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學習,同學之間發生點小矛盾,產生點小摩擦是免不了的。對於這種情況,做父母的心疼孩子也是應該的。如果孩子的父母和親人,以此為理由找上門大打出手,就太不應該了。
如果是懷孕的準媽媽找上門來,在學校裏當眾對別家的孩子大打出手,就更不應該。設想一下,如果這個孩子暴起反抗,那麼這個孕婦產生什麼不良的後果,由誰來負責,想想都覺得頭大和可怕。前段時間,在四川宜賓,就發生了這樣一件奇葩的事情,市民羅女士,每每想起自己在四川宜賓一所私立學校三年級一班上學的9歲兒子小遙,在學校裏被別人叫出教室門口,被別人毆打的慘狀時,仍心有餘悸。
2020年5月26日上午,四川宜賓一所私立學校,在三年級一班上學的男生小遙,被兩個女人人從教室中叫了出來。這兩個女人,就是小遙的同班女同學小伊的母親王某、外婆羅某瓊。
王某和羅某瓊將小遙從三樓教室裏叫出來之後,兩人將孩子從三樓拖拽至一樓,並採用扇耳光、擊打頭部的傷害行為,對小遙實施暴力。兩個成年女人對小遙的施暴,導致小遙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併產生了巨大的心理陰影。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女生小伊和男生小遙是同班同學,兩位同學平時並沒有任何矛盾,也並沒有出現什麼不好的苗頭。
5月25日,在課間休息時,小遙無意中用手肘碰撞到了小伊。小伊被撞痛,告訴了自己的班主任老師。老師將這個情況通報以兩個孩子雙方家長,當日雙方家長並未就此發生糾紛。羅女士在家長羣,看到兒子同班同學小伊的外婆説兒子小遙打了班上的女同學小伊,她就馬上聯繫了小伊的媽媽王某表示道歉,並提議送小伊去醫院檢查。
後來,羅女士和老公馬上趕到學校再次向王某及其母親道歉,小遙也向小伊道了歉。
誰知,後來才聽到兒子説,小伊(化名)的母親王某、外婆羅某瓊找到學校教室,將他叫出教室毒打的事情。事發後,宜賓市公安局敍州區分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介入處置,根據《治安處罰法》對王某、羅某瓊各處以行政拘留十天並處五百元罰款的處罰。王某、羅某瓊不服,提出行政複議後,宜賓市公安局裁決維持原處罰決定。
執行拘留前,王某提交醫院診斷報告證明自己懷孕,拘留未執行;羅某瓊的行政拘留則已經執行完畢。
羅女士介紹,當初自己是為了讓孩子有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以交每年四萬元左右費用的代價,他們把自己的兒子小遙,送到了宜賓市某私立學校讀書。羅女士調取的監控視頻後,看到的情形,讓她感到無比氣憤:不僅家長王女士沒説實話,連學校也故意隱瞞真相。
“當時還在上課,兩個大人拖娃娃出教室,娃娃不走,他們硬拽,孩子倒地,他們繼續拖。鞋子脱掉了,那個外婆撿起鞋子打娃娃頭部。後來碰到一個外教老師,才制止了他們的打人行為並將小遙帶走。”
羅女士説,此事給兒子帶來很大的心理陰影,經常半夜驚醒哭喊。不得已中斷學業後前往成都接受心理輔導,這學期重讀三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