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娃之路,對各位爸媽們來説都是一場心理素質大考驗,鬧不好就被“小惡魔”嚇得三魂不見七魄。
前幾天,網友@左思 跟我們分享了她的親身經歷,也算是為各位爸媽們敲響了安全警鐘。
媽媽出門買菜,留女兒獨自在家午睡,回家後看到這幅場景,腿軟了週末的下午,呆在家中看書的左思,接到快遞電話,原來是自己網購的包裹到了。家中就左思和女兒兩人,想着女兒正在午睡,左思不忍心吵醒她,也想着自己一來一回也就十分鐘不到的時間,斷然沒有必要叫醒女兒一同下樓。於是左思留下女兒在家中午睡,自己輕手輕腳出門取包裹。
可當媽媽取完包裹回到家中,頓時嚇得腿都軟了。五歲的女兒躺在牀上,渾身上下“血淋淋”的一片。
左思只感到頭腦空白,抓起電話就準備撥打110求救。但手指還沒有按上去,女兒就猛地彈起身子,笑嘻嘻地對左思説:“媽媽,您看我漂亮嗎?”
左思這才留意到,原來女兒是打翻了化妝品,還用口紅將自己小臉蛋塗抹得亂七八糟。望着“劫後重生”的女兒,左思又氣惱又喜悦,她激動得眼淚跟着不受控就流下來了。
好在這只是女兒的一次“惡作劇”。若是真的,那麼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分析現實生活中,很多父母都跟網友@左思一樣,心存僥倖心理,用各種理由將年幼的孩子獨自留在家中。
我們總是自我安慰,只是離開短暫的幾分鐘而已,能出什麼事呢?但殊不知就是這短短的幾分鐘時間,意外或許就不期而至。
回顧近幾年的新聞,兒童獨自在家中發生意外的意外例子數不勝數。2015年4月,德州4歲大的男孩爬入洗衣機中被水給嗆死。2015年6月,一名5歲女童從6樓家中墜落,不幸傷重離世。2016年3月,5歲的小姐姐和3歲的妹妹在家玩耍,因為誤吃了瀉藥導致妹妹在送醫路上死亡。
每年死於意外事故的兒童都呈上漲趨勢,其中0-14歲兒童的意外死亡人數更是居高不下。歸根結底都是因為家長疏忽大意造成,而這一現象的背後,會讓多少家庭抱憾終生,痛不欲生?
將孩子單獨留在家中,一定要排除所有的安全隱患:1)一定要鎖好門窗
如果家長需要離開家中短暫的幾分鐘,那麼一定要檢查家中的門窗是否關閉,是否留有缺口,畢竟孩子的身體瘦小,一些夾縫很可能就會讓他們鑽出去。除了做好門窗等安全保護措施外,日常生活中家長也要告訴孩子,攀爬窗户、陽台是危險行為。
2)不要留危險物品在家中
要知道,兒童的是非辨別能力薄弱,加上天性好奇,越是家長勒令禁止的“雷區”,他們越是想去觸碰,因此釀造了很多不可挽回的意外事故。有的家長將一些危險物品擺放在顯眼位置,以圖自己方便。如:刀、叉、化學試劑、藥品等,殊不知這些物品對兒童的傷害可能是致命的。
家長要儘量做到家中不存放危險物品,實在不能避免,也要將這些物品妥善保管起來,謹防孩子接觸。
3)儘可能不讓幼兒去廚房、浴室等地
對於幼兒來説,廚房或者浴室都是危險之地,應該讓孩子遠離。畢竟“水火無情”,如果孩子不小心觸碰引發了火災,不僅是家庭蒙受經濟損失,最重要可能是危害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果家長迫不得已要留孩子短暫呆在家中,那麼一定也要確保廚房、浴室的門已經鎖好。
4)教會孩子求救
身處困境的孩子往往會不知所措,因為驚慌可能會導致他們失去自救的機會。因此家長要告訴孩子遇到緊急狀況的處理辦法,譬如:可以大聲求救呼喊,或者通過電話等方式聯繫家長,以及必要時候報警處理。
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有意識地訓練孩子,正確描述家庭的準確位置,以便於孩子在遇到意外狀況後能夠向外界求救。
總結
目前我國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多少歲以下的孩子不能獨自留在家中,但作為父母不能因為法律空白就麻痹大意。
儘可能不要單獨留孩子呆在家中,如果自己有緊急事情無法照顧孩子,最好委託信任的親戚朋友代為照顧。迫不得已要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也首先要排除安全隱患,防範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