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嗎?在法國的法律中有一條,如果監護人允許3歲以下的孩子看電視,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有研究指出,孩子過早地接觸電視,對大腦會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有科學依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會產生4種腦波,其中最重要的是負責催眠的和負責思維的腦波。
英國教育學家馬丁羅森曾説過這樣一句話:如果孩子12歲前不看電視,他們將受益一生。
心理學定義這種表現為性格極端孤僻,這類孩子他們並不關心周遭的事物,只喜歡呆在家看電視,不喜歡外出活動。
因為電視劇有既定台本,在看電視的過程中,孩子多數都不需要動腦子,這樣的後果是,孩子的思維得不到發展,不懂得如何去思考問題。
約定孩子一次最多隻看30分鐘,一天最多不超過2小時,如果孩子感到不滿,可以多預留一些親子互動遊戲的時間,比如户外活動,手工等,讓娛樂項目更多樣化一些,這樣孩子就不會太過依賴電視了。
家長在孩子面前一定要樹立好愛閲讀的榜樣,在家長營造出適合閲讀的良好環境,在孩子年幼的時候多給孩子講睡前故事,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此外,在週末也可以一起去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