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環即是新生兒出生後,醫院為了區分方便在新生兒手腕上戴的標識。最簡單是布條做的,上面寫着母親姓名,新生兒姓名,性別信息,後來叫手環。關於新生兒手環問題,各方説法不一,到目前為止有好幾種説法。畢竟是28年前的事,記不清或記錯也是可能的。究竟哪種説法更令人信服呢?只有讓事實説話,那就是找到當年在淮河醫院生娃的母親出來做證。誰主張,誰舉證。主張有手環的許敏方與潘李二位律師到目前還沒有找到,可見困難重重,分析原因大概有三個,一是年代久遠確實不好找;二是當年在HH醫院生娃的女性恐怕不想得罪該院,不願出庭做證;三是確實當年HH醫院沒有按照上級的要求給新生兒佩戴手環。那麼關於手環都有哪幾種説法呢?
一,許敏説法。我從三月份關注二八案至今,記得是許敏一直堅持説有手環的。這次二八案再審雖然找到了在別的醫院生娃的開封本地女士證明92年有手環,並有照片為證,但不足以説明當年淮河醫院就實行了手環佩戴制度。按道理1982年衞生部就在《醫院工作制度》中下達了新生兒出生後必須戴上“手圈”即手環後送嬰兒室的規定,這樣更方便識別。那麼當時開封最好的醫院,正在申請三甲的HH醫院理當帶頭執行,而且已經是在發文十年後的1992年,怎麼會不執行呢?這種區分新生兒的手環辦法比吊牌更科學為什麼不採納呢?匪夷所思?所以許敏方認為當時有手環也在理。
二,HH醫院四名醫護説法。她們異囗同聲説,當年淮河醫院不給新生兒佩戴手環,而是通過掛在嬰兒包被上的吊牌來區分嬰兒,這個説法與河南大學的情況説明相同。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一方面説明淮河醫院沒有執行衞生部關於給新生兒佩戴手環的規定,這很是不妥。另一方面一但掛牌脱落極易造成缺乏標識而導致弄錯,這是不是給錯換提供理由呢?所以當年究竟有沒有手環至並重要,一定要追查清楚,這也是揭開二八案的重要環節。
三,陳英紅説法。陳英紅是HH醫院B超室的醫生,是許敏前嫂子的妹妹,在許敏生產時曾去看過許敏,當時孩子有沒有手環她沒留意。
綜上按照許敏方有手環的説法分析,又有護士説洗澡是一個一個洗,且有兩名護士操作,那麼真的是非人為不可能發生互換。按照HH醫院沒有手環靠掛在包被上吊牌區分那就有可能發生錯換。所以此案關鍵之關鍵是要證實當年到底有沒有手環,再結合病歷,出生證,準生證,死亡證,是否隱瞞病史綜合分析,抽絲剝繭,就會揭開真相的面紗,讓互換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給大家壹個心服口服的理由。要做到以上幾個關鍵點還真是需要時間和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我們只能耐心的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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