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近些年國家開放二胎,越來越多隻有一個子女的家庭萌生了生二胎的想法,也是希望多一個孩子,另一個孩子不會太孤單,要是父母有什麼事情,兩個孩子還可以商量着來,這樣的想法並沒有什麼錯,錯就錯在有些父母年齡很大生了小的沒有能力撫養,就去要求大的撫養小的,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
在生活中偶爾也會看到那種女兒都出嫁了,還用自己新家的資金去貼補自己的孃家,從而讓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變得破碎。
小言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她媽媽已經54歲了,因為國家二胎的開放政策她媽媽選擇再給她生一個弟弟或者妹妹,從而導致原本就很有壓力的她,壓力變得越來越大,她壓力越來越大的原因是什麼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她的經歷。
28歲小言的自述:
我大學畢業以後在一家動漫設計公司上班,因為我的專業就是動漫設計,剛開始進這家公司的時候,工資並不是很高,直到在這家公司做了兩三年才有現在的五六千塊工資。
本來我的生活很好,自己的工資也夠自己用,父母的身體不是很好,我每個月給他們1000的生活費,另外的5000對於我來説也基本上夠了,只是沒有多的存款。
我是獨生子女,工資不高,沒什麼存款,父母的年齡越來越大,從而我也有一些焦慮,目前的房子在鎮上,可我想在市區買一棟房子,讓我爸媽過的更好,由於市區的房價比較高,一個首付都得好十幾萬,對我現在來説只能想一想,若是想買的話只能説心有餘而力不足。
那個時候計劃生育家裏生了我一個,眼看我25歲了還沒有結婚,家裏催得不緊得很,後來國家開放了二胎的政策,我54歲的媽媽竟然給我生了一個弟弟,並不是説生這個弟弟不好,只是我覺得現在對於我父母來説,生這個弟弟是一種負擔。
我跟我媽説了這麼一句話:“你要生二胎應該早點生,現在生下來對於你們來説只是一種負擔,無形地增加一種壓力。”
可我媽卻對我説:“你是他姐姐,弟弟還小。我們要真沒有那個能力,你多少還是得幫助一下。”
沒結婚之前我每個月跟他們給1000,説多不説,説少也不算太少,對於我現在來説養他們我就覺得很吃力,若是還讓我去養一個弟弟,那我肯定心裏不滿意。
我媽卻跟我説,你要是覺得自己養不了,你可以去找一個結了婚讓對方來養,我不知道我媽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教育我的時候教育的挺好的,為什麼多了個弟弟,她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她這樣的想法跟把我這個女兒賣了有什麼區別?
我很氣憤,也很不滿,隨後我就跟她大吵了一架,從那一架吵完之後,我過年就沒再回家,直到我有了男朋友要談結婚的時候我才回家見我父母。
我以為這兩年不回家,媽媽的態度會對我有所改觀,會覺得自己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剛開始進門,媽媽很高興,她説了一句,你終於捨得回來了,我不知道她有什麼樣的打算也不知道他有什麼樣的想法,但她畢竟是我媽,説是她不想我,可能也只是騙自己。
回去到我結婚的時候,我媽都沒有再提過這個話,不想結婚後有了一兩個月,我接到她打來的電話,她在電話裏對我説:“是不是該給家裏一些生活費了,兩三年沒有回家,我生你養你容易嗎?現在有人替你分擔了,是不是該多給家裏拿一些。”
我從來沒有想過她不僅不知悔改,還變本加厲,可想想她説的話,我又於心不忍,想來她生我養我一場確實也不容易,我不應該因為這一件事情跟她置氣,不想做把話給她説明白就好了,畢竟還是自己的母親就算不做她也不能強求,何況養弟弟本就是他們的責任,作為姐姐的我只能多少支持一點。
思前想後,我又變回了以前的那個我每個月給家裏打1000回去,可現在的我跟從前又不一樣,從前我只有一個人,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現在我有了家庭,我要為自己的家庭負責,為未來打算。
因為是我自己的工資,我就沒有跟老公講,但時間越長,家裏的壓力越來越大,弟弟要讀書,要上補習班,父母給他報了各種的補習班,因為父母身體的原因家裏的資金也跟不上。
錢是每個月打1000回去,現在母親是隔三差五的就打電話過來問我要錢,剛開始我會多少給她一點,時間久了她卻變本加厲,她現在的狀態根本就沒有把我這個女兒當回事,心裏眼裏滿是我的弟弟。
我有自己的家庭,將來也會有自己的孩子,我不想我新的家庭因為我原生家庭的關係弄得支離破碎。
心裏思索了一番,我覺得這種事情還是要適可而止,即使是自己的父母,我贍養他們是應該的,但作為父母也不應該無止境地去要求我。
母親見我好久沒往家裏打錢了,就親自跑到了我的家裏大吵大鬧了一番。
我剛下班回家還沒來得及落腳,母親便怒氣衝衝地上來質問我説:“你為什麼不往家裏打錢?我生你養你這麼大,我付出了多少心血,難道就要求這麼一點回報都做不到嗎?我養你有什麼用?我生你有什麼用?”
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話去表達我此時此刻的心情,我只是覺得我已經結婚了,從原生的家庭脱離出來重新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我有義務去贍養我的父母,但我沒有責任去撫養我的弟弟。
可我母親卻不依不饒地説:“你弟弟那麼小,我跟你爸爸的身體又不行,我們把你養這麼大,你弟弟現在還小,你替家裏分擔一點怎麼了?就每個月打幾千塊錢委屈你了是吧?像你這樣不知道感恩不知好歹,我寧願當初沒有你這個女兒。”
這話説得我很扎心,就因為我沒有拿錢去撫養弟弟,我就不算是他女兒了嗎?我在心裏這樣問自己,可我也有我自己的家庭,我不能把所有的錢都拿去貼補孃家吧。
我沉默了許久,心裏十分的複雜,但還是覺得這個事情應該適可而止,我終是開了口對我媽説:“我贍養你們是我應盡的義務,你們作為父母撫養弟弟是你們應盡的責任,如果你沒有能力去撫養他長大成人,那你就不應該把他生下來,我只贍養父母,不養你的孩子。”
這些話説出來我心裏覺得瞬間解脱了,不知道這些話聽到我母親的耳朵裏會給他造成多大的傷害,可站在我這個角度,我覺得這件事情應該適可而止。
結語:
父母養育子女本就是自己的責任,長大成人的子女,孝順父母也是應盡的義務,至於高齡父母要生弟弟或者妹妹也不應該要求自己大的女兒或者兒子去撫養自己的弟弟妹妹。
既然你有能力深,那你就應該清楚自己有沒有這個能力一養,女兒兒子都大了,他們都有自己新的家庭,也有自己的路要走,贍養自己的父母他們應該理所應當,他們卻沒有責任去撫養自己的弟弟或者妹妹,作為父母,更不應該拿什麼道德去綁架,就因為父母沒有能力,你是他的姐姐或者説是哥哥就應該去撫養他,這是錯誤的想法。
讀者們怎麼看呢?覺得小言做得對嗎?還是覺得小言這樣做是個不孝的女兒呢?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