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誰欺負你了?”千萬別把孩子養成受害者人格

近期有家長諮詢相關話題,重發舊文供借鑑。

川爸跟川哥在沙發上打鬧,川哥被摁着動彈不了,大聲呼喊:“救命啊,誰來幫幫我!”

涵小妹丟下玩具就去幫哥哥,用小手使勁地推爸爸,爸爸又大又肥推不動,涵小妹急了,就用手指掐爸爸。

爸爸鬆開手,頗為失望地對閨女説:“以前每次哥哥欺負你,都是我在幫你,今天你為什麼反倒幫哥哥?”

聽見這話,我感覺不太對勁,“欺負”倆字可不能隨便説。

果然,接下來幾天,涵小妹總是 “欺負”二字不離口。

跟哥哥起了點摩擦,涵小妹就大聲告狀:“哥哥欺負我!”

爸爸陪她玩鬧,她也大叫:“爸爸欺負我!”

找我要零食吃,我説今天吃過量了,只能等明天。她怏怏不樂地走到爸爸身邊,爸爸關切地問“怎麼了?”

“媽媽欺負我!”涵小妹不假思索地説。

從此,涵小妹成了這個家裏永遠的受害者。

要是一個不明內情的外人聽了涵小妹的話,還以為這個家有多麼陰暗可怕。

所以,千萬不要隨便對孩子説“欺負”倆字,不要給孩子受害者心理暗示。

“欺負”的含義是什麼?詞典裏的解釋是:用蠻橫無理的手段侵犯、壓迫或侮辱。

真正的欺負,一定有兩重含義。

首先,欺負方是主觀惡意、絕對無理;

其次,受欺負的一方受到了絕對傷害,包括精神和肉體。

在現實中,有多少行為是真正的“欺負”?

哥哥在玩玩具,妹妹過去搶,哥哥又搶了回來。雖然妹妹感覺到很吃虧,但這不是欺負。因為雙方各有過錯,各自有理,而失敗者只是失去了玩具,也沒受到傷害。

兩個人在玩鬧時,有時候會不小心弄得某一方不舒服,這並非主觀惡意,也不能説是欺負。

一個人違反了約定好的規則,承擔了不好的後果或懲罰,雖然很令人不快,但這也不是“欺負”。

人與人之間,孩子與孩子之間,只要近距離相處,矛盾、摩擦、衝突,是時時刻刻都會發生的。

但是,在一個正常的家庭,正常的社會環境, “欺負”並不多見。

有些家長,最害怕的是孩子在外面受了“欺負。”

每天孩子放學,家長的第一句話便是:“今天有沒有人欺負你?”

彷彿孩子生下來就是等着被欺負的。

前些天,有一位媽媽私信跟我説,兒子經常丟紅領巾,她懷疑有人故意欺負她兒子,偷偷拿走了孩子的紅領巾。

聽到這種説法我很震驚。作為一名小學生家長,我的孩子幾年來也丟失過一二十條紅領巾,還有數不清的文具、橡皮……我卻從來沒有聯想到“欺負”二字。

面對同樣一件事,不同的人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和詮釋,個體心理學阿德勒將這定義為“私人邏輯”。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人邏輯,這種私人邏輯是從童年的原生家庭的生活體驗裏形成的,成年以後就逐漸固化下來,往往形成一種無意識的直覺反應。

比如,發現孩子丟東西,A家長的私人邏輯是:因為孩子習慣不好,所以才會丟東西。

B家長的私人邏輯是:因為有人欺負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孩子才會丟東西。

C家長的私人邏輯是:因為自己沒把孩子教好,所以孩子才會丟東西。

每一種邏輯都看似通順、合理。

不同的私人邏輯,會導致一個人不同的處事態度,乃至不同的世界觀和價值觀。

“寶貝,誰欺負你了?”千萬別把孩子養成受害者人格

那位認為丟紅領巾是受人欺負的家長,極可能在自己的童年生活裏,也有過很多類似的體驗,和遭到過許多暗示,“我的任何損失或傷痛,都是因為其他人欺負我。”

總而言之,“我”是無辜的,其他人是不可靠的,這個世界是不安全的。

這是一種典型的受害者人格。

現在,她長大成為了一名家長,也繼續把這種思維方式傳遞給自己的孩子,大概率,孩子也會潛移默化形成受害者人格。

任何一種人格都有利有弊,受害者人格傾向於過度保護自己,讓自己少受傷害,因為“總有刁民想害朕”。

缺點是跟外部世界很難建立起信任關係,容易被孤立。

並且,很多時候受害者人格會傾向於把小問題看成大災難,讓自己痛苦不堪,甚至產生過度報復的行為。

所以,身為家長,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最好避免讓孩子形成受害者人格。

這世界上99%都是普通人,至善或至惡者不過1%。

每一個普通人都不完美,一旦走得太近,總會因為不同的性格或行為習慣而產生一些矛盾。結婚十幾年的兩口子還經常吵架拌嘴呢,更別提幾歲的孩子。

大多數矛盾都是內因(自己)和外因(他人)共同造成的,但在解決矛盾時,明智的辦法還是先看“內因”,先調整自己,不是因為外因不重要,而是調整內因解決起來更快更好。

即便孩子丟紅領巾跟其他孩子有關,但教會自己的孩子保管好物品,也比去指望別的孩子“變好”要更容易。

“寶貝,誰欺負你了?”千萬別把孩子養成受害者人格

即便你十分懷疑自己的孩子受了欺負,也儘量不要對孩子説出“欺負”二字,不要讓孩子感覺到自己“被欺負”。

因為一旦孩子被他人定義為“受欺負”的角色,他的心理感受首先是:“我很弱小,我很無能。”

其次,孩子會放棄想辦法解決問題:“一切都是別人的錯,我努力也沒有什麼用。”

如果想跟孩子瞭解相關情況,可以用很多其他詞語代替。

比如:“聽説你跟XXX起了點摩擦,説給媽媽聽聽,咱們一起想辦法。”

“你跟XX的衝突解決了嗎?需要媽媽的幫助嗎?”

矛盾、摩擦、衝突這些詞,從構造來看,矛和盾,磨和擦,就是一種並列的、對等的關係。

孩子聽到這些詞,至少覺得自己跟對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而不是貓和老鼠,獅子和獵物的關係。

如果我們真的希望孩子少受欺負,就應該把孩子培養成獅子,無論身體上,還是心理上,都要做強大而勇敢的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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