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裕華區一居民家中,孩子在窗邊的牀上玩耍。河北日報記者常方圓攝
【閲讀提示】
暑假期間,多地發生兒童意外墜樓事件。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全球兒童安全組織發佈的《中國青少年兒童傷害現狀回顧報告》顯示,7月、8月是青少年兒童傷害多發的月份,跌倒、墜落是造成青少年兒童傷害的首要原因。
梳理多起近來發生的兒童墜樓事件報道可以看出,除家長監護失責、孩子安全意識薄弱等因素外,防護設施缺失也是造成此類兒童傷害事件的原因之一。一次次事故令人揪心,預防兒童傷害,能否在建築設計規範上,用更嚴的標準更多的細節,為兒童再加一把“安全鎖”、織一張“安全網”?
石家莊裕華區一老舊小區,部分業主對家中窗户進行了改換。河北日報記者常方圓攝
事故頻發暴露家中安全隱患
8月31日,重慶沙坪壩,一名3歲男童從10樓家中窗口爬出,不幸墜亡。
8月1日,內蒙古包頭,一名5歲男童不慎從2樓家中墜落窗外,頭部嚴重摔傷。
7月19日,浙江桐鄉,一名3歲女童從6樓墜落,所幸被兩名見義勇為的市民接住,經住院治療,身體已恢復健康。
……
兒童墜樓事件頻發,家家都有的窗户成為威脅兒童安全的隱患。今年5月,保定市樂凱北大街一小區內也發生過一起兒童墜樓事件,陽台窗户便是事故中的危險因素之一。
當時,7歲男孩晨晨從5樓陽台翻出窗外,墜落到樓下堅硬的水泥地面,造成顱腦損傷、臟器受損、身體多處骨折。
晨晨家有兩個孩子,平時媽媽在家專職照顧他們。事發時,媽媽去幼兒園接另一個孩子,把晨晨獨自留在了家中。
事發的房子是一家人為了晨晨上學方便臨時租住的,屬於老舊小區。陽台安裝的是水平推拉窗,窗沿高出地板約1.1米,窗户沒有加裝任何防護設施。
經過多次手術,晨晨脱離了生命危險,但他已不記得自己墜樓時的細節。媽媽猜測,他可能是想夠取掛在陽台窗外的衣服,自己搬來了兩個小凳子,踩着凳子向外探身時不慎跌落的。
出事後,晨晨的父母自責不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也引發了人們的關注。市民為晨晨的遭遇感到痛心的同時,窗户的安全問題也是大家討論的一個焦點,如果孩子不能自己輕易打開窗户,如果窗户上有護欄等設施能擋住孩子的身體,這起意外是否能夠避免?
石家莊市民趙心家住裕華區一新建高層住宅小區,作為二胎媽媽的她最近正打算給家裏換一組紗窗。“房子自帶的是下拉式普通紗窗,只在底部有一個卡扣,稍一用力就能把紗窗彈上去。”趙心説,自己家中有一個房間,牀放在了窗邊,窗台和牀的距離只有50釐米左右,而自己2歲多的大女兒身高已經超過了90釐米,孩子自己站在牀上就能打開窗户、拉起紗窗,存在安全隱患。
“我們家的陽台在裝修時按物業的統一安排進行了封裝,是金剛網紗窗,與其他房間相比就要更安全很多。但裝修時我們還沒有孩子,沒有意識到其他房間的窗户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趙心説。
相似的問題也存在於家住石家莊高新區一老舊小區的楊女士家中。
楊女士家的陽台是水平推拉窗,房內自帶高1.1米、間隙10釐米的豎杆金屬護欄。楊女士4歲孩子的身高約1米,“因為有這個護欄,現在我不太擔心陽台窗户的安全,但如果孩子再長高些,可能情況又不一樣了。”
楊女士認為自家客廳的飄窗存在一定隱患。“飄窗的兩扇窗户是向外開的,孩子平時又喜歡在這兒玩,她站在窗台上就有掉出去的危險,所以我們加裝了護欄。”
走訪楊女士家時記者發現,由於是老舊小區,小區裏的窗户已經被業主們改造得五花八門。有僅給窗户可開啓部位加裝橫杆或豎杆的,有把窗户整體用護欄圍住的,有把外開窗、推拉窗改成內開窗的,也有把陽台改造成落地窗將自帶護欄拆除的。
近期,記者在石家莊市區走訪了多個小區,新建住宅樓的情況大多與趙心家相似,配裝的是內開窗和下拉式纖維網紗窗。老舊小區則多為推拉窗、外開窗。
採訪中,多數孩子家長在提起窗户安全問題時,都能意識到自己家中存在或多或少的安全隱患。有的家長能通過改換新窗等方式將隱患排除,有的則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作出改變。
某品牌門窗一款帶鎖紗窗產品。 河北日報記者常方圓攝
兒童需要得到更多保護
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全球兒童安全組織發佈的《中國青少年兒童傷害現狀回顧報告》顯示,在對我國0-18歲青少年兒童傷害病例的監測中,家中是傷害發生最多的場所。在跌倒、墜落傷害中,1-4歲年齡組是最高發人羣,佔34.47%,5-9歲次之,佔28.23%。
“青少年兒童,尤其是學齡前兒童,易發生墜樓等意外傷害,這與其身心發育特點有關。”河北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薛國鳳表示,身心處於發育階段的兒童,缺乏對危險的認知和防範能力,應對傷害的反應能力不足。“孩子的特性使其容易受到傷害,所以他們需要得到更多的保護。”
省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王素滿認為,兒童墜樓傷害事件,並不單單是一個家庭的事,保護兒童安全涉及多方責任。
“父母是保護兒童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王素滿介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第二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八週歲或者由於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法律細化了家庭監護職責,及時排除家中的安全隱患,不再是家長們可做可不做的一件事,而是監護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國的法律還強調了未成年人保護的國家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了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社會保護等內容。”王素滿表示,針對某些特定突出的危險隱患因素,國家相關部門可及時細化、強化有關規定、標準,以起到限制危害,保護未成年人的作用。
具體到兒童墜樓事件暴露出的窗户安全問題,預防傷害,又有哪些辦法實際可行呢?對此,記者在石家莊走訪了一些門窗建材市場。
長安區一家平價門窗廠經營者王國安向記者推薦了金剛網紗窗。“金剛網用的是高密度、高硬度的不鏽鋼絲,和纖維網相比,抗撞擊能力更強。而且這種紗窗帶鎖,家長把紗窗鎖至不可開啓狀態,把鑰匙保管好,孩子就不能自己打開窗户,安全性高。現在有孩子的家庭基本都是安裝這種紗窗。”王國安介紹,一扇金剛網紗窗的價格一般在150元左右,而普通纖維網紗窗的價格大約是其一半。
“也有用限位器控制窗户開啓角度來保障安全的,但近幾年隱形合頁使用的多,限位器用的少了。現在一般家庭基本都會選擇內開窗加金剛網的組合,這也是我們銷售最多的產品。”王國安説。
某高端門窗品牌銷售員高娜娜感受到,近些年家長們在選購門窗產品時,越來越注重安全性。“為了提高安全性,我們的產品也有多重設計,比如我們的系統窗,能懸開,有安全執手,可配金剛網紗窗。”
懸開,即以窗户底部為軸向內倒開,開啓角度不大於30°,能從窗户上面打開一條拳頭大小的空間。
安全執手可控制窗户的開啓方式,平時窗户可平開,若家長將安全執手鎖住,窗户便只能懸開,以防止兒童攀爬翻越。
目前市場上的安全執手有鑰匙鎖、密碼鎖、指紋鎖等多種款式,多家中高端門窗品牌推出了此類產品。配有安全執手的產品價格要明顯高於普通平開窗。
高娜娜自己也是一個年輕媽媽,出於安全考慮,她將自家的窗户全面換新。“除了要求家長們有安全意識,既然市場上有更安全的產品,為什麼不能讓開發商建房時就把窗户設計得更安全呢?”高娜娜説。
“去年起,我國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提出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制定城市各類兒童友好空間與設施規劃建設標準。如何從建築設計規範角度保障兒童安全,確實值得關注與探討。”薛國鳳表示。
某品牌門窗一款帶有安全執手的產品。 河北日報記者常方圓攝
建築規範還能更進一步
國家標準GB50352-2019《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規定,居住建築臨空外窗的窗台距樓地面淨高不得低於0.9m,否則應設置防護設施。河北省地方標準DB13(J)114-2013《建築節能門窗工程技術規範》也有對建築門窗安全設計方面的規定,如民用建築工程7層及7層以上的外窗不得采用外平開窗等。
“標準中沒有將防護設施具體到哪一種,是因為在實際操作中,防護設施可有多種選擇。比如使用夾膠玻璃,能抗衝擊。使用防護欄杆,能防止翻越。”河北省建築門窗幕牆行業協會秘書長範玉玲解釋。
“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標準的制定也要考慮普遍性的原則。”另一位曾參與《建築節能門窗工程技術規範》編制起草工作的業內專家表示,建築門窗的設計要安全可靠、經濟合理,並符合建築物的不同使用功能要求。
“比如,給窗扇安裝防護欄杆,對於兒童的安全保障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會影響視野和美觀,對於沒有小孩的家庭來説,就不太必要。金剛網紗窗被許多年輕家長選擇,但會影響採光、通風效果,對更注重採光、通風效果的家庭就不適用。”
同時,上述專家也認為,預防兒童墜樓傷害,在建築設計規範方面,並非沒有進步空間。
以紗窗為例,《建築節能門窗工程技術規範》與紗窗有關的規定包括“建築節能外窗開啓部位可根據使用功能和需要配置紗窗,紗窗的安裝方式及結構應易於拆裝、清洗和更換”和“建築節能門窗用窗紗的徑向(25.4mm內)不低於18目,宜採用玻璃纖維平織窗紗或不鏽鋼窗紗”。
“當時主要考慮的還是紗窗防蚊蟲的作用,並沒有側重從安全角度去考慮。”專家介紹,2013年編制標準時,行業內還有較多使用耐久性差的塑料窗紗的情況,因此將推薦採用玻璃纖維或不鏽鋼窗紗寫入了標準,而現在塑料窗紗已逐漸被市場淘汰,出現新型窗紗材料。“在今後對標準進行更新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將標準進一步完善。”
實際上,近年來在建築工程方面,我國正在不斷制定和完善相關標準體系,這也為預防兒童傷害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5年發佈的國家標準GB50352-2005《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規定,陽台、外廊、室內迴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杆,當臨空高度在24.0m以下時,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05m;當臨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時,欄杆高度不應低於1.1m。
而在2019年新修訂的GB50352-2019《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中,上述條款又增加了“學校等建築臨開敞中庭的欄杆高度不應小於1.2m”的新內容。
範玉玲表示,這一變化體現出進步。“學校、幼兒園、青少年活動場所等公共建築的安全防護要求應在標準中更明確地進行規範。對於居住建築,應考慮家庭個性化需求,一方面強調行業引導,一方面也需要使用者自行加強防護措施。”
“雖然安裝護欄、金剛網紗窗等防護措施不是標準裏強制性的內容,但我們建議家長能根據實際需要,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排除家中門窗安全隱患。此外,在今後的建築標準體系建設過程中,也應更加科學地細化、強化有關內容,在建築設計規範方面不斷完善,以達到預防兒童傷害、保障兒童安全的目的。”專家表示。(河北日報記者常方圓)
(文中受訪兒童及家長均為化名)
■相關
如何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
家長是守護兒童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今年起開始施行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針對不同年齡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開展家庭教育,其中就包括安全知識教育。
那麼,家長該如何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增強其自我保護的能力?對此,記者採訪了河北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薛國鳳。
“低齡兒童,尤其是0至3歲的嬰幼兒,處於無意記憶佔主導的階段,也就是説,他的記憶是自發的,沒有目的和要求,這時的孩子還不會主動去記住什麼。所以家長經常有‘教了很多遍孩子還是記不住’的感受。”
針對兒童的這種特點,薛國鳳建議家長可以對孩子進行一些信息練習,用密集的、有強度的信息提供,幫助孩子由無意記憶向有意記憶推進。“家長應該有耐心,對孩子持續進行安全教育,可以藉助視覺性的圖片強化手段,讓孩子朗讀或背誦一些規則。”
“我們經常説孩子是‘天生的探索家’,處於感官動作階段的低齡兒童,會用身體去理解周圍世界。孩子大一些,到了主動性發展階段,對自己的掌控能力開始增強,自我效能感開始建立,做事追求一種成就感。比如,爬到高高的窗台上,能體現對身體控制能力和動作技能的把握,孩子會感覺自己很了不起,卻意識不到這種行為的危險性。”
薛國鳳進一步分析,兒童的這種心理特徵會導致其做出危險行為。比如,不少墜樓案例是兒童被單獨留在房間時發生的,可能是窗外的風景吸引孩子想到外面玩,也可能由於低齡兒童還處於建立安全感和信任感的階段,心理存在分離焦慮,當看到爸爸媽媽不在房間,他就想去外面找。如果這時他發現四周都是牆,門又是鎖着的,只有窗户可以作為“通往外面”的出口,極有可能就會產生“通過爬窗到外面去”的動機。
這提示家長除了做好家庭安全防護措施外,要提升自己對孩子的監護意識,並在生活中注意引導孩子進行一些實踐練習。既要告訴兒童應該怎麼做,也要告訴兒童禁止做什麼,形成關於規則的權威性教育。“舉一個小例子,可以讓低齡孩子有意識地從‘門’走進走出,同時向他強調‘門’才是安全的出入口,而爬窗是日常禁止的危險行為。”
薛國鳳表示,兒童安全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相配合,有技術、有方法地開展規則教育、生命教育等。“言傳的同時,還應開展實踐活動,給低齡兒童提供行動指引,通過模擬場景等,讓孩子在參與中體驗,明白身體保護的重要性,面對各種可能的傷害,學會控制和保護自己的身體。”(文/河北日報記者常方圓)
【來源:河北新聞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