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離異家庭的孩子往往有四個“問題”,父母做到三點,對娃傷害最小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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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幸孕姐(高級母嬰護理師,原創不易,請勿抄襲)

孩子是父母愛情的結晶,可如今離婚率越來越高,不少孩子淪為父母愛情的“犧牲品”。

據調查顯示:我國每年約有500萬夫妻離婚,而結婚則在1000萬左右,就以當年的離結比來看,離婚比高達50%。

這就意味着每年有很多孩子將面臨着家庭破碎的問題,而這將會給他們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 ——

①很難適應環境的改變

父母離婚後,自然不可能再生活在一起,那麼孩子就需要選擇跟隨某一方,這樣勢必會面臨與另一方分離,生活環境的改變會讓他們不適應。並且在遇到問題的時候,也很難和父母傾訴,從而陷入更大的困境。

文中配圖均源於網絡,圖文均無關

②缺乏安全感

多數人離異後都會選擇再婚,這就意味着孩子會擁有新的家庭,特別是年輕父母,還會重新生育子女,無論繼父繼母對他們的態度多麼善意 ,都會讓孩子感覺自己是多餘的、是父母的累贅,這很容易讓他們變得敏感和叛逆。

③容易情感障礙

在見證了父母爭吵、離婚這一系列的過程後,孩子們心中對美好家庭和愛情的幻想都會都破滅,等到他們長大之後,對感情會有明顯的排斥心理,害怕陷入相同的處境,從而產生情感障礙。

④遭受外界的傷害

小孩子心性單純,缺乏辨別意識和自我調節能力,離異家庭的小朋友會被人貼上“野孩子”或者“沒人要”等標籤,造成孩子內心受傷,並且很容易被小夥伴欺負,從而身心都會受到傷害。

作為父母,自然是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的發生,為此,在做出離婚決定的時候應該慎重——

◑保守解決

很多夫妻離婚都是因為一些小矛盾而衝動做出的決定,這樣是很不理智的,不僅給雙方留下遺憾,還會給孩子造成傷害,得不償失。

因此在矛盾可控制的情況下,應該採取保守的方式——不離婚,在日常生活中多互相理解,增強溝通。

◑理智地分開

如果關係到了白熱化的程度,而只是為了孩子勉強在一起,也並不會給他們帶來較強的幸福感,反而也會耽誤彼此的幸福。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雙方已經很難繼續走下去,也應該保持理智的態度,採取正確的方式分開,因為孩子本身是沒有錯的,儘可能保證他們不受傷害。

做好這幾點,能夠最大程度上減輕對他們的傷害——

➊尊重孩子的想法

離婚不可避免的就是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很多家庭也因此鬧得不可開交。但是我們尊重孩子的需求,他們想跟着誰就儘可能跟着誰。

因為他們的選擇自然代表着自身的意願,也意味着跟着這一方能夠更幸福,如果不尊重他們的想法,勉強而為之,也只會讓他們不開心。

➋共同關注孩子的成長

離婚造成的傷害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父母的漠視,一般沒有孩子撫養權的另一方基本上就斷了聯繫,而負責撫養的一方因為有了新的家庭,也不會花過多的心思在孩子的身上,這樣自然很難使其健康成長。

所以即使離婚,夫妻雙方都有撫養責任,這是不可推脱的,父母應該做到共同撫養,給予孩子應得的關愛。

➌再婚伴侶需考慮孩子的感受

離婚之後的雙方都是自由的,對於年輕夫妻來講,再婚的可能性很大,很多家長可能只考慮自身的感受,忽略了孩子的感受,最後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矛盾。

因此,在尋找新的伴侶的時候,應該主動讓對方知道孩子的存在,同時看看是否能夠被接受,儘量做到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