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照片被用於商業宣傳,本人維權連勝兩起,獲賠16萬元
作為童星出道的楊冪,多年來也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精彩的影視作品,由她和雷佳音等人主演的電影《刺殺小説家》作為春節檔上映,也收穫了超過9億的票房成績,而近段時間以來,由她主演的電視劇《暴風眼》也正在熱播中,這也讓許多粉絲表示特別的開心。
不僅如此,已經34歲的楊冪也始終保持着少女感,她的穿搭也依舊引領時尚潮流,而且身材和顏值也都始終在線,在各大紅毯之上的造型也都特別的亮眼,算得上是門面擔當了。
3月4日,楊冪也再次傳來了好消息,北京互聯網法院連續公佈了她兩起維權勝訴的案件,分別是《楊冪與成華區邏嶼商貿部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楊冪與成華區瞰鈺商貿部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裁判日期都是2020年11月27日。
在這兩起案件中,被告均在其經營的店鋪中,未經原告允許,擅自使用楊冪的照片用於商業宣傳,侵犯了她的肖像權。楊冪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向法院提起了上訴,要求兩名被告均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公證費1040元。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判決之後,也要求兩名被告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欄連續72小時登載致歉聲明,向原告楊冪賠禮道歉,並分別賠償楊冪經濟損失8萬元及公證費1040元,駁回原告楊冪其他訴訟請求。
楊冪索然索賠40萬元,最終僅獲得了16萬元的賠償,但是也給不法商家一個嚴重的警告,希望大家都可以共同尊重藝人的合法權益,更多的關注她的作品,同時也期待着楊冪也能繼續給我們帶來更多精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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