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子如殺子,孩子6歲前,這6個規矩越早立下越受益

一個健康的社會,無論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都必須教育引導孩子樹立規則意識,只有形成規則意識,才會讓孩子更健康的成長。

耶魯哈佛大學有研究指出:3~6歲是孩子性格、行為習慣培養最關鍵的時期,可以用“潮濕的水泥期”來形容。

孩子85%~90%的性格、想法、行為方式,都是在這個階段形成的。

有遠見的父母,都會在在孩子6歲前立下這些規矩。

慣子如殺子,孩子6歲前,這6個規矩越早立下越受益

著名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提出:

父母應該從小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讓孩子自己動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不是一味的依賴父母。

同時,也要讓孩子明白,作為家庭的一份子,有義務為這個家庭付出,除了做好自己的事情,也要幫着做家裏的事情。

例如參與到大掃除中去,在父母做飯的時候幫着擇菜洗碗等。

孩子從小有這個意識,才能有自理能力的同時懂得承擔責任,懂得愛家顧家。

3歲前的孩子的自我意識才剛剛萌芽,往往很難分清自己和他人,更不懂得分辨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別人的。

如果父母只是一味的滿足孩子,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哪怕是不屬於孩子的東西,也要讓給孩子。

就會給孩子造成一種錯覺:

這就很容易養出一個熊孩子,霸道無理,總是搶別人的東西,逛超市看到喜歡的就一定要買,不買就哭鬧。

所以,在孩子自我意識剛萌芽的時候,父母就應該有意識的幫孩子建立自我意識,幫助孩子建立自己與他人的界限。

告訴孩子,自己的東西可以自己支配,但是別人的東西未經允許一定不能觸碰。

孩子有了這樣的意識,長大後才更懂得尊重他人。

慣子如殺子,孩子6歲前,這6個規矩越早立下越受益

在一檔綜藝節目中,胡可的兩個孩子因為同時搶一個玩具發生了爭執。

當胡可看到這一幕的時候,她並沒有粗暴的要求哥哥讓着弟弟,而是先安撫他們,對他們説:

當哥哥承認是弟弟先拿到的玩具時,胡可也沒有指責哥哥,而是誇獎哥哥誠實,然後説:

最後兩個孩子都欣然的接受了媽媽的建議。

在很多家庭中,尤其是二胎家庭中,父母習慣性的要求大的讓着小的,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做法。

會讓大孩子委屈,也會讓小孩子不懂得遵守先來後到。

父母應該從小就給孩子立下遵守先來後到的規則,避免孩子養成自私的毛病,讓孩子懂得,當別人先拿到東西的時候,必須學會等待,並形成一個平等的交往模式。

受家庭或外界環境的影響,有些孩子有説髒話罵人、不尊重長輩、亂扔東西、大聲喧譁等不文明行為,其中很多是跟着大人學的。

對孩子來説,這都是不好的習慣和行為,必須得到及時的制止和糾正。

否則,等孩子再大一點再管,由於他的行為已形成習慣,就不容易得到糾正。

父母心平氣和的引導,能幫助孩子調整自己的情緒,學會如何處理已經自己的情緒,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不斷地調整對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態。

等他長大後,他也會用這套模式去對待周圍的人,變得更加理性、為他人着想。

慣子如殺子,孩子6歲前,這6個規矩越早立下越受益

在生活中,經常遇到類似的情景:

孩子不小心打碎了杯子,“禍首”明明是他,偏偏“嘴硬”不承認。

因為那是媽媽心愛的水杯,承認自己打碎了,少不了劈頭蓋臉的一頓罵。

説謊,對於孩子來説,不是道德上的問題,而是孩子幼小心靈中,躲避懲罰的一種自我保護機制。

但是家長卻不能縱容,一旦縱容,就會讓孩子養成説謊的習慣,通過説謊逃避承擔責任,通過説謊獲得利益。

父母在發現孩子做錯事時,不要不分青紅皂白的指責和懲罰。

要在理解和接納的基礎上,去引導和鼓勵孩子説出他的真實想法,讓他們感受到“誠實”是最安全的。

其次,父母首先要做到言而有信,父母自己説話算話,孩子才不會滿口謊言。

在一些公眾場合,比如餐館、商場、圖書館、博物館、候車室,等等,孩子們打鬧喧譁。

有父母認為,小孩子嘛,天性使然。

可是孩子的這樣的天性卻影響了公共秩序,更給他人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這樣放縱天性的孩子,大家都稱之為“熊孩子”。

沒有人喜歡喜歡熊孩子,更討厭不管教熊孩子的家長,你如果不管教,自然會有人替你管教。

正如稻盛和夫所説:

父母要給華子立下規矩,在公共場合要遵守公共秩序,不要給他人添麻煩,不要讓別人討厭你。

人一生中最大的財富源自於他的教養,而教養最直接的體現,就是能夠處處為他人考慮,時刻把尊重和體諒放在心上。

這點,父母應該從小教給孩子。

愛孩子,是父母的本能;立規矩,是父母的責任;只有兩者統一結合,才能成就孩子輝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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