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凌晨5點多,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大理市蒼山分局(以下簡稱大理市蒼山分局)執法人員和銀橋鎮蒼山衞士在巡查過程中,攔獲11名未經批准欲攀爬蒼山蘭峯的登山人員,並對其中2人曾多次私自進入蒼山核心區、緩衝區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執法人員調查取證,11名人員分別由高某某和何某某通過抖音等平台發佈信息招募,組織計劃攀爬蒼山蘭峯。高某某和何某某承認曾多次私自進入蒼山馬龍峯、蘭峯、三陽峯等蒼山核心區、緩衝區。大理市蒼山分局依據《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的相關規定,責令高某某、何某某立即停止該行為,並對當事人高某某和何某某涉嫌違反《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對其餘被勸返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蒼山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蒼山是大理的天際線,是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大理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蒼山世界地質公園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地質公園。蒼山橫列如屏、雄闊峻偉、風景如畫,吸引了眾多遊客來大理旅遊觀光。但是近期以來部分遊客不顧蒼山保護政策法規規定,私自攀爬蒼山核心區、緩衝區情況屢禁不止。針對這一情況大理市蒼山分局聯合銀橋鎮加強對銀橋鎮轄區內蒼山保護管理範圍巡查巡護,及時制止私自攀爬蒼山核心區、緩衝區行為。
温馨提醒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禁止任何人進入蒼山保護管理範圍的核心區。因科學研究的需要,必須進入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並經省人民政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二十條規定:禁止在蒼山保護管理範圍的緩衝區開展旅遊和生產經營活動。因教學科研的目的,需要進入緩衝區從事非破壞性的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採集活動的,應當事先向所屬縣(市)和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並經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機構批准。經批准從事前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將其活動成果的副本提交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機構。
蒼山地形地貌複雜、山高坡陡谷深、地勢險峻、氣候多變,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也為了保護蒼山優美的生態環境,禁止遊客進入蒼山保護範圍的核心區、緩衝區和未開放區域。
【來源:大理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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