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張翰在《妻子5》公佈的擇偶條件,理解當初他為何與鄭爽分手
序言:《妻子的浪漫旅行5》正在熱播,張翰和吳宣儀以“小助手”的身份加盟了,他們都算是自帶流量了,因此這一期節目的焦點都在他們身上。尤其是鄭爽最近正在風口浪尖上,張翰的每個回答,都疑似和鄭爽有關。
比如,“團長”劉濤問各位:自己愛的人和愛自己的人,哪一個更適合結婚?張翰表示:“我會選擇更愛我的人結婚,如果我能感受到她更愛我,我可以用生命去保護她。”這算是張翰的擇偶條件了,這麼看來:鄭爽不夠愛張翰,所以張翰才會和她分手。
鄭爽非常愛錢,甚至有點痴迷了。鄭爽和電視劇《倩女幽魂》一開始談好了1.5億的片酬,後來臨時漲價,向劇方索要1.8億的片酬,太沒有職業道德了,連鄭爽父母都覺得鄭爽太過分了,讓她見好就收——1.5億已經不少了。最終,劇方給了鄭爽1.6億。
張恆第一次爆料鄭爽的醜聞是2021年1月18日,而1月19日,鄭爽和張恆的“2000萬借貸”官司二審第一次開庭。為什麼張恆選擇這個時候爆料?他想用“曝光醜聞”的方式逼鄭爽撤訴。你們有沒有發現:張恆每一次爆料,其實都給鄭爽留了餘地,沒有直接“錘死”。比如第一次,張恆只是説“照顧並保護兩個年幼無辜的小生命”,並沒説是自己與鄭爽的孩子。
如果鄭爽撤訴,張恆就不會繼續爆料了,自然沒人知道鄭爽代孕、棄養的事情。但鄭爽腦子裏只有2000萬,堅決不撤訴,繼續打官司。3月31日,這個官司結束了,張恆輸了,張恆在當天發微博表示不甘心,要反擊,其實已經在警告鄭爽了,但鄭爽不為所動。4月1日,張恆發微博,首次提到了鄭爽偷税漏税的問題,似乎再次暗示鄭爽,希望鄭爽可以高抬貴手,不要這2000萬了。
但鄭爽還是執迷不悟,就想要那2000萬。於是,張恆開始收集證據,在4月26日這一天舉報鄭爽索要天價片酬,簽訂陰陽合同,偷税漏税等。所以,鄭爽其實就是被錢害了,為了2000萬,至少損失了20億,還有可能坐牢。
張翰在這期節目中,對蔣勤勤讚不絕口,因為她在事業最好的時候,選擇了家庭,嫁給了陳建斌,張翰比較喜歡這一類的女人。言外之意就是:鄭爽不是這樣的人,她太享受功名利祿了,太愛錢了。
非著名娛評人吳清功指出:鄭爽和張翰於2014年分手,鄭爽那時候才23歲,確實太小了,不可能和張翰結婚。鄭爽分手後,的確更紅了,但是她沒有任何一部作品,再超過她和張翰演的《一起來看流星雨》了。
討論:你覺得張翰當初為什麼喜歡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