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澳門水道禁止長百米以上船舶航行

  新華社澳門11月28日電(記者劉剛 李寒芳)記者28日從澳門特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獲悉,為保障澳門水道的通航安全,經與廣東海事局協商,雙方同意於12月1日開始,實施長度100米以上的船舶禁止航經澳門水道的臨時管控措施,為期6個月。

  據海事及水務局介紹,澳門水道是西江流域來往港澳的水上交通要道,每日平均有400多艘船舶航經。其中,長度80米以上的船舶約佔四分之一,100米以上的船舶約佔3%。

  近年越來越多大型船舶航經澳門海域,而澳門水道部分航段較為狹窄,通航壓力與日俱增。加上澳門目前有多項海上工程,往來的工程船隻增加,澳門水道的通航環境更加複雜。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6個月的臨時管控期內,會同步進行保障澳門水道通航安全的調研論證,以便其後按實際需要和臨時措施的執行情況適時作出檢討。

  此外,船舶航經澳門水道仍須遵守其他管控措施,包括60米以上船舶及運載有危險品貨物的船舶,進入水道前必須以無線電通報,與前方同向航行船舶保持最少0.5海里的安全距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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