋒直抵黃河北岸,北宋朝野震驚,許多人甚至主張放棄都城南逃。這時候,是寇準力挽狂瀾,堅持真宗親征,反對南遷,這才使軍心漸漸穩定。在射殺遼軍先鋒蕭撻覽,挫敗了遼軍不可一世的氣焰之後,寇準又主持談判,以相對有利的條件與遼國訂立了“澶淵之盟”,結束了遼國與中原王朝近百年的戰爭,開始了宋遼之間一百多年的和平時期。楊家將沒有做到的事情,寇準卻做到了,實在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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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名臣、忠臣,按照臉譜理論,寇準就該是個紅臉;既然是紅臉,就該清貧。要是一個紅臉整天“性豪侈,喜劇飲”,那該讓人們多不好接受啊?!於是乎寇準的酒肉宴席沒了,蠟燭也熄火了,只能去喝“圈茶”了,人們也就舒坦了。

  雖然在理想中,老百姓總是期望官員們個個都是人民公僕、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俯首甘為孺子牛、吃的是草擠的是奶……但遺憾的是,在現實世界中,這樣的情況即使不是完全不存在的,也是幾乎不存在的。清官也是人哪!除了個別聖賢和苦行僧之外,是人就想過好日子,不想喝“圈茶”,包括寇準在內的千千萬萬清官也不例外,這是基本的人性和社會規律,沒有什麼好驚奇的。


  當然,這裏絕不是説腐敗無罪、貪污有理,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我們不可能滿足官員的所有需求,對過度的貪婪必須給予嚴厲的打擊。但是,一個好的制度應該能夠讓一個清官過上體面的、正常的生活。否則你將區分不出“貪腐”是出於正常的需求還是過度的貪婪,從而無法對貪腐進行真正有效的打擊。

  事實上,寇準的“奢侈”與清廉並不矛盾。要知道北宋大臣的待遇是不錯的,其宰相和樞密使一級的執政大臣的年俸是3600貫錢、1200石粟米、40匹綾、60匹絹、100兩冬綿、14400束薪、1600秤炭、7石鹽再加上70個僕人的衣糧。即使是把寇準當反面教材來用的司馬光,也只是説他沒有教好兒孫,以至於“今多窮困”,而承認他本人“功業大,人莫之非”。

  應該説,寇老西兒只是一個存在於虛幻世界中的聖賢,而寇準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如果只是説説評書、過過嘴癮的話,人們對寇老西兒的嚮往其實也沒有什麼壞處,給社會樹立一個虛擬的道德楷模也未嘗不可。但是,如果把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當了真,變成了制度,真的要求官員們都得是寇老西兒,那後果可就嚴重了。朱元璋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明朝正一品官員的年俸是1044石祿米,依次遞減,最低的從九品是60石。光從數字上來看也許還説明不了很多問題,一年幾百石糧食,雖然算不上寬裕,但過個一般的小康生活應該還是夠的吧。但要命的是,這些祿米的一半以上是用大明通行寶鈔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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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明朝政府濫發紙幣,寶鈔的價值早就在惡性通貨膨脹中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僅僅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寶鈔的市價就跌到了官價的1/4,永樂年間更跌到原價的1/30以下,所以這些所謂“折支”的部分俸祿實際上就相當於被剋扣了。這就意味着一名位極人臣的一品大員一年的薪俸僅有大約40石糧食,這裏面還要包括他自己的大部分辦公開支。這讓他如何生活、如何養家、如何支付交際應酬的開支、如何去供應自己的幕僚和差役們呢?要知道這個數字只是宋朝同級官員俸祿的不到1%!

  極度寇老西兒化的制度的結果是什麼呢?與朱元璋所期望的恰恰相反,不但沒有人人爭做寇老西兒、喝“圈茶”,反而是一批又一批的官員前赴後繼地要去當蔡京、高俅。

  這是為什麼呢?其實原因並不難理解。大凡反腐倡廉,應當從幾個方面着手:首先是給官員以適當足夠的薪酬,解決“不必貪”的問題;其次是思想政治教育,解決“不想貪”的問題;第三是建立健全監督和約束制度,解決“不能貪”的問題;最後才是對腐敗分子實行嚴厲打擊,解決“不敢貪”的問題。此外還要有適當的法律體系來作為整個反腐敗工作的保障。

  而明朝的情況又是什麼樣子的呢?


  首先,朱元璋的充滿了革命浪漫主義色彩的寇老西兒政策,徹底粉碎了“不必貪”的任何可能性——官員們想吃塊肉就必貪無疑。如果我們認為朱元璋的設想狀態是令人滿意的,不在乎官員貪腐,那麼確實沒有必要再提高官員們的待遇了,甚至乎你把官員的正俸都給他扣光,乃至要官員們倒貼(賣官),都照樣會有無數人對當官趨之若鶩。然而,這真的是我們想要的社會嗎?一旦真的要打擊腐敗,而又不提高官員待遇的話,人才流失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朱元璋時代猛殺貪官的時候,就出現過這樣的現象,官員們辭官的辭官,裝瘋的裝瘋,甚至於常常遇到找不到人當官的尷尬局面。實在沒有辦法了,就直接到國立大學(國子監)裏去抓大學生,也不管學得怎麼樣,有沒有工作經驗,一概拉去當官,而且不是從基層幹起,而是一下子就趕鴨子上架到相當高的職位上去,最離譜的竟然有直接授佈政、按察使的。倘若一個人文學院學習中國古代思想史的大二學生,突然被人從宿舍裏叫出來,告訴他,明天要去某個省當省長或是政法委書記。不難想象,這位新任的封疆大吏能夠給他轄區的幾百萬人民提供些什麼樣的服務。

  當然,從理論上來説,如果能夠真正切實地解決“不想貪”的問題,那麼包括“不必貪”在內的其他所有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人人都是寇老西兒不就天下太平了嗎?然而,這又回到了我們一開始的問題——您願意喝“圈茶”不?

  同樣,一味理想化的政策導向也使得明朝過於嚴苛的反腐敗法律體系變得完全無法執行,除非你能把99%的官員都殺掉。於是,有法可依變成了無法可依,量刑全靠官員主觀決斷,腐化墮落、得財買放皆生於此。而煌煌的《大明律》、《大誥》剩下的唯一功用就是成為某些人手裏進行政治迫害的工具,用來尋機找茬打擊自己的政敵,而真正的大蛀蟲卻得以逍遙法外。

  應該説,朱元璋在監督機制方面是下了一些工夫的。在明代的政治體制中監察權高於一切,我們所熟知的巡撫、巡按等封疆大吏就是由長期監察同一個地區的都察院監察官員演變而來的。朱皇帝們對都察院的監督不放心,又設置了專門“以下察上”的六科給事中,就這還感覺不夠放心,又派自己的親兵——錦衣衞進行偵察,就這仍不放心,索性連身邊的太監也出動了,成立了一堆各種各樣的“廠”,織成了一張從乾清宮伸向四面八方,覆蓋全國的監督大網。網不可謂不大,覆蓋面不可謂不廣,監督不可謂不周密。然而,所有這些參與撒網的人卻都無法在不破壞網的情況下正常地生活,在一起受窮和一起貪污之間,他們通常會選擇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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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這張大網最終就成了上下串通、內外勾結、徇私舞弊、貪污腐敗之網!有明一代,腐敗之風最厲害的,正是那些監察官員——那些都察院的御史們、六科的給事中們、錦衣衞的指揮們和東廠、西廠、內行廠的太監們!這樣,到了最後,真正用心去抓腐敗分子的就剩下了皇帝一個人——假如他有這個閒心思的話,難怪他會覺得所有人都在欺騙自己呢。

  這一切問題的根源,就在於朱元璋的指導思想違反了基本的人性和社會規律——你非要讓不是聖賢的人去做聖賢,最終的結果就是非但得不到聖賢,反而連正常人也得不到了,只能得到魔鬼!而如果你把人們當正常人來看,用對付正常人的辦法來激勵、約束、鞭策他們,你至少可以得到正常人,如果政策和運氣不錯的話,也許還可以得到一批好人。

  有人可能把這個問題給我們的啓示簡單地理解為高薪養廉,這是一種很狹隘的想法。要知道僅僅靠高薪是養不了廉的,反腐敗必須從前面所討論的幾個方向進行綜合治理,而這所涉及的一系列制度都適用這個道理。甚至不光是反腐敗,就是一切社會制度的制定也都適用這個道理。也就是説,我們固然應該提倡和鼓勵高尚的道德,但若是按人人都必須做聖賢、做公僕、大公無私的假設來制定制度,其結果必然是不切實際、適得其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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