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紅柿媽媽
眾所周知,帶孩子外出,安全問題絕對是最不能馬虎大意的事情。尤其是到了人多的地方,更是要牢牢的拉住孩子。
不然,一旦孩子無意走失,或是被人拐走,都是每個家庭難以承受的悲痛。
不過最近,一位媽媽的做法,卻讓所有人都感到後怕!
前些天,某地的派出所接到好心人的電話,有一個2、3歲的孩子,和自己的家長走散了。警察同志立刻帶回了孩子,並且順利地找到了孩子的媽媽。
見到孩子後,這位媽媽崩潰的大哭,看得出來,在這短短的時間裏,她經歷了怎樣的精神折磨。
可同時,大家也很疑惑:孩子丟了,為什麼不立刻報警?
媽媽解釋:“不是説要失蹤24小時嗎?我們就一直附近找。”
不得不説,這樣的認知誤差,真的是害娃不淺呀!實際上,有許多人都存在這樣的錯誤認知。
還記得之間逛街,也是遇到一位媽媽和孩子走散了,她着急得大哭起來,有路人大姐説:“還等什麼,快報警呀!”
她同樣沒行動,還説不到24小時,報警了也沒人管。最後,是那位大姐報的警,很快警察就到了。
所以説,別再被所謂的“24小時”誤導了。要知道,若是孩子真的遇到了人販子,別説24小時,就是5分鐘、10分鐘,也是耽誤不得的。
為什麼許多家長都會有這樣的錯誤認知?
其實,在我國的法律中,失蹤人口的立案時間,確實是有24小時的限制。但是,可不是針對孩子的。
對於10週歲以下的孩子,或是有精神問題的人,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發現他們不見了,都可以尋求幫助,一定要把握住第一時間,最大程度確保他們的安全!
當然報警重要,我們的尋找也要講究方法,不要因為着急慌亂,就像沒頭蒼蠅一樣四處尋找。
那孩子走失,家長要怎樣做?
1. 報警
確定孩子不在視線範圍,並且在周邊尋找不到,該報警就要報警。
2.廣播
據有關統計,最容易發生走失的地方,就是:商場、車站、遊樂場、廣場、大型晚會現場。
而在這些地方,基本都是有廣播的,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千萬別忘記廣播尋人!
3.説清孩子的特徵,最好有當天的照片影像
我們對孩子的特徵都是很瞭解的,一旦他們不見了,別忘記告訴幫助尋找的人孩子的特點。比如:穿了什麼衣服、髮型、鞋子、胖瘦,最好有照片,會更加的直觀。
我們可以在帶孩子外出時就留個心眼,拍一張照片,畢竟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4.原地留人
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千萬不要因慌亂忘記。
因為有些時候孩子不是真的走失了,他們可能是被什麼東西吸引跑開了。等他們回過頭來,想要找我們的時候,我們卻因為找他們離開了。這時,孩子可就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走失了。
所以,在尋找的時候,別忘記在走失的位置留一個人等待。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中,家長必須注意的問題
告訴孩子出門不要亂跑,別和陌生人説話,記住父母的電話等,是我們都會做的事情。不過,除了這些常規的,還有些事,也不能忽視。
1.不能和陌生人説話?
關於這點,其實並不絕對。起碼,我們要讓孩子知道,在走失之後,穿着警察制服,或者公眾場合穿着制服的人,不算陌生人。
相反,這些人是可以尋求幫助的,尤其是警察。有些家長喜歡用警察來嚇唬淘氣的孩子,不要在這樣做了,否則孩子真有危險,即便看見警察也不敢求助。
2.熟記“110”
為了安全,我們都會讓孩子,牢牢的記住我們的電話。
但別忘記,孩子的心理素質不如我們,真發生突發情況,可能會因為害怕忘記。
所以,除了我們的電話,“110”這個簡單好記的數字也別忽略。並讓他們知道:遇事可以打110。
3.平時做模擬練習
平時讓孩子背的再多,但是真發生意外時,孩子難免慌亂。所以在家的時候,我們可以多做一些模擬練習。
就像玩遊戲一樣,讓孩子在玩樂中知道走失後應該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當然,説的再多,做的再多,都不如在外出時盯緊孩子更重要。所以,我把這件最重要的事情説在最後: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更不要只顧着低頭看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