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建議:如果孩子6歲前出現這4種行為,父母該打就要打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是父母生命的傳承,對於父母來説,孩子的一切都尤為重要,畢竟孩子的教育問題關係到孩子的未來,
可是,很多父母對孩子的教育問題最為頭疼,因為很多父母並不是很懂得教育孩子,或者是教育孩子的時候適得其反,反而讓孩子反感甚至是牴觸,
而且,現在對孩子的教育方式也和以前大有不同,以前家長教育孩子的時候,多半都是棍棒教育,孩子不聽話打一頓就好了,
可是,現在的育兒方式都是倡導家長和孩子講道理,不要動手動打孩子,可是,這種口頭教育方式真的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嗎?
在石家莊就曾出現過這樣一起案例,一個12歲的小男孩因為疫情滯留在家沒去上課,可是上網課的時候又不積極,家長生氣訓斥了兩句,孩子一時想不開,也接受不了,就從樓上跳了下去,在等待救護車的時候,父母在一旁哭的昏天暗地。
在心理學的範疇上認為,一個人在18歲之前分為6個時期,
1歲以內為乳兒期;
2-3歲之間為嬰兒期;
4-5歲之間為幼兒期;
6-11歲為學齡初期;
12-15歲為少年期;
16-18歲為青年初期,
每個孩子到了不同的年齡段都會發生改變,雖然都是一點點長大,但是,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對孩子還是有着很大的影響的,
李玫瑾教授是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學的專家,她對育兒有着自己獨特的見解,對於案例中的事情,李玫瑾教授就曾做過分析,
她表示,教育孩子不是一蹴而就的,一個15歲的孩子你拒絕他,他會用自殺的方式威脅你,讓你妥協,因為他知道你愛他,不會讓他受傷,但是,如果你拒絕一個5歲的孩子,他只會用打滾的方式來發泄不滿,
而當孩子12-18歲的時候,性格已經定型,外部的教育以及干預是很難再糾正了,但是,孩子6歲前的教育還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是塑造他們最好的時期,家長要抓住這樣的機會。
1、不慣任性
在面對6歲之前的孩子的時候,家長一定要大膽的説“不”,要學會拒絕孩子,不能他們要什麼家長就給予什麼,因為家長一味的付出會讓孩子形成習慣,當有一天孩子的要求父母滿足不了了,孩子就會用生命威脅父母。
2、不慣自私
在所有孩子小時候幾乎都要自私行為,這是因為他們還沒有形成正確的認知,家長們可不要覺得這孩子“沒救”了,這是可以矯正的,家長先給孩子立一些簡單的規矩,然後多多監督,孩子就能明白了。
3、習慣挫折
每個人的成長都不是順風順水的,總是要經歷一些挫折,經歷一些風浪才能長大,家長可以帶孩子去經歷一些挫折,比如帶孩子去賣東西,當有人拒絕孩子的時候,看看他們的反應,雖然最開始會不開心,但是幾次之後孩子就能一點點接受了,
這對孩子有很大的好處,因為他知道被人拒絕是什麼滋味,也面對了小小的挫折,這樣有利於他們成長,不至於以後為了一些小事而崩潰。
4、適當給予
大家要明白的一點是,滿足孩子不是隨意滿足,是真切需要的,同樣,拒絕孩子也不是他們所有的要求都拒絕,有用的滿足沒用的拒絕,
不過,這種比例最好是控制在3:1的比例,拒絕孩子3次然後滿足一次,不要每次都不滿足,也不要每次都滿足。
其實,教育孩子任重道遠,世界上並沒有任何一本説明書可以孕育出最好的孩子,家長們還是要多多學習,在育兒的路上我們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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