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雀記
黃雀產於北方,越冬遷徙時,短暫途徑江南,而後飛去廣東越南。北邊叫它黃鳥,也有稱作黃巧的,可能是雀的兒音,這鳥確實生得機警,不枉占上個巧字。黃雀是種皮實的鳥種,我剛玩野鳥時,因其模樣乖巧,入門就選擇了黃雀。會哭的孩子有奶喝,乖巧的鳥兒有食吃,聰明人少有氣節,識時務者為俊傑,就是聰明人預留的退路,聰明鳥也大抵如此。黃雀是野生禽鳥,一旦落網被抓,旋即會變節,與主人親暱,如同失散多年的父子。主人家教學什麼,稍有利誘,這玩意也孜孜好學,故而討人喜歡。黃雀能學的技藝有叫遠,撞鐘,還有算命瞎子用的抽籤,也是黃雀的常規技能,説白了這些純是條件發射,用蘇子做誘餌,就能讓黃雀屈服,換而言之黃雀的機巧,源自吃貨的本性。
在中國文學史上,最出名的一隻黃雀,是捕捉螳螂的那隻,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能捕蟬的螳螂體型不會袖珍,黃雀這塊小身板肯定對付不了,我認為這裏説到的黃雀,應該是黑枕黃鸝,一種體型中等的肉食鳥,黃鸝我也養過,比黃雀兇悍多,咬住手指都不肯放鬆,囫圇吞個螳螂不在話下。中國文人對禽鳥所知不多,將黃鸝誤認為黃雀,也屬正常。金昌緒的閨怨詩,打起黃鶯兒,莫叫枝上啼,啼時驚妾夢,不得到遼西。這裏面寫的黃鶯,倒很可能是黃雀,但黃雀驚夢無非是詩人囈語,所謂故作痴人語,是古典詩詞中的修辭手段。
籠養黃雀只選公鳥,黃雀體色分明,一般不會選錯,不像小黑白這類,容易打了眼。離巢不久的幼鳥,俗稱麻公,是玩家的最愛,價格比成鳥高出幾倍。幼鳥易於調教,更主要是離巢未久,尚未學到老鳥鳴叫,即沒有所謂的野口。北京人玩黃鳥,有嚴苛的規矩,老法講究三大口,分別是油葫蘆,灰喜鵲,如果還能押上紅子(學名沼澤山雀),便是難得的上品。黃雀學會這三種叫聲,一生足矣榮耀,再學多別的聲響,俗話叫髒了口,品級反而掉下來,這便是畫蛇添足的道理。培養出三大口不容易,人鳥都飽受折騰,玩上了黃鳥,除了紅子,別的鳥一概不能引入家門。早間遛鳥時,更要挑選林子,林子裏有灰喜鵲,而無別的鳥鳴叫,路上將黃鳥藏好,聽到灰喜鵲開口,才可以打開籠套。晚上學習油葫蘆,鳴蟲深夜開翅,此時不能讓黃雀睡了,需將鳥籠放置在燈下,用光照慢慢熬着鳥,逼迫黃鳥欣賞秋蟲音韻。如此種種行徑,頗似家長對孩子的素質教育,行話將這些手段歸入押口,不光黃雀如此,玩靛頦這些鳴鳥,各有押口機巧,最繁複是百靈,百靈一套十三口,不光有鳥鳴雞啼,還是貓叫馬嘯,最難為是要學老鷹,在百靈的原居地,老鷹是它的主要天敵,擇其惡者而習之,當初定下這條規矩的老爺,當真存了壞心思,能學到這門外語,百靈的承受能力,也算是蠻出挑的。
黃雀是硬嘴鳥,喜好吃蘇子,蘇子油多脂重,每天吃身體痴重,所以玩家一般以穀子,黍子、稗子混合少量蘇子餵食。但黃雀挑嘴,特意選出蘇子,把其它種子剔到外面,後來北方改用粉料,即用玉米,花生和蘇子,按比例研磨成粉。黃雀沒辦法挑食了,鳥籠變得乾淨,這法子傳來上海,本地人也覺得好,便效而法之。老的上海玩家很少碰黃雀,上海玩家喜歡畫眉,覺得雜鳥不夠檔次,地分東西,人分南北,有人就有偏好,上海玩畫眉出了名,好的畫眉就從天南地北湧來市場,如同南京人玩繡眼,連帶着南京產的暗綠繡眼,也成了行內公認的品牌。上海人玩東西,對傳統遵循不多,大三聲這種祖上傳下的規矩,阿拉上海人多數不認,關鍵還是叫聲好聽。讓黃雀聲音悦耳,還有個辦法是雜交,公黃雀與母芙蓉可以雜交,出來的後代,因為染色體差異,會失去繁殖能力,就像是馬驢雜交出來的騾子。好處是綜合了兩種鳴鳥處,叫聲悦耳婉轉,比起普通黃雀超出許多。
該種繁殖在歐洲司空見慣,大概和植物的插枝嫁接差不多,是繁殖玩賞鳥的主要手段,遺傳學家通過雜交,讓芙蓉有了上百個亞種,每年都有全球性的評比,細究起來,這種對新物種的創造,搶了造物主的專權。雜交黃雀這種方式,被北京城內的老人家們得知,估計會大發雷霆,貶為不倫不類。事情本無對錯,各自立場不同,能求同存異也罷,不能的話就相互咒罵,反正傷不到對方。智悲光功德論裏説道,比如鳥飛上天,不見自影,一落地時,影即隨現。粗粗看來全是廢話,細品下來稍有哲理,再思二三就可學以致用,這種偈語當是中華兒女的最愛。
昆蟲記
在一次小學同學的聚會上,我們談論起那時的生物老師,生物老師姓單,單田芳那個單,由於時日良久,名號已經失傳,我們只記得該老師的外號叫鱔絲。單這個姓氏,在滬話中與黃鱔的鱔同音,兼之單老師長一副螺絲型身材,東倒西歪,長身玉立,於是榮膺了鱔絲之綽號。鱔絲是南方的家常菜點,都是用細小的黃鱔做成,體格較大的黃鱔,價格昂貴,一般市民人家難得享用,即使買來,也是切成段狀,或曰鱔筒,或曰鱔背。便宜的小黃鱔要劃絲,去了骨骼內臟才能食用,以前有劃鱔絲為生計者,在水產市場常見,一盆熱水,一把劃刀,就可執業操刀。單老師被稱作鱔絲的另一原因,是他的板書,他板書時字體瘦長,凡是筆畫以豎收尾,必然拖出很長,頗有劃完鱔絲的風韻,確切説他的板書,更象蛞蝓殘留下的絲,惜乎老師姓單不姓於,否則留下個蛞蝓的綽號,那便噁心煞人也。
單老師握粉筆手法貌似手着毛筆,下筆千鈞,落到黑板上鏗鏘有聲,兼之煙塵滿屋,他這樣寫字,武俠小説中通稱之為重手法,至於是否達到鐵筆銀劃的境界,便是見仁見智的話了。等單老師寫完板書,接着一轉身,就是我最期盼的時刻,多年以後,我回想起這段,總會產生錯覺,我記得單老師轉身後,掌心攥着粉筆擦,揚起手再拍到桌面上,清脆的驚案聲後,單老師舌綻蓮花,大喝一聲,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我把自己的想象告訴了聚會的同學,有記性不錯的人代為糾誤,他告訴我,單老師轉身後,應該是手指黑板,斬釘截鐵的説,這是害蟲,或者説這是益蟲,一般説到這句話時,下課鈴聲也將響起。我認為該同學的説法更趨真實,也許我把單老師與單田芳老師混淆了,這個想法是如何形成的,至今仍然是個迷團。
由於單老師的諄諄教導,整個少年時代,我都以為全世界只有兩種昆蟲,害蟲AND益蟲,害蟲危害人類,偷吃蔬菜水果和糧食,如不加以消滅,人類將被餓死。益蟲是人類之友,專業消滅害蟲,益蟲助人為樂,在人類社會中擔當的角色,基本雷同於奧特曼,差異在於,奧特曼消滅危害人類的小怪物,益蟲則消滅危害人類的小害蟲。我必須承認,自己是個是非觀很明確的人,從少年時代遺傳下的邏輯,至今還很頑固,我們那時候接受的教育是非此即彼,看電視都必須好人壞人,然後一條筋的期盼好人勝利,至於壞人能被擊斃已是萬幸,我更希望壞人妻離子散萬劫不復,這股狠毒勁,幾乎到了十殿閻王的級別。
一直到成年人後,我才偶然發現,少時所認定的害蟲,皆是食草類,屬於昆蟲界的絕對多數,而益蟲則位居食物鏈上端,全是屬於食肉者。由此我又引申出,我們的敵人,竟然是絕大多數的昆蟲。我們之盟友,則是殺戮者,是昆蟲界的警察和軍隊,想到此處,陡然間不由一驚。
那天聚會後,獨自回家,小區門口遇到個八九歲的孩子,愁眉苦臉的,應該是為父母逼迫,正在背誦論語。我聽他背了幾句,恰好背到《論語.泰伯》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他口齒不清,幾遍下來,有好幾種句讀。剛開始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再來一次,又讀成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我站定聽了幾次,突然虎軀一震,察覺到其中大有玄機,莫非真人不漏相,此子高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