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不得行醫,監管將有規可依!
(人民日報健康客户端記者 趙苑旨)“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從事醫療診治活動,包括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危險性的技術方法;開具藥品處方;給服務對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清單》規定的中藥飲片;開展醫療氣功活動;國家中醫藥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診療活動等情形。”
5月6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範(試行)》,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內容、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人員等進行規範。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發佈《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範(試行)》通知截圖
“《規範》的發佈對行業管理來講是一件好事,明確了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機構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通過規範管理,加強相關中醫養生保健從業人員的培訓,掌握中醫養生技術的適應範圍,將來更好地為大眾提供服務。此外,也讓行政監管部門有法可依。”5月7日,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基礎理論研究所所長、世界針灸學會聯合會秘書長楊金生對人民日報健康客户端表示。
該規範適用於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經營範圍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非醫療機構。所提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是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保養身心、改善體質、預防疾病、增進健康的非醫療性活動。
“中醫在預防、保健、養生、治未病等方面有着明顯的優勢,保健調理如刮痧、拔罐、按摩、足療、芳香等特色保健技術都得到老百姓的青睞。近年來,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機構響應黨中央提出的衞生健康方針,開展了全方位、全週期的中醫藥保障羣眾健康服務活動,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仍有部分中醫養生機構存在擴大適應範圍、誇大養生療效、把醫療技術當養生技術應用等問題。”楊金生説。
《規範》明確提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中醫健康諮詢指導、健康干預調理、健康教育等,如為服務對象提供中醫健康諮詢服務,制定個性化中醫健康干預調理方案,提供規範的中醫特色健康干預調理服務,向服務對象介紹中醫養生保健的基本理念和常用方法,以及常見疾病的中醫養生保健知識等。
楊金生表示,養生保健機構不具備醫療資質,老百姓一定要區分清楚養生機構和醫療機構。如果身體有疾病,應該去正規醫療機構就醫,如果是健康人的調護保養,或是亞健康的康復等可以去養生保健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