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如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類記錄患者求醫問診過程的網絡視頻,當有關信息涉及患者隱私的時候,患者與醫療機構、網絡平台之間也經常產生糾紛。戳視頻↓↓↓ 關注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的一起因未成年人問診信息在網絡傳播而引發的案件。
未成年人問診信息被傳播 引發糾紛
2022年3月,馬女士和母親一起,帶着她六歲的兒子到一家醫院的兒科門診就診。沒過多久,她們發現小朋友的就診過程,被製作成了一段短視頻在網絡上傳播。
這條短視頻的封面上,有這樣一句醒目的文字標註:“孩子什麼時候能好?這問題我得反問家長!”。視頻畫面經過剪輯,展現了小朋友在就診時的一些“所謂的毛病”和“壞習慣”。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三庭法官 王紅霞:實際上,這個看診過程可能本身沒有太大問題,但是拍攝成視頻之後,通過一定的剪輯,結合視頻標題以及裏面一些內容,可能反映了這個小男孩一些行為習慣。
就診視頻被上網 出現對家長負面評價
這段視頻被髮布在當天給孩子問診的主任醫師的網絡賬號上,點贊量超過2萬,評論量超過三千條。
當事人馬女士點開視頻評論區,發現許多網民針對孩子家長作出負面評價。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三庭法官 王紅霞:網友可能在視頻下面有一些負面評價,所以小男孩這邊就認為,涉及公開使用他的肖像,公佈他就診的隱私,對他的名譽造成了侵害。
2022年7月,馬女士的孩子作為原告向北京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被告醫院和醫生將相關視頻永久刪除,發佈澄清和致歉聲明等。
視頻能否看出原告身份 醫生行為是否侵權
2022年9月,北京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圍繞視頻能否清楚看出原告的身份,以及醫生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等焦點問題展開辯論。
原告訴訟代理人 霍金朋:這個視頻當中有多處鏡頭,沒有對原告的面部進行技術處理。而且,在這個視頻的第13秒和第15秒,有原告的聲音存在。結合這些,能夠完完全全地將原告的形象通過這個視頻來特定,這個視頻顯然是侵犯原告的肖像權的。
被告訴訟代理人 嚴麗:涉案視頻一直有對原告臉部做遮擋處理,原告提交的其中這個不到1秒鐘的很短的臉部特徵圖片,部分左邊的臉部有顯示,也就是説,作為肖像權的重要臉部特徵展現不足50%。且原告一直處於坐着的狀態,身形被遮擋,視頻中也沒有任何的語言溝通,故原告的外部綜合特徵在涉案視頻中並未有任何的顯著性。
被告未徵得原告同意 就對視頻剪輯並傳播
原告認為,被告醫院自始至終,未向原告未成年人及親屬提醒、提示問診過程會被拍攝錄製。並且,被告也沒有徵求過原告的意見,就對錄製的視頻進行加工剪輯,並傳播到網絡上。這導致了原告一家被塑造成了“反面教材”。
原告訴訟代理人 霍金朋:他問診的內容,目的不是為了看病,是為了錄一段視頻,然後作為他製作視頻文件的一個素材,上傳到他自己的賬户裏邊。所以我們對他的問診內容,也是有質疑的。
被告則在庭審過程中提出,發佈相關短視頻的賬號,雖然是以給孩子問診的主任醫師的實名註冊的,但是平時並非他本人使用,將視頻發佈在個人賬號上目的是公益和科普,至於網友會如何解讀,他們無法預判。
被告訴訟代理人 嚴麗:根據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的規定,醫療衞生機構的職業場所是提供醫療衞生服務的公共場所,也就是説,該就診系公共場所發生行為,且就診室有工作人員在場,並非私密場所。原告主張隱私泄密與事實不符。
原告訴訟代理人 霍金朋:即便你是公益的,科普的,你也不能隨便把原告作為反面典型發佈到平台上來。
原告認為,相關短視頻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權,短視頻傳播帶來的負面影響,侵犯了孩子和家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
原告法定代理人 霍金朋:誰也不想自己去醫院看病,自己身體出現問題,這些信息被暴露在公眾當中,更何況這個視頻當中,有很多描述原告病症方面的表現,比如説多動、愛玩手機、懶惰,比如説原告用面部在診台上晃動的行為。我們認為這些行為都是原告的私密活動,都是原告的隱私。
法官解讀:是否侵犯原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
本案中,被告未經監護人同意,拍攝未成年人問診視頻的行為,以及將視頻發佈在短視頻平台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名譽權和隱私權呢?法官進行了解讀。
視頻發佈後 負面評價讓孩子家人深受困擾
短視頻中,儘管未成年人的面部已經做了遮擋處理,孩子的家人都戴有口罩。但是這樣一段視頻發佈在網絡後,網友的負面評價還是讓孩子的家人覺得深受困擾。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三庭法官 王紅霞:如果沒有發佈在網絡上,醫生的話其實沒有太大的問題。他其實是給孩子看診擴展開來,對家長的一些囑託,你們看病只是一方面,平時對孩子行為習慣的培養約束,其實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不是出現了一些病症的時候再來看醫生,他其實是這麼一個目的。
北京互聯網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及某醫院共同承擔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等侵權責任。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三庭法官 王紅霞:我們認定在這個過程當中,醫生和醫院採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實施了侵權行為,最後我們也認定要求醫生承擔責任。因為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未成年不能同意的話,法定監護人也要同意。但是你既然發到網上,沒同意肯定就是侵權。
法官表示,通過這樣一份判決,也是提醒醫院和醫生主動承擔起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責任,嚴格履行為病患保密的職業要求,嚴守法律底線。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三庭法官 王紅霞:我們平時也能關注到,有很多醫生醫院註冊了很多短視頻賬號,教給大家一些基礎醫療知識。這個本身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我們在做公益事情的時候,一定要保護好他人的權益,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權益。採取必要合理恰當的措施,避免出現侵害的後果。
典型案例傳遞怎樣的價值導向?
這起案件,由北京互聯網法院作為2023年未成年人網絡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發佈。如何從法律角度理解法院的這份判決,它向大眾傳遞了怎樣的司法導向?法學專家進行了解讀。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 許可:醫院的就診信息在法律上一直以來都是個難點問題。既要滿足醫院的正常醫療,又要滿足公眾的健康教育。這裏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底線,無論你採取什麼樣的方式處理個人信息、診療情況,都不會損害病人的權益。未成年人的醫療健康信息屬於敏感信息,也屬於病人的隱私。未經病人的同意是不允許將這種信息公之於眾的。
隨着短視頻行業的發展,看診短視頻、普及醫療常識類視頻等越來越多,但在創新過程中,醫療機構要特別注意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總枱央視記者 杜思源 龐海波 鄒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