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走着,車突然爆胎了,有的司機朋友會選擇在應急車道換備胎,這樣做對嗎?停車下來換備胎算不算違章?
對於經常跑高速的司機,恐怕有不少因為高速換輪而被扣分的,然而卻有一些在交警看到後卻相安無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是因為我換備胎的姿勢不優雅?下面小編帶大家分析分析。
首先判斷高速上是否為違法停車的三點依據:
1、無故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2、出現故障能夠移動但未移至應急車道或緊急停車帶;
3、未按要求擺放警示標誌的。
以上三種情況都會被認定為違法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被認定為違法停車,駕駛營運客車一次記12分,除營運客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一次記6分;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誌的一次記3分。
這下各位司機朋友們應該都明白了吧,如果你在告訴公路上停車被扣分,你應該至少犯了以上三種情況之一。那我們該如何正確換胎而不違法呢?
1、儘量選擇在服務區內:
2、開啓雙閃燈警示後車:
3、車後150米出放置警示三角。
小編認為雖然高速公路可以停車換胎,但司機朋友們還是視情況而定,如果能堅持到服務區就開到服務區再換,畢竟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太快,停車十分危險。
你身邊還有不知道高速公路如何正確停車換胎而不被扣分的朋友嗎?請轉發給他們吧。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有個戈壁叫馬勒”:正常來講不算,但是交警的執行起來是叫了救援不算違章,沒叫救援自己換算違章。如果遇到交警主動熱情幫你換輪胎,別多想,後面肯定有記者在跟拍呢
網友“很土的賊”:有次高速上換胎,路政車過來説是千斤頂損壞路面,要罰款。要求千斤頂下面墊木板!支單輪重量就幾百斤吧,這壓強超過貨車?!路面就壞掉了……
網友“一世繁華159598741”:如果前輪沒氣了,離服務區還有二十公里。也非的進服務區嗎,應急停車帶起什麼作用。你們這幫作威作福的混蛋警察鬥知道罰款扣分。你們還會幹求點啥。
網友“青燈62”:我昨天在高速上車子爆胎了,迅速行駛到應急車道,雙閃,三角架放在100米處,然後自己取備胎,用千斤頂把車頂起來,換上備胎繼續行駛,我是女的,我是不是太淡定了?[大笑]
網友“Hakan14425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