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回覆:攜母親遺體鬧醫院 實在太可惡了 2016.4.15日

話題:女子挾母遺體鬧醫院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為了找醫院“要個説法”,任女士(化名)在母親因病身亡後,執意不肯將母親送往太平間,將母親的遺體停放在醫院的急診留觀室內50小時。由於遺體出現腐壞的情況,院方為防止病菌傳播,不得不將部分診區封鎖,並將部分病人轉移。日前,任女士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攜母親遺體鬧醫院 實在太可惡了

  遺體停急診室50小時

  2014年7月22日11點左右,任女士的母親在温泉鎮一醫院的急診第二留觀室內去世。但任某沒在第一時間料理母親的後事,反而執意要求見院長和醫院的客服部主任,並拒絕醫院工作人員將其母親的遺體送往太平間。

  雖然院方的工作人員多次勸説,但任女士依然拒絕並阻攔工作人員挪動其母親的遺體。直到7月24日17點左右,警方來到醫院,將任女士控制,其母親的遺體才被送往太平間。至此,任母遺體在醫院急診留觀室內停放時間達到了50個小時。

  被告人與醫院早有矛盾

  任女士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其父2010年在該院去世,當時她懷疑護工護理不當,和院方發生糾紛,其父遺體一直停放在醫院的太平間。2010年9月,她又將母親送往該院治療,2011年她為母親從呼吸科辦理出院後,打算將母親轉入內分泌科治療,但院方認為不符合入院條件,不予接收,因此3年間,母親一直在急診留觀室內治療。任女士説,因為此前是醫院“強行”將其母送到急診留觀室,因此母親去世後,她希望院長能夠出面來告知她,母親的遺體該不該送太平間。

  針對任女士的説法,醫院方面的相關負責人在證言中進行了解釋。醫院醫務處處長的證言顯示,2011年任母出院時的治療費用結清了,但她又將老人送到內分泌科門診要求住院治療。門診醫生認為不符合住院標準因而未予收治。誰知任女士及其家人自行將母親推到內分泌病房的護士辦公室後全部離開。後醫院方面經多方協調,將老人轉移到急診科治療,直到老人去世。

  院方表示,任女士的母親在此期間的醫療費用約200餘萬元,任女士等家屬一直拒絕支付。而此前任女士的父親在該院治療時,也拖欠了37萬元的醫療費用,且在其父去世時,任女士也曾阻攔院方將父親遺體移送太平間。

  封閉相關場所全面消毒

  在案的醫院保衞科工作人員及監控錄像顯示,急診科醫護人員及客户服務部、保衞處工作人員多次與任女士及其他家屬溝通,但任女士一直拒絕配合。

  保衞科工作人員的證言顯示,7月22日下午,保衞科的三名工作人員曾找到任女士,並告知其法律後果,但任女士不為所動,只是要求見楊院長和客服部原主任。而此時,楊院長在外培訓,另一名院長表示可以和任女士商談,但遭到對方拒絕。隨後,醫院警務室的民警來到現場,要求任女士將遺體移送太平間,否則將對其採取強制措施,任女士依然拒絕配合。最終,為維護院方的正常就診秩序,民警對任女士採取了強制措施。

  而此時,老人的遺體停放在急診科觀察室超過48小時,遺體腐爛易導致未知病原微生物擴散及流行,影響公共安全。為保證公共場所安全,該院急診從24日上午停診,留觀一、二病房均停止接收患者,並將留觀一病房的三名患者轉至其他病房。直到7月27日,相關場所消毒結束後,醫院的急診北側樓道才解除封閉。

  尋釁滋事被判一年四個月

  一審法院認為,任女士在母親病逝後未能正確疏解悲傷情緒,拒不配合醫院將遺體移送太平間,且經院方工作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多次勸説仍予以拒絕、阻止,導致遺體長時間停在病房,醫院不得不封鎖診區、轉移病人。其行為嚴重擾亂了醫院的醫療秩序,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予懲處。

  至於任女士與醫院間存在醫患矛盾,其是否存在拖欠醫藥費的問題不是本案審理的重點,醫院對於事件的處置是否適當亦不影響本案中對任女士行為性質的認定,但會在量刑時會酌予考慮。一審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任女士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判決作出後,任女士不服,提出了上訴。日前,市一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了任女士的上訴,維持了原審判決。

  you-yang:有些噴子看也不看就開始亂噴糞。這個女人把母親扔醫院三年,這個科室出院要住另一個科室。爹的遺體不要,孃的遺體也不要,估計就是個醫賴。

  明朗:看多久的病,欠醫院兩百多萬,我的天哪

  哎喲我去:親爹在這家醫院出事又把親媽送進去這是存心的嗎

  VC:最終駕鶴急診觀察室,還不符合住院條件?親人已經掛了,家屬為啥不送太平間?也不是讓屍體火化。院方、家屬都一個逼味兒!

  周嘉豪他爸:判輕了!這女的真他嗎的噁心!不贍養老人還想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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