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孩子過年的時候已收到壓歲錢,父母就會説“我幫你收着”,但大多數孩子都知道,父母嘴裏的“我幫你收着”最後的結果就是“錢我幫你交學費了”。
過年派發壓歲錢是我們中國的傳統習俗,寓意是用壓歲錢來壓住邪惡,收到壓歲錢的孩子就可以平平安安的度過新的一年,代表了長輩的祝福和心意。
隨着社會的發展,家庭對孩子的重視,壓歲錢不僅被世代沿襲了下來,壓歲錢的數量更是年年水漲船高。
以往,孩子收到的壓歲錢不多,但現在,每個孩子的壓歲錢,少則幾百,多則成千上萬,可以説是一筆“鉅款”了。
所以,孩子的壓歲錢應該由誰保管,《民法典》專門有了規定: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接受長輩給予的壓歲錢,也可以在一定範圍內使用自己的壓歲錢,但家長有干預權利。
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自行處分壓歲錢,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支配。
《民法典》還強調,父母必須清楚壓歲錢屬於純獲利行為,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也就是説壓歲錢可以交由父母妥善保管,但父母不能據為已有。
如果未成年人使用壓歲錢進行大額消費,則需要經過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認。
壓歲錢的去向,都有了法律的支持,按理説,我們應該對壓歲錢要不要上交毫無疑問才對。可是這背後涉及了,孩子是否有獨立管理錢財的能力,以及父母的干預程度。
不管壓歲錢要不要上交,打理壓歲錢都是一門技術活,體現了家長的智慧,孩子的能力,那麼我們要如何去打理壓歲錢呢。
有的父母可能會把孩子的壓歲錢,佔為已用,用於生活開支;有的父母可能是給孩子存起來;還有的父母可能是給孩子交學費了,買生活用品了......
不管是哪種方式,父母都應該跟孩子溝通,告知每筆錢的去向。這不僅僅是履行一個監護人的責任,更是對孩子的尊重。
如果讓孩子打理自己的壓歲錢,可以鍛鍊他的金錢觀。比如在孩子想要購買卻買不起的時候,他會想着攢錢。在這個過程中,提升了孩子對於錢的認知,也更能理解父母的不容易。
攢錢的過程其實也是孩子延遲滿足的過程,能夠增強孩子的忍耐性。
作為父母要始終相信孩子,也要給他獨立管理錢財的機會。因為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孩子的金錢觀也不是一天就能養成的。
但有的孩子,雖然已年滿8週歲,但並不具備自我管理錢財的能力,如果把錢給他們,他們可能會進行一些不合理的消費:比如打遊戲、瘋狂網購、打賞女主播等等。
那面對這些孩子,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來打理壓歲錢。可以引導孩子制定壓歲錢的使用計劃。在這個過程中,父母可以評估計劃的合理性和實用性。
總之,充分給予孩子權利和信任的基礎下,也要引導孩子正確的使用壓歲錢。
孩子該不該上交壓歲錢,我覺得這是一個偽命題,沒有絕對的答案。但是作為父母,我們的初衷都是希望,能夠讓這筆壓歲錢發揮最大的價值,錢盡其用。
上交孩子的壓歲錢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培養一個有着自我管理能力和掌控金錢能力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