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衞是目前慢粒性白血病的抗癌藥,如果患者服用有效果就需要一直服用,那麼抗癌藥格列衞什麼時間可以停藥呢?
在臨牀眾多醫學者的論點是,慢粒白血病必須要在病情持續性穩定2-5年以上才可以考慮減量或是停藥。
減量可以嘗試性有規劃的,並且遵從醫囑的減量。以伊馬替尼為例,此藥治療慢粒的初始成人劑量是400mg,醫囑同意下可以減量,成人一般最小的劑量是300mg。停藥則是一種十分風險的舉動,如果在貿然的情況下停藥,病情就會進行“反跳”,故慢粒停藥需要謹慎再謹慎,建議聯合治療下達到極佳效果時(高敏度基因檢查陰性,醫學術語是MR4.5陰性,維持這種療效至少1-2年以上的慢粒病人)再鞏固一段時間後嘗試停藥。
慢粒停藥的先決條件是經過服用TKI藥物取得非常好的療效,也就是深度緩解,至少是MR4.5。格列衞停藥時間:至少用藥3年以上,高敏度基因檢查陰性,即MR4.5陰性,並維持2年以上,約39%的患者可以實現停藥。需要警示的是,在沒有達到停藥條件而貿然停藥的慢粒病人,是肯定會復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