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愛也會傷人!尤其是這4種
著名作家高爾基曾説:“世界上的一切光榮和驕傲,都來自母親。”
母親,是孩子的孕育者,也是孩子言行的教導者;
母愛,是孩子的安全島,也是孩子前行的助力者。
那麼,你知道嗎?
不恰當的母愛,會傷害孩子,尤其是以下4種母愛,可能給孩子帶來長久的傷害。
我們都知道要給孩子“無條件的愛”,卻又在不知不覺間,讓母愛,變得有條件。
你是否對孩子經常這樣説:
“你再不聽話,我就不喜歡你了!”
“你再不認真聽講,我就不讓你上學了!”
“你再搗亂,我就不要你了!”
……
我們可能是無意的,但卻在孩子心裏種下了“有條件”的種子,孩子會質疑我們對他們的愛,認為只有自己做得好、聽話,才會得到父母的愛。
不僅如此,大人們一時的氣話,會讓孩子內心不安,他們會擔心,爸爸媽媽是不是真的不喜歡自己、不想要自己了。
慢慢地,孩子的心理開始發生變化,他們會通過不斷地努力和成績來證明自己,
以為只有通過這樣,才能得到父母的愛。
一旦遭遇困難和挫折,孩子就會產生自我懷疑和否定,甚至自暴自棄,更嚴重的會以極端的方式,結束自己花季雨季的生命。
新聞上,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事情發生後,父母無不後悔,但無論怎樣自我譴責,也換不回孩子鮮活的生命。
正如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曾説的:“對孩子們只是愛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無條件地去愛,他説,愛他們本身,而不是愛他們所做的事。”
是啊,我們必須無條件愛孩子本身,而且,要讓孩子知道,我們是無條件地愛着他們。
説起“沒原則的母愛”,可能我們首先想到的都是“孫小果案”,此案的惡劣影響,甚至拍成了電視劇,警示大眾。
無論是孫小果媽媽原型,還是電視劇中的公安局長,對於兒子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沒有及時地教導和制止,而是選擇想辦法利用自己的社會關係幫兒子脱罪。
這樣做的結果是,孩子不認為自己做錯了,即使法院一而再、再而三地給他判了刑。
母親的縱容,讓他覺得自己沒有錯,所以他一錯再錯,以至於所犯罪行罄竹難書。
而“孫小果案”的那些受害者,想到自己曾經經歷的,無疑是生活在“地獄”裏一般。
心理學家阿德勒曾説過:“過於受寵的孩子在長大後,很可能會成為危險人羣,其中有些人甚至會恩將仇報,表面裝出‘媚世’的姿態,私下卻一直尋找機會攻擊別人。”
這也告誡人們,不要毫無原則地愛孩子,否則孩子可能最終走向的,不是燦爛的未來,而是一條犯罪之路。
給年幼的孩子,樹立原則,讓他們知道,凡事都應該是有界限的,當孩子長大後,才不會去踩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説起“過度包辦”,很多人都有話要説,各大平台都可到人們的抱怨,而這些人裏,很多已經為人父母了。
有的母親為了讓孩子好好學習,考個好大學,有個好未來,除了學習,包辦了孩子生活裏的所有大小事宜。
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裏,孩子不需要做家務,不需要購買商品,更不需要和任何人交往。
久而久之,在過度包辦的母愛下長大的人,沒有自理能力,也沒有自己的主見,漸漸失去了自己的獨立人格,最終,他們活成了媽媽想要的樣子,卻不知道自己該是一個什麼樣子。
成年後的他們渴望自由,卻又覺得無力掙脱。
《愛是最好的良方》的作者海夫人致力於幫助抽動症家庭擺脱煩惱,她在分析這些“問題家庭”的時候,曾説:“過於精細的養育習慣:包辦、限制、控制、干涉等。”
“包辦是孩子的事情都大包大攬,包括吃飯穿衣服等等,不給孩子自己嘗試、學習和行動的機會。孩子的自我發展被壓抑。”
楊瀾也説過:“一個媽媽最大的成功,就是讓你的孩子成功地離開你。”
現實生活中,犧牲自我的媽媽不在少數,她們往往對自己的物質苛責,把節省下來的,全都用在孩子身上,並且會把自己所付出的一切,常常掛在嘴邊。
她們常對孩子説:
“我付出這麼多,是為了誰?”
“我省吃儉用是為了誰?”
“我沒白沒黑地工作,還不都是為了讓你生活得更好一點?”
這種以犧牲自我為代價的自我感動式母愛,對孩子來説,是一種束縛,更是對孩子的一種情感勒索。
媽媽們用自以為對的方式,給予孩子負擔過重的愛,她們的初心無可厚非,都是想讓孩子更好。
但這種方式,給孩子的心上了一把重重的枷鎖,也壓了一塊大大的石頭。
前兩天看到一條消息,一個媽媽怨她8歲的兒子“白眼狼”,不知道心疼媽媽。
這位媽媽是典型的對孩子大方、對自己小氣的人。
她總是穿着看似舒適的休閒裝,看起來沒有一點精神氣;又因為自己工作有時忙碌,沒時間陪孩子而自責;更因為孩子的不理解而抱怨。
我們知道,沒有自我的媽媽,並不會得到孩子的尊重和感恩。
作家沙拉在《特別狠心特別愛》裏曾説到:“中國的父母給予孩子的愛,不是太少,而是太多。而每一個‘吝嗇鬼’、‘白眼狼’孩子的背後,都有一對‘自討苦吃’的父母。”
正確的母愛,應該是無條件而有原則的。
就像蒙台梭利説的那樣:“建立在規則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願你我同行,給予孩子正確的母愛,活出閃亮的媽媽,成就孩子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