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趙麗穎馮紹峯今天宣佈和平分手後,網絡上鋪天蓋地的媒體及自媒體就開始了“福爾摩斯”模式,把他們以前的網絡謠言全部搜出來放大宣傳,東家長李家短,甚至把兩人結婚前的感情史都扒了一個遍,硬是把有關這方面的消息推到了熱搜,簡直説霸屏也不為過,
這真是鹹吃蘿蔔淡操心。
人家既然是和平分手,雙方肯定經過一系列的深思熟慮,如果真是某一方有重大過錯的話肯定會把事情鬧的很嚴重,甚至走法律程序。還會這樣不聲不響就妥協了?很多明星夫婦不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嗎?
沒有證據就不要説男方又出軌了,女方又有新歡了類似於這樣的猜測
,媒體所説的言語必須要有事實依據,你的發言不僅僅是代表自己,還牽涉到廣大的網絡參與者,很容易把別人帶偏,造謠是犯罪難道你不知道嗎?
明星也是人,人家只是更加容易受到關注罷了,分手,離婚本就是一個傷心的話題,況且還牽涉到家庭以及孩子的成長問題,請不要再做在他人傷口撒鹽的事情了,以免帶來二次傷害。
我們試想一下,換着一個普通家庭,有多少人會在意他們做了些什麼?像離婚這樣的事情全國每天有多少次發生?吃瓜羣眾恐怕是看熱鬧都看不過來吧!
今天提到最多的還有另一個話題,那就是“
離婚冷靜期
”,有人問“離婚冷靜期”對明星有作用嗎?我想説的是,這個對每個人作用都是一樣的,婚姻法規定“離婚冷靜期”初衷只是為了減少更多家庭悲劇上演,避免有些逞一時之快或者頭腦發熱的人做出錯誤的選擇,讓其有一個迴旋的餘地,讓更多人知道婚姻不是兒戲,同時告誡那一部分成年人應該承擔的家庭責任。所以跟是不是明星有什麼關係呢?
大家都更應該承擔一些社會責任,傳遞一些社會正能量,少去八卦一些別人的家事,娛樂一下可以,但是別過多涉及到隱私,甚至是那種無中生有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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