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爽又被前男友張恆曝光了聊天記錄,之前,張恆曾經曝光過與鄭爽及其父母親的通話記錄,坊間在聲討鄭爽的同時,也對張恆的做法頗有非議,稱張恆動輒就錄音的做法讓人有些接受不了。
而另有一波言論則表示,如果不是張恆錄音,備份聊天記錄,那麼他就什麼“證據”都沒有了,對於坊間討論見仁見智,各位吃瓜羣眾都有自己的判斷。
然而與此同時,有關部門卻於近日公開發布了一則判決書,從該判決書中記錄的庭審內容顯示,明星李晨也在通話時被錄了音。
從判決書可見,這是一個借貸糾紛案,大致案情為:李晨曾和范冰冰合夥成立了一個“愛美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簡稱“愛美神”),“愛美神”和另一家公司“智信雅”(上訴方)成立了“星範公司”。
該公司在2018年范冰冰出事後陷入財務、債務危機,由此對方找李晨借款200萬想給公司渡過難關(保護“愛美神”名譽),但是李晨當時説明要以“個人名義”借款,兩人簽有“借款協議”,隨後劉虎先認為自己借款是為“星範公司”,而李晨屬於股東身份,所以還錢事宜要在公司框架下解決,但最終法庭根據“借款協議”判定是民間個人借貸糾紛,李晨勝訴。
然而在庭審過程中,令人注意的則是,上訴方竟然提供了與李晨的通話錄音!
當時是2018年,李晨和范冰冰還處於合夥開公司階段,在這段通話錄音中,李晨明確表示“……我賬户上之前出去的所有錢,現在必須有資金流向,比如説個人借貸,什麼現金,什麼入股或者什麼,我每一筆流向必須得清清楚楚,因為國家對現在都要檢查。每個藝人現在都是這樣,而且每個藝人工作室都是這樣,不是我給你轉了就轉了……”
從法庭所披露的整個錄音來看,李晨的意思是,先以個人名義借款借貸,先解決事情,等事情塵埃落定後,款項是算投資還是如何今後再説。
其實,這一段錄音信息量還是比較大的,從上訴方提供的通話錄音顯示,該交流是在2018年8月份產生的,彼時范冰冰風波刮到娛樂圈,有關部門開始徹查藝人納税情況……現在從李晨的錄音可見,藝人遭到了“嚴查”,藝人個人賬户上的任何支取都必須有資金流向,李晨稱:個人借貸、現金支出、入股等等,每一筆流向都必須清清楚楚……而且李晨還稱每個藝人、工作室都這樣!
顯然,正因為這個“嚴查”,最後媒體才曝出有若干藝人“補税”的新聞。
自那之後,很多藝人的個人工作室都紛紛選擇關閉,因為這種方式已經行不通,所以藝人們不如老老實實地遵守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顯然在這種嚴查背景下,如果藝人真有違規違法行為,那麼誰都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