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在局部疫情零星反覆出現的情況下,國內旅遊業整體保持了相對穩定的復甦態勢,但由於疫情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在線旅遊消費投訴糾紛也明顯增多。7月19日,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聯合消費者網(www.bjxf315.com)發佈2021年上半年的在線旅遊消費維權輿情報告。報告顯示,主要投訴集中在退改糾紛、大數據“殺熟”、限制交易條件、霸王條款、不合理低價遊、捆綁搭售等方面。
報告分析顯示,梳理在線旅遊負面輿情信息發現,因行程變更(包含消費者主動變更及因客觀原因造成的被動變更)引發的退訂、退款問題在上半年旅遊出行類投訴中佔比48.8%,其次是由旅遊出行產品/服務體驗本身原因引發的投訴,佔比19.4%,因商家格式條款(消費者主張的投訴理由)引發的投訴佔比15.9%。
在線旅遊訂單退改糾紛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受疫情影響,2021年上半年在線旅遊退改糾紛問題最為突出。機票、酒店、度假團等旅遊產品均出現了不少退改糾紛。今年6月,廣州市接連出現多例新冠確診病例,疫情防控形勢複雜嚴峻,消費者出行明顯受到疫情影響,但一些在線旅遊平台、航空公司和相關經營者都拒絕訂單延期或改簽,由此引發較多消費者投訴。平台、航司以及相關商家在遇到突發情況時,往往通過自身優勢或有關霸王條款把突發風險甚至自身管理問題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有的消費者因行程改變提前很長時間退票,或者因身體不適等原因退改訂單,被要求收取高額手續費;而航空公司臨時取消航班或酒店,單方面取消訂單,卻不願賠償消費者相關損失。
報告還特別提到了被廣泛認為是在線旅遊大數據“殺熟”的代表性案例——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判決攜程“退一賠三”案。
消費者胡女士一直都通過攜程APP來預訂機票、酒店,是平台上享受8.5折優惠價的鑽石貴賓客户。但胡女士2020年7月通過攜程APP訂購舟山希爾頓酒店的一間豪華湖景大牀房,支付價款2889元。而胡女士離開酒店時發現,酒店的實際掛牌價僅為1377.63元。胡女士不僅沒有享受到星級客户應當享受的優惠,反而多支付了一倍的房價。
胡女士以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採集其個人非必要信息,進行“大數據殺熟”等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退一賠三並要求攜程APP為其增加不同意“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時仍可繼續使用的選項, 以避免被告採集其個人信息,掌握原告數據。
法院判決被告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賠償原告胡女士投訴後攜程未完全賠付的差價243.37元及訂房差價1511.37元的三倍支付賠償金共計4777.48元,且被告應在其運營的攜程旅行APP中為原告增加不同意其現有“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仍可繼續使用的選項,或者為原告修訂攜程旅行APP的“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去除對用户非必要信息採集和使用的相關內容,修訂版本需經法院審定同意。
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有關專家表示,希望此次法院判決攜程“大數據殺熟”案例能對行業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