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以前,中國人到美國去的很少,每年不過數名。可是從1852到1875年二十三年間,移入美國的華工達二十萬人以上,絕大多數是去加利福尼亞州,其中80%是從香港去的契約華工。從廣州到加州的華工,1849年為九百人,1852年上半年增至一萬五千名。
為什麼華工入美人數大幅度上升呢?
主要原因是1848年1月24日,美國工人詹姆斯·馬歇爾在薩克拉門託河裏發現金沙,從而掀起了一股淘金熱。1842年,美國決定興建橫貫北美大陸長達三千公里的太平洋鐵路,東西兩段同時施工,以鹽湖城為會合點,東段地勢平坦,施工進展順利;西段崇山峻嶺,氣候惡劣,鐵路公司出高薪也僱不到工人。
由此可見,華工是在美國資本主義發展中急缺勞動力的情況下到美國的。
那麼,他們是怎樣到美國去的呢?
這是一段歷盡辛酸、充滿血淚和死亡的悲慘歷程。請看美國船羅伯特·包恩號上華工的遭遇。
1862年3月21日,被拐騙來的410名華工被押至艙底,從廈門出發,準備開往舊金山。開船後,船長強迫每人寫賣身契約一紙,如不接受,即遭鞭責。船內除柴、米、蠟燭外無其它供應。當船行至琉球洋麪,船長賴斯里·布萊生要強行剪去華工髮辮,按照當時中國人習慣,剪去髮辮無異砍頭,引起華工憤怒,很多人都哭了,約二百名華工受此污辱。還有幾十名生病卧牀不起者,被當時打死。接着,船長令華工到甲板上來,用冷水沖洗全身。同時用大掃帚在他們身上掃刷,華工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拿起繫繩栓、木刺槍和木棍,打死船長、大副等五人,同時自己也付出了三百五十人傷亡的慘重代價,途中死亡率達85%。
當時出國的華工分契約華工和賒單工兩種。
契約華工是由華工與招工國(人)簽訂一份合同,標明去到的地方,勞動時間及待遇,他們往往要簽訂一分終身為奴的契約。賒單工是由招工人代理墊付華工出國船票及生活費,到達目的地後以工資還清債務。在債務未還清前要聽從債權人的驅使,不能自由行動。他們沒有公民權,不能出庭作證,也不受法律保護。
而實際上,契約華工和賒單工都是在“自願”外衣下掩蓋起來的一種奴隸制度,是繼非洲奴隸貿易之後在中國進行的以契約為掩飾的奴隸貿易。從事這一罪惡活動的,有西、葡、荷、英、法、美等國。他們設立洋行,或客館,僱用當時社會的渣滓地痞、流氓、無賴,或以介紹職業為名誑騙,或誘賭使其輸錢而上勾,更有下蒙汗藥、公開綁架、在海上搶劫、打悶棍等多種卑劣手段,以至在擄掠華工出國的東南沿海如廣州等地,造成人人自危、白天不敢上街的恐怖局面。
華工在去美國的路上遭受到怎麼樣的待遇?
這些被擄來的華工,要在大洋上航行七十五到一百天,資本家為了賺錢,為了防止暴動,往往超額運載,上船後立即被鎖入黑暗的底艙,或裝入竹籠,或以辮相接,或戴上腳鐐,底艙擁擠不堪,致使每人只能蜷坐,空氣齷齪,疾病流行,船上缺少淡水供應。艙門緊閉,船上架設槍炮,火網密佈。許多人因忍受不了這非人的待遇而葬身魚腹。
從1847到1873年開往美國的四條船共裝2523人,海上死亡1620人,死亡率高達64.21%。所以,十九世紀中葉,人們稱這種販運華工的船為“浮動地獄”,因而奪船、燒船、抗暴事件使平靜的太平洋屢起波瀾。而從事這一罪惡勾當的商人從中賺取十倍的暴利。
有人估計,從1851到1875年二十五年中西方販運華工至南、北、中美洲的商人從中獲暴利八千四百萬元,年平均利潤為三百三、四十萬元左右。有一個人花一千五百元買了一條舊船,從香港載運五百名華工至舊金山,一趙就獲運費三萬七千元。
到達美國之後,華工在極惡劣的條件下采礦。1852-1870年,華工向加州政府交納的採礦税,年達五百萬美元,佔加州政府一年內收入的一半以上。1869年1月,太平洋鐵路接軌通車,約有四、五萬華工參加西段鐵路工程。太平洋鐵路公司五大巨頭之一克羅客曾説:“假如今天我有件大工程要幹好,我一定要用中國人來幹,因為他們非常可靠、穩當而且有乾重活的能力。”而他卻沒有説,在西段鐵路施工過程中,卻有一萬名華工慘死。
結語
華工的勞動,促使美國資本主義發展,使西部地區日益繁榮,但在他們的故鄉,妻子再也盼不到丈夫的歸來,兒子再也見不到父親愁苦的容顏,而老母盼遊子歸來的喜悦卻變成了一場場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